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公告 | ||
索引号 | zfbmfgj/2022-001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14:39 |
内容概述 | 根据《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陕发改价格〔2019〕1527号)相关政策规定,为理顺天然气价格,拟对我县天然气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根据《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陕发改价格〔2019〕1527号)相关政策规定,为理顺天然气价格,拟对我县天然气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石泉县天然气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8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3名。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和社区推荐的方式产生。
2.城燃企业代表2名,由石泉县潮午天然气有限公司推荐。
3.人大代表1名,由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石泉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5.各部门代表10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各推荐1名;石泉县财政局、石泉县审计局、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泉县司法局、石泉县信访局各推荐1名。
6.县政府法律顾问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石泉县发改局根据报名顺序确定。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石泉县融媒体中心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居民;
(二)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2年2月9日止。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络报名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写《石泉县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939040422@qq.com。现场报名请于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段内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设置在县发改局价格股(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26室)。
联系方式:0915-6315353
特此公告。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1日
听证事项 |
石泉县天然气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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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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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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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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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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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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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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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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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类别 |
□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会旁听人员 注:限选一项,在“□”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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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类别 |
□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领导 □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他在职人员 □公司企业在职领导 □公司企业其他在职人员 □自由职业者 □无业适龄劳动者 □离退休人员 □在校学生 □其他 注:限选一项,在“□”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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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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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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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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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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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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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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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填写报名表: 1.报名者应符合公告中的报名条件; 2.应遵守听证会纪律,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 3.听证会参加人需做好发言准备;听证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