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石泉县“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zfbmfgj/2022-001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25 11:23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我局编制了《石泉县“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石泉县“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我局编制了《石泉县“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5日

石泉县“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构建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以持续、稳定、公平地向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履行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惠民生”的基本责任,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般由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构成。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是指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服务项目,每个入选的项目应当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保障标准等,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是指一整套支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政策工具,重点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遴选、对象准入、资金管理、评估评价、监督监管、效率提升等一系列问题。

本规划依据《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编制,是“十四五”时期石泉县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石泉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站在新时代的起步阶段,石泉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石泉县民生投入逐年上升,2020年完成民生支出20.23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86.06%。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418元,年均递增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588元,年均递增8.1%。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3.02亿元,年均下降12.5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0.998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66亿元,年均下降6%。截止2020年,累计实施重点项目228个,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6.5亿元,年均增速5.5%。截止2020年,累计培育“五上”企业210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占比达63.4%。

“十三五”期间,免费义务教育位居全市前列,普惠性幼儿园达100%,集团化办学、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推进了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方向迈进,普通高中质量明显提升,职业教育引领全市,社会教育逐步规范,荣获国家农村职成教育示范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不断强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互联网+医疗”快速推进,建成了14个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及远程会诊系统,县内就诊率保持在90.8%以上,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快推进。基本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民政“六个十”示范点创建排名全市第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5%,大病保险覆盖全部城乡参保人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5项传统工艺入选市级非遗名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增强,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二)石泉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石泉县在各领域虽然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但经济与社会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还较为明显,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使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石泉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十四五”时期,石泉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在国际经济结构调整、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国际间竞争激烈等国际大环境背景下,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石泉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依托我国经济强大的抗压能力,我们能够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新形势下,石泉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民生领域的发展面临挑战,公共服务体系仍然不健全,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人口老龄化加快,公共服务供给任务艰巨。因此,“十四五”时期,必须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继续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着力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与供给质量,持续开拓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

(三)石泉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末和到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的具体目标。到“十四五”末实现近期目标,即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融入政府治理,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到2035年实现远期目标,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这必将为石泉加快现代化进程提供强大动力,促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从石泉自身发展来看,随着中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层面区域规划的实施,有利于石泉县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优化配置各类要素,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且必将极大地释放投资和消费需求,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带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

(四)石泉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重要意义

进入新时代,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更是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现代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要求。服务型政府应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公共需求为尺度、充分满足公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需求,这不仅是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方向,更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十四五”时期是石泉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下,政府需要进一步转变自身职能。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动力目标,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是促使石泉构建服务型现代政府的必然要求。

面临新挑战和新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将为石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社会支撑。经济与社会协同发展是社会现代化水平提升的重要根基,以经济发展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公共服务建设改善经济增长环境,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时代要求必然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跃迁更高的发展平台。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追求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现代化的内涵也越来越丰富,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满足日益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就越发迫在眉睫。以“十三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将成为推动石泉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为统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融入政府治理,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全面建立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着力提高石泉县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石泉县经济社会的升级转型,实现跨越式协同发展。

(二)指导原则

第一,坚持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的原则。立足石泉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坚持勇于变革、开拓创新,消除制约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创新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的核心地位,以创新谋求大发展。

第二,坚持民生为重、共建共享的原则。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民生建设成为石泉“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居民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

第三,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坚持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均的新要求,坚持分类实施推进,突出重点难点,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源条件向相对薄弱的基本服务、农村地区、困难群体和基层社区倾斜。紧扣“十四五”时期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着力发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第四,坚持统揽全局、协同推进的原则。立足石泉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新时代的发展规划,统揽全局、上下协同,统筹考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新要求,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石泉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形成以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为核心,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以公共服务组织人才队伍培养为关键、以数字化管理为方式,以改革创新为途径,建成城乡一体化、覆盖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有明显提升。

——公共教育。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提升全县中小学义务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管理体系,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公平有效保障。到2025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教育质量居全省中等偏上水平,建成教育强县。

——劳动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就业培训制度,切实落实劳动就业培训制度措施。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劳动者素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增累计就业人员65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22.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社会保障。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9%以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水平,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快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落实优抚安置工作。

——基本社会服务。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为全县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帮助和福利服务,重点保障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发展权利。构建制度更加完善、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推进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立符合石泉县实际情况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加快“健康石泉”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病有良医”的更高要求。

——人口计生。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配套措施为主线,推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快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到2025年,全面建成较完善的人口计生体系和人口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人口计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住房保障。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创新保障和供给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全力做好在建棚改项目实施和已实施棚改项目的扫尾完善工作,大力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农村宜居环境改造,满足城乡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逐步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公共文化。加快建设和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加大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均衡各项服务发展,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

三、公共教育

(一)建设目标

全面实现统筹城乡的教育一体化,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发展高中教育、完善普及特殊教育、积极建设终身教育。到2025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教育质量居全省中等偏上水平,建成教育强县。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9%、96%和95%;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稳定在100%,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升入高等院校学生比例达到当年毕业人数的80%以上;促进特殊教育健康发展,满足不同个体教育需求,切实加强和有力保障各类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建成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

(二)主要任务

一是继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工程,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改善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提高幼儿教师待遇,优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乡镇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创新办园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学前教育办学模式,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学前三年免费教育配套政策体系,在继续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评估奖补资金的杠杆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发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幼儿园的办园活力。

二是不断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统筹,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师资调配等方面进一步均衡。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三是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努力优化普通高中资源与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优质高中建设。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调整高中学校布局,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力争新建一所高标准高级中学,将石泉中学、江南中学予以整合。在继续实施免除高中三年每生每学期800元学费的基础上,整合教育扶贫、圆梦助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学生顺利完成高中教育。

四是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坚持融合教育原则,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因人施教,采取普教或特教等教育方式,切实加强和有力保障各类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支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大力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其社会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医教结合、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

五是统筹职业高中教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布局,打造职业教育集团。重点建设以职教中心为龙头的职业教育集团。在2025年底,将全县培训资源整合至职教中心统筹安排,实现全县职成教育的大统筹。积极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把全县城乡新增劳动力培养成高素质劳动者。推进职教园区、县级职业高级中学(职教中心)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等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职业培训等。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六是推动社区教育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大力发展社区教育的若干意见》,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社区教育工作。积极推进社区教育数字化发展建设,制定社区教育实验区基本要求和示范区评价标准,加强检查评估,遴选定一批全县范围内社区教育示范区。在社区内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动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着力营造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整体布局,科学规划。整合优化城区教育资源,规划新建一所标准化高级中学,建成标准现代化中学一所,改造原高中建成示范小学一所,改造原一小建成示范公立幼儿园一所。消除全县29所中小学原砖混预制板教学用房,提高学校教学用房的安全使用系数。对全县29所中小学软化操场进行维护,延长运动场的使用年限。加强新建石泉县恒大小学管理,力争在2021年交付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二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夯实教育优先发展基础。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切实增加教育投入。县级财政教育拨款做到“三个增长”,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和引导县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教师国标工资和绩放工资按时足有发放,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强化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切实加快教育教学改革,以课改环境下高效课堂建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教育教学评价为重点,积极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推动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办学体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在公正选拔人才,保证教育质量,维护教育公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原则,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行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考,将生活保育教师、心理教师、安保及医务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创新教师绩效考核机制,统筹解决教师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加强校长管理任用工作,建立校长后备干部队伍,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师德考核评价机制,并与教师资格登记、职务评聘、考核奖惩等挂钩。提高偏远学校教师生活费、交通费补助水平,每年安排一次教职工体检,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将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畴。

五是强化教育督导考核。建设标准化教育督导机构,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确保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督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考核机制,把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骨干教师体系建设,在督导考核标准的基础上,每年评选一批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教育局、人社局每年评选一批名优教师、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和教学能手。

四、劳动就业服务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就业培训体系,切实落实劳动就业培训制度措施,继续保持稳定的就业局势,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劳动者素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增累计就业人员65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22.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是制定并实施就业优先策略。坚持以创业带就业,加大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援企稳岗力度,精准抓好农村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进一步强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帮扶和公益岗位兜底保障,稳定城乡就业局势。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劳动力有序流动、自主创业促就业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大就业职业培训。结合全域旅游发展,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按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展订单定向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技能。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要求,突出特色培训。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探索实施远程培训,丰富培训方式。

三是促进多层次创业体系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持续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完善支持返乡创业政策体系,鼓励全民创业、吸引民间投资、强化部门协同、配套政策措施,强化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化创业中心建设,巩固创业型城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力推进推动全民创业和万众创新,带动充分就业增收。每年新增自主创业400人(户)以上,到“十四五”末,实现创业致富2000人(户)。

四是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工资调查系统,形成覆盖全县、全部行业、所有经济类型、各类工薪劳动者的薪酬信息系统。持续实施“三强三有”稳定就业工程,强化县内转移就业和县外劳务输出两个劳务市场的统筹,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激励机制,提高转移就业有组织化程度,确保城乡劳动力就业有岗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要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就业服务投资规模,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扩大就业总量,创造就业岗位。合理安排资金投向,重点考虑拉动就业率,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加以完善,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领域和民生工程的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劳动者就业,并增加劳动者就业的积极主动性,争取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的同步实现。各项补贴资金优先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等,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负担。

二是健全就业培训体系。着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城乡就业;调整培训思路,将大范围的全面培训调整为有针对性的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实行政府采购培训服务,建立统一职业培训机制;抓实培训质量,建立严密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育有文化、懂管理、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是拓宽就业渠道。面向农村,优化产业布局,继续做大做强蚕桑、畜牧、特色农业等农业支柱产业,坚持农旅融合发展,扩大转移就业容量。面向县内,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餐饮住宿、商贸流通、休闲娱乐等就业容量大、就业前景广阔的第三产业,继续大力扶持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型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面向县外,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不断拓展劳务协作领域,扩大劳务输出,提高输出组织化水平和比例。

四是扩展就业服务体系。整合创业基地、园区、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搭建集招聘、求职、就业、创业等服务于一体的就业服务网络,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实现就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招聘岗位、招聘会、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市场供求状况、工资指导价位等就业信息的多渠道发布和精准推送;实现就业扶持政策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核以及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开展在线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视频招聘、职业培训、创业辅导等项服务。

五、社会保障

(一)建设目标

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参保人数达到12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9%以上,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参保人数达到14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0.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3万人。实现县、镇、村(社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老年人健康素养提升至2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打造“石泉最佳养老宜居县城”。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实现基本社会保障满足各类群体基本生活需求。健全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健全完善医保信息系统,探索建立智能审核系统。加快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建立完善各类社会保障关系的衔接制度,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城镇疏散场地和避险场所、救灾物资储备设施、救灾应急装备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推进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依法将符合要求的各类职业人群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认真落实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办法。

二是提高社会救济水平。实现社会救助工作从点状到网状、从单一物质救助到多元综合救助、从部门分割发展到衔接协同发展、从生存型救助到发展型救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程序,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推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社会救助,孵化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为中心的社会组织,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探索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民生保险体系,全面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老年人护理责任险等制度。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保障孤残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住房等各方面权益。优先提升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福利水平,建立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福利服务需求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强殡葬设施升级改造,推进殡仪馆硬件建设,进一步提升基本殡葬服务质量。

四是推动优抚安置工作创新。落实国家和地方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提升对复员退伍军人、军休人员优抚安置和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健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组织引导城乡退役士兵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全力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五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加快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建立完善各类社会保障关系的衔接制度,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六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实施精准扩面。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改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待遇。做好基金管理工作,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及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基金信息化管理和智能监控。加快社会保险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企业失信行为。提高经办能力和水平,逐步推广社保卡加载其他公共服务,打造信息化建设亮点。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扩大保障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在公共财政框架内形成社会保障服务财政支出增长的长效机制。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不断提高社保管理服务水平,适应社保服务工作的新任务。

二是强化政府社会保障职能。要构建科学、合理、高效和协调的社会保障宏观运行机制。实行运行机制的一体化,运行机制中的各系统能够共同构成一个紧密相关、协调运转的大系统,运行机制必须符合高效、经济、灵敏的原则。提升政府的执行力,狠抓政策落实,让各项好政策发挥应有的效用。创新管理手段,让应受保的人真正受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人和地方,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配置,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促进社会的公平。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及体系。巩固普惠性,包括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其他法定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全面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推进制度整合、重塑筹资机制、提高统筹层次。适应人口老龄化需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包括不断提升教育福利水平,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面向残疾人、儿童的福利事业。

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要建立合理的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机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技术水平。建立统一标准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秩序,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完善对社会保障卡的管理,有关部门应该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如社会保障卡的加密、锁定、挂失和更换管理等。加大对社会保障资源数据库信息收集与处理的工作力度,建立统一的资源描述标准,从而提高社会保障资源数据库的信息质量。

五是强化社会保障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必须依法运行,运行有序,行为规范。日常监督与预警监督相结合,充分关注与社会保障有关的宏观关系,使得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得到健康的、长足的发展。完善社会保障问责机制,增加社会保障绩效考核在政府和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健全社会保障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拨款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管。建立设施社会保障质量追溯制度,实行终身负责制。

六、基本社会服务

(一)建设目标

“十四五”时期,基本社会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制度更加完善、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到2025年,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社会救助统一服务窗口;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老年人健康素养提升至2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发展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事业,将福利院的康复中心配建率提升至80%以上;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实现常态化运营,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机制形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美丽宜居乡村占比达到80%以上;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城市社区实现居家养老全覆盖;提高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实现救灾物资储备库全县全覆盖,加快保障性住房、城镇疏散场地和避险场所、救灾物资储备设施、救灾应急装备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是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逐步健全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和慈善援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为农村其他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力度,同时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

二是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进一步指导“爱心超市”规范运营,逐步拓展和延伸社会救助的保障范围。深化开展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退役士兵的基本劳动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拓展孤儿安置渠道,鼓励采取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孤残儿童,扩大福利机构收养能力。完善殡葬惠民政策,推动全县惠民殡葬政策在提标、增项、扩面上有新进展。

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居家养老,整合促成社会志愿服务基地建设,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大力推进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优化城乡现有资源。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星定评级,打造养老服务品牌。积极探索创新社区养老模式,大胆发展有品位、有特色的高端康养度假产业,推动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

四是显著提高基层社会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延伸到镇,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建设智慧社区,推进“互联网+”农村(社区)服务行动,提高城乡社区智能化设施配备率,集成开展托幼养老、智慧停车、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物业服务、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创新基层服务模式,探索“订单制”服务模式,激发群众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机制,支持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就业、救助、养老、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安全、商业等方面的服务作用。

五是增强灾害管理能力。建设石泉应急物资储备库,围绕卫健系统应急物资、粮油应急物资、畜禽物资、交通应急物资、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等设立功能区,配套监控系统、维护设备和应急调度车辆;建设应急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应急、地震、消防、防汛、防滑、气象、交通等多个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县应急管理调度一张网。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处理机制。加强社区减灾工作,开展防灾减灾专业人员特别是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培训。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和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基本社会服务政策法规。切实加强社会服务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和立法研究,努力推出一批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社会服务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为推进社会服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社会服务工作立法研究。完善社会服务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创制力度,结合石泉县本地区实际,着眼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综合性政策和单向性政策有效衔接的社会服务政策体系。

二是拓展基本社会服务形式多样化。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的医院、学校、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用房及其他资源兴办养老机构;倡导个人利用社区居民住宅和农村闲置房屋,兴办家庭化、个性化的托老所、残障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流浪人员关爱中心等服务机构;支持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和参与养老、助残、社会救助等服务,扶持发展养老、助残和救助等服务领域的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将有利于发展面向困难人群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样化社会服务。

三是加大基本社会服务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杠杆效应,利用优势资源和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形成良性的多元筹资机制,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要针对社会服务领域历史欠账过多、基本社会服务供给不足和城乡差距过大、均等化不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城乡、地区间基本社会服务均衡发展。同时,石泉县对各类资金的使用要求,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用到实处。

四是加强基本社会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快培养老年和残障人士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鼓励大中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创办专业服务培训机构。把护理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范围,落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助政策。在政府投资的服务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基本社会服务。

五是强化基本社会服务监督检查。对建立健全基本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性、可操作性、资金的使用等方面的监督评估体系。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政策背景下,政府将把大量的社会服务工作以外包、购买或合作的方式转移到社会组织,一套完善的监督与评估体系将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搭建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强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企业、消防火灾、危化物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预防管控和治理能力。

七、医疗卫生

(一)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较完善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健康石泉取得显著成效,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为全县人民全面小康水平进一步提升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和健康保障。加快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100%全覆盖。鼓励医疗机构共建和卫生资源共享,新建秦巴特色康养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杨柳医院、传染病院等医疗机构,建设75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到2025年,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能力达到国家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达到2.2/万人标准,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人员配置达到2.2/万人标准,且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城乡居民具备健康素养的人数达到总人数20%。

(二)主要任务

一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理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接渠道,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积极发展基层契约式医疗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通过多点执业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特殊病种、康复服务,并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加快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均由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县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提高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使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建立符合石泉县实际情况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能力提高及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到2025年,力争实现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

三是不断强化疾病预防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培养,采取培训、培养、引进等多种方法,每年有计划的选送人员参加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培训,加大预防医学等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比例,全面加强疾控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疾病预防能力。强化疾病综合防控监测管理,在完善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和预警体系的同时,加强饮用水、环境、作业场所等各种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做好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方面技术指导,实现疾病监测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有机结合。

四是加快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2025年,支持医疗健康发展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共享应用,医疗健康服务业全面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可及、更加智慧精准,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互联网+医疗服务”成为社会服务创新发展重要的驱动力。

五是完善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明确、信息互通、中西医互补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入的领域外,医疗服务市场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建立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机制,搭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等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覆盖范围广、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医疗应急救治体系,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健全和完善中医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把中医药服务建设成区城性医疗亮点。加快县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县医院按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数占比不低于5%。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实施中医医疗质量提升工程,建立中医院医疗质量评价结果公开机制,打造一批优势明显、效果突出、群会认可的中医特色学科、专科(病)群。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发挥安康绿色生态、天然氧吧等自然优势,鼓励多种形式、多种资本举办中医药养生保健、特色康复等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公共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根据公共财政原则和医改政策要求,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按机构性质和承担任务进行合理配置,重点向医改、信息化建设、公共卫生、重点建设项目倾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

二是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同时,调整人才结构,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重点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及卫生管理人才。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建立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的分类管理、考核和评价制度。要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的控制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执法技术手段,更新充实县综合监督机构现场检测、执法取证等设备,推进综合监督执法规范化管理。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到2025年,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6%以上,城乡卫生监督协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6%以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八、人口计生

(一)建设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以推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快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重点,促进石泉县人口均衡发展。到2025年,全面建成较完善的人口管理、人口计生体系,健全人口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人口计生服务能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切实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综合应用各类人口信息资源,分析预判人口发展变化,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96%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是不断提升人口服务能力。向农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村摸底随访、镇宣传组织、县服务统筹”三级联动机制,推动各项服务有力有序开展。积极推行免费婚前检查制度,每年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是加强人口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三孩政策,构建以人口战略、生育政策、就业制度、养老服务、社保体系、健康保障、人才培养、环境支持、社会参与等为支撑的人口老龄化应对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实现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加强出生人口的预检测和人口形势研判。

三是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全力打造计划生育服务链,认真开展以孕前筛查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服务,切实保障计划生育育龄人群权益和健康。持续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便民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认真落实出生登记制度,优化再生育审批流程,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进行服务管理,切实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代办服务和承诺制,推行婚育证明电子化。积极为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入学、租房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卫生计生服务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落实。加强政策宣传服务,开展集中宣传服务,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利用多种媒体刊发卫生计生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金、失独家庭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专款专用。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稳定镇村组织机构,确保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将村专干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协会建设,落实经常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评议活动,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四是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发挥信息支撑作用,进一步深化“十证合一”创新成果。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通过共享系统整合各方生育信息,开展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生动态监测和预警。

九、住房保障

(一)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石泉县将新增实施棚改项目1个,即石泉县红花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开发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03亩,共计拆迁面积61360㎡,安置总户数500户。建设安置房500套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计划2021年改造200套,2022年改造150套,2023年改造150套。与此同时,合理安排工期和进度计划,抓好好汉坡片区、红花南片区、西关片区(水岸郡城)、古堰片区棚改项目续建工作及相关配套基础建设的施工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安全住房标准,对农村老旧房房屋构件进行更换,室内外粉刷亮化等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旧房整治。详细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老旧瓦房整治、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标准,完善技术标准。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人居环境改善和老旧房整治工作的工程质量、项目实施程序、实施对象认定、资金拨付、网上档案信息录入等工作,组织乡(镇)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业务人员、村支两委、合作社技术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

二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的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居住功能。十四五期间,石泉县将全力做好在建棚改项目实施和已实施棚改项目的扫尾完善工作,同时对未改造的项目积极筹划,创造条件予以实施,不断改变和完善城市面貌和居民群众住房条件,促使经济社会和民生改善协调推进。十四五期间,石泉县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1个,共214栋楼,总面积约46万平方米,惠及群众4822户。三是加大棚改资金筹措力度。加大棚改资金筹措力度,把棚改资金纳入县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建立棚户区改造工程经费保障机制。创新棚改资金筹措方式,支持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建筑类机构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强对棚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棚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棚改补助资金挂钩政策。

四是加强保障房小区后续管理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对已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进行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设立检查档案。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相关状况变化,提升保障房小区的后续管理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是重视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做好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在年度计划中明确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方式;确定投融资方案,落实财政投入资金,实现新建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同步配套投入;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明确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实施计划等。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年度住房保障任务分解表,签订区县及相关部门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书,确保计划落实。

二是多措并举保障棚改项目高效推进。一要牵头抓总,提前谋划。按照时序进度,倒排工期,细化各项目推进方案,确保定期定点出效果;二要严格督查,紧密跟踪。采取“周督察、月报表”制度,对重点项目进行及时跟踪,定期统计进度,严抓责任落实。针对已实施棚改项目的扫尾完善工作要高度重视,找差距、补短板;针对落后项目,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加快项目推进;三要筹集资金,保障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棚改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和棚改贷款及专项债券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完成。

三是完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完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对各乡(镇)的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考核,严格按各乡(镇)上报的台账和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对项目推进情况、材料保障情况、人员到位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督查,实行“一天一调度、一天一督查、三天一通报”,并将督导考核情况上报石泉县住建局。对住建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动态约谈,如连续三次被约谈的,则追究其领导责任。

十、公共文化

(一)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石泉县要积极扩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均衡各项服务发展,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到2025年,全县140个村形成“一村(社区)一社团”格局,每村至少拥有3支业余文艺团队、每村(社区)每年可观看3次以上的文艺演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到2025年,全县11个乡镇全部建成,实现通接通还、资源共享、人员统一培训、图书统一配发,“订单式”、“菜单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县镇村文化最后一公里”基本打通。县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新馆装修及搬迁,力争2021年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达到国家二级馆。到2025年,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现村村有农家书屋,图书不少于3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实现新增城乡公共阅报栏(屏)150个,实现国民综合阅读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石泉县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于群众参与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和游泳馆等场地设施,不断扩大全民健身设施数量,建设重点向乡(镇)、社区等基层倾斜,逐年提高体育健身设施对人口、区域的覆盖率。督促指导全县镇、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的管护、维护和修护;全面完成旧体育场、杨柳体育场馆的升级改造,使其功能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加快镇、社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滨江公园、后柳集镇汉江沿线全民健身示范长廊项目。

二是充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不断挖掘、申报新发现的非遗项目,加大非遗技艺的传承和利用,对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建立项目库,到2025年,县级非遗项目达到100项,市级非遗项目达到25项,省级5项,国家级1项。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对现有库藏文物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建档,完成中池汪氏花屋、迎丰储家民居修缮维护工作。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石泉县丰富的传统历史文化资源,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石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和传承,激发全县群众共同为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建设形神兼备的文化名县贡献智慧与力量。

三是不断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效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发行文化惠民卡等形式,采取个性化服务,有效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切实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通过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创作一批优秀的群众文艺作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入生活,促进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石泉县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建设,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以绩效考核为保障,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使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理念深入人心。

四是大力发展社区公共文化。发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公共文化,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社区居民的精神境界,从而提高整个县的创造力、竞争力和软实力。培育具有社区特色、业务精、素质高的社区文化骨干队伍,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为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服务,增强社区文化骨干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贴近社区实际、贴近社区居民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社区文化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保持社区文化活动旺盛的生命力,满足不同层次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增强社区文化建设的生机与活力。

(三)保障措施

一是继续健全公共文化供给体系。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标准化、均等化。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全面推进公共文化供给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供给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社会组织,推动文化发展繁荣。

二是强化政府公共文化供给职责。重视县党委和县政府的主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把公共文化建设的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主导责任提升到“政治责任”高度的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县政府既是责任主体又是供给主体,在公共文化投入上,特别注重保障对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财政为支撑,把农村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切实履行公共文化供给方面的职责与作用。

三是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多元供给机制,激发基层公共文化活力。各级文化机构应适应公共文化需求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趋势,把传统单一的服务拓展为综合性的文化服务。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积极引导和激活群众的文化需求。建立公共文化需求的表达、信息反馈和社会评估等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对文化的建议和参与渠道,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同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水平,增强对于居民的吸引力。

四是加强公共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共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开展文化艺术人才招录,加大文化专业人员的对外交流,出台公共文化艺术人才相关激励政策,大力培育业余文化人才,形成初具规模的业余文化人才队伍,并在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挖掘公共文化人才资源,发挥文化志愿者和文化活动热心人士的作用,吸引其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活动,与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共同致力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

十一、规划实施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始终筑牢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法律屏障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以法治建设为准绳,逐步实现社会发展保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优惠政策,紧紧围绕法治理念,建立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法律政策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制观念,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适时组织《石泉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立法研究,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以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度评价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度内容评价、评估方式、结果运用等规范化建设。

(二)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资金需求

加大对公共服务建设的财政支出,不断完善与公共服务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各部门统筹安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战略资金投入,完善各项补助和奖励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相匹配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充分体现社会公平的再分配调节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投入,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政府管理职能,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运行体制

一方面,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意识,重视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建设。通过强化对公共部门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理顺发展中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促进和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探索通过政府与企业、社会合作的方式共同提供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

(四)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专业人才需求

一方面,重视各项社会事业的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通过挂职锻炼、交流任职、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有效实施各类人才素质能力培养工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公益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积极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逐步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

(五)着力推进重点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整体联动

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石泉县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项目前期经费统筹安排能力,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重视项目规划工作,建立重大项目多部门联合谋划机制。努力提高中央、省资金在各类在项目安排中的比重,积极争取社会资本金和社会组织的广泛支持,共同参与到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中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优惠政策,推动一批项目进入实质性阶段。

【公文PDF原件】:石发改发〔2022〕12号

【专家解读】: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411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