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泉县2021年度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验收结果的通报 | ||
索引号 | zfbmfgj/2022-0009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后扶办发〔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09:53 |
内容概述 | 按照县巩固衔接办的统一安排,由县发改局牵头,抽调发改、搬迁办等部门业务干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2021年15个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竣工项目,采取实地查看、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
城关镇、池河镇、后柳镇、熨斗镇、迎丰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
按照县巩固衔接办的统一安排,由县发改局牵头,抽调发改、搬迁办等部门业务干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2021年15个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竣工项目,采取实地查看、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2021年15个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
(二)验收依据
1.《关于提前下达石泉县2021年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石后扶办发〔2020〕21号);
2.《下达石泉县2021年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后扶办发〔2021〕7号);
3.《关于下达石泉县2021年第二批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后扶办发〔2021〕10号);
二、验收结果
本次通过验收的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15个,核算资金785.73万元。
(一)城关镇
城关镇共验收合格项目6个,核算资金628.99万元。
其中,验收合格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个,核算资金300万元(搬迁专项资金200万元,自筹100万元);验收合格天然气配套项目2个,核算资金300万元;验收合格便民服务办公点装修项目2个,核算资金7.69万元;验收合格共享餐厅装修项目1个,核算资金21.3万元。
(二)池河镇
池河镇共验收合格项目5个,核算资金79.5万元。
其中,验收合格共享餐厅装修项目1个,核算资金25.7万元;验收合格便民服务办公点装修项目1个,核算资金5.2万元;验收合格天然气补贴项目1个,核算资金20万元;验收合格安置点外墙文化氛围改造项目1个,核算资金19.6万元;验收合格搬迁社区门头项目1处,核算资金9万元。
(三)后柳镇
后柳镇验收合格安置点污水管网修复项目1个,核算资金7.5万元。
(四)熨斗镇
熨斗镇验收合格安置点维护项目1个,核算资金12.44万元。
(五)迎丰镇
迎丰镇验收合格安置点维护项目1个,核算资金10万元。
(六)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易地搬迁集中安置住房灭火器才配备项目1个,核算资金47.3万元。
以上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请各项目单位迅速完善报账资料并申请资金拨付,请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按照审定金额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负责完成工程移交和确权登记,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