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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狠抓安全诚信制度建设,保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时间:2022-01-20 16:10作者:彭奇 张静源自: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县农业农村局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以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开展安全生产、诚实守信承诺。重点承诺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控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间隔期,确保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主体因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运、销售等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违规经营、贩运、屠宰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等损害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不得参加信用等级评价,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

三是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评价制度。对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年度开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截至目前,我县在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系统参评15家全部通过。四是建立安全生产诚信奖惩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通过提供信用保险、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服务,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贷款、融资和评优表扬等方面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评先评优、先进模范等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信贷申请、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帮助。树立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提高其社会声誉,形成品牌效应。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公示失信违法主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将失信者纳入个人社会征信。通过惩戒机制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有力保障和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