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10-25 11:56
来源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内容概述 现将《石泉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组织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巩固衔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石泉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组织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和县级11个巩固衔接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要把抓好巩固衔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三农”领域推进“增量提质、高点开局”的有力抓手,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过硬举措确保巩固衔接工作推进有力、衔接有效。

二要强化统筹安排。县级11个巩固衔接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对标各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2021年和5年过渡期各项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各镇专项工作组制定细化镇级实施方案,确保县镇两级有效衔接任务落实体系上下联动,协调统一。各镇要对标县级11个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结合各镇实际,进一步创新、拓展、细化任务落实体系,制定完成镇级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

三要创新方式方法。县级11个巩固衔接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各镇要紧扣巩固衔接工作主题,围绕5年过渡期的各项任务,重点结合“三大任务”,即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体系全面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健全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扎实抓好“四个衔接”,即政策、规划、工作、机构有效衔接。对目标任务、落实措施、政策保障进行归纳梳理,通过明晰的思路、有效的抓手、务实的举措,把巩固衔接各项任务归成类、排成队、理成条,确保巩固衔接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充分体现石泉特色。

四要坚持示范引领。县级11个巩固衔接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各镇要充分挖掘全县巩固衔接工作的特色优势,筛选一批示范村、搬迁后扶社区、产业就业示范点、示范项目、示范典型,采取资金整合、项目倾斜、政策支持、领导包抓等方式方法,推动探索实践示范带动,找准路径,重点突破,培育壮大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诠释全县巩固衔接的生动实践,用成功经验凝聚推进巩固效衔接的强大合力,引导广大农民在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上行稳致远。

五要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报告和督导机制,县级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镇专项工作组每季度向县级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汇总梳理后向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级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成员单位和各镇的工作督导力度,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凝聚活力,举全县之力,聚全民之智,抢抓机遇、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全县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奋力谱写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新篇章。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5日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夯实农民增收致富的产业基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大产业、大带动、集群发展、久久为功的工作思路,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向到镇到村带户、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为主。抓好粮油菜生产,全面保障群众“米袋子”和“菜篮子”;围绕“蚕桑、畜牧、蔬菜(黄花菜)、中药材、魔芋”五大产业,实施好产业振兴“五十百千万”工程;健全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加大政策扶持,提升主体带动能力;突出品牌打造,提高农产品营销水平;强化技术培训,发挥科技支撑;加强“双控”管理,统筹绿色生态农业建设。不断提高乡村产业竞争力,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为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与市场的紧密衔接,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2.坚持主体带动。持续壮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其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和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的承载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主体发展、提升产业,依靠主体将农户(脱贫户)有效嵌入产业链。

3.坚持项目帮扶。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示范等项目;大力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消费帮扶,拓展销售渠道,形成产品利益联结、质量监管、品牌营销等支持体系。

(三)主要目标

2021年脱贫户产业扶贫成果得到巩固,脱贫村集体经济见效良好。五年过渡期内,按照政府引导、龙头带动、村集体经济承接的产业发展方式,坚持一镇一业一龙头、一村一品一园区,壮大龙头企业,建强主导产业,推进“五十百千万”工程,构建具有石泉乡土特色和资源优势的现代农业体系。乡村产业实现基地规模化、营销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到2025年,形成“桑、畜、菜、中药材、魔芋五大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绿色标准化种养示范基地、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村镇、产业强镇,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000元,农林牧渔综合产值突破25亿元,基本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按照“稳面积、攻单产、增效益”思路,在确保粮食安全,保障自我供给前提下,以鹏飞米业等企业为龙头,建设粮油生产示范基地,推广有机标准化种植技术,提升粮油品质。到2025年,全县优质高效粮油生产基地达到20万亩,其中优质水稻基地3万亩,优质油菜籽基地6万亩,优质杂粮(玉米、两薯、豆类)基地11万亩。(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各镇落实)

(二)做优做强五大产业

1.蚕桑产业。以池河镇、中池镇为优质蚕茧生产区,以陕西天成丝业公司为蚕桑链主企业,通过订单稳定全县生产规模。以池河镇为核心打造丝绸工业集中区、桑旅融合示范区、富硒蚕桑研发区,推动蚕桑产业转型升级,成功创建省级蚕桑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5年桑园面积稳固在7万亩,年养蚕发种7万张,鲜茧产量3000吨。培育蚕桑产业强镇5个、强村20个,其中:年发种10000张以上镇2个、6000张以上镇3个,年养蚕500张以上的村10个。蚕桑园区5个、家庭农场(合作社)10个、30张以上产业大户200户。(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镇落实)

2.畜牧产业。以城关镇、池河镇、中池镇、饶峰镇为重点,发展以生猪为主、牛羊禽为补充的畜牧产业,打造畜牧强村26个。按照“防风险、提产能、保供给、优生态、建品牌”的工作思路,以畜牧龙头企业为核心,以畜牧养殖大户为抓手,努力提升畜牧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水平,着力抓好品种改良,健全动物防疫体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确保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到2025年巩固提升生猪良种繁育场5个、畜禽规模养殖场50个,新建万头猪场1个、千头猪场5个。生猪饲养量达到30万头、出栏20万头;大家畜饲养量达到4.5万头、出栏2.0万头;羊饲养量达到9.0万只、出栏5.5万只;全年家禽饲养量达到160万羽、出栏90万羽。(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镇落实)

3.蔬菜产业。以城关镇、池河镇、熨斗镇、中池镇、饶峰镇、曾溪镇、两河镇为重点,以保供给、强营销、提效益为核心,支持基地建设、园区培育、龙头壮大、品牌打造。到2025年巩固提升蔬菜7.2万亩,其中正兴公司发展订单黄花菜3万亩,及食雨公司每年发展订单蔬菜1000亩。建立城关镇、熨斗镇蔬菜强镇2个;建立蔬菜强村10个,蔬菜保供基地10个,蔬菜产业园区5个,蔬菜产业大户100户。(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镇落实)

4.中药材产业。以两河镇、饶峰镇、熨斗镇、曾溪镇为重点,充分发挥中药资源和生态环境两大优势,依托本草溪谷中药材基地,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科技”模式,以山茱萸、五味子等道地中药材为重点,建设符合GAP规范的药源基地,完善中药材生产体系、加工体系、服务体系和营销体系。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种植规模达到4万亩,创立2-3个中药知名品牌。(林业局牵头负责,各镇落实)

5.魔芋产业。以迎丰镇、云雾山镇、饶峰镇、城关镇、两河镇、后柳镇为重点,以柏盛公司为龙头,培育优质种源基地,建设产业园区,发展经营主体,构建产销研一体化产业体系。到2025年发展魔芋5万亩,培育魔芋产业强镇2个、强村26个,其中万亩镇2个、千亩村26个,种芋示范园6个、魔芋园区10个、种植大户150户。(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镇落实)

(三)实施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行动。一是提升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引导加工业向带贫益贫的产业园区集中,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打造农产品加工集群,积极创建农产品加工园,促进农产品就近加工增值、就地吸纳就业。二是提升农产品营销。成立强村公司,整合全县同质农产品,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认证、统一品牌、统一营销,组建农产品营销团队,安排农副产品宣传推介专项经费,参加省内举办的农副产品销售推介会。借力消费扶贫平台,鼓励经营主体进入“832”消费平台,在全国省会城市开直销店,鼓励利用网络平台,做到线上线下、县内县外同步营销,提高产品知名度,让石泉农副产品走向全国。三是拓展乡村产业新业态。探索“农业+”模式,建设农旅融合现代农业园区,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凸显、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农业采摘观光园、休闲农业合作社,推动乡村休闲旅游提档升级。四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产业振兴“五十百千万”工程,稳步发展以五大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10个农旅融合示范区为典型,100个集体经济示范村为纽带,1000个家庭农场和10000名农村能人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五是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推动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培育扶持一批特色突出、链条完整、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和产业融合先导区,实现发展品种多元化、技术集约化、生产设施化的高产、优质、高效特色产业,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到2025年,力争建成4个市级、8个县级五大产业航母园区,提升10个县级以上四大产业园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经贸局、文旅广电局、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联社配合推进,各镇落实)

(四)实施项目提升帮扶行动。一是加强农产品仓储冷链体系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加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产销对接更加顺畅。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提升产业发展基础,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标准,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度耦合,实现所有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建立健全农田监测监管平台和长效管护机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加强绿色生态农业建设。重点抓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投入品管理、生产标准化和检测检验等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绿色发展技术、先进工业装备和先进管理理念,在农业绿色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两大目标。(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贸局、 环保局配合推进,各镇落实)四是继续实施消费帮扶。以大力实施消费帮扶行动为总揽,以扩大帮扶产品销量为重点,通过消费协作、定点帮扶、预算单位采购、企业和社会组织帮助销售等方式,引导各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央定点帮扶单位、东西部协作地区和社会各界积极购买销售我县帮扶产品,确保全县农产品应销尽销,价格稳定,脱贫群众增产增收。(供销社牵头负责,各镇落实)

(五)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坚持品牌强农,在产品方面深入抓好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在生产方式上积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大国家级、省级、市级品牌创建工作,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势区、产业园区、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和龙头企业等荣誉或称号,到2025年,全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达到15个以上,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50个以上。(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贸局、供销联社配合推进,各镇落实)

(六)实施集体经济提升发展行动。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加强村集体经济“三资”平台管理,根据村情实际,运用村集体可利用的所有资源、资产,支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运营,逐步取消直接注资市场经营主体不参与生产经营而简单获取固定分红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企”合作经营、“社社”共建经营,抓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政策机遇,引进工商资本下乡兴业,利用村集体土地、闲置资源、旅游资源等资源资产,通过合作、参股等方式,参与园区开发、产业投资、企业投资等,带动集体经济融入产业链、拓展服务链、提升价值链。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农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到20万元的一般村100个,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富裕村20个。(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七)实施技术帮扶培训行动。进一步加大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支持乡土人才发展,继续采取县聘镇管村用的方式聘用一批产业发展指导员,将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全部纳入实用技术培训范围,根据发展产业类型和技术需求,每年以村为单位、户为单元、人为对象,“定点、定向、订单”开展菜单式培训。到2025年,乡土人才培育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乡村培育人才,人才壮大乡村”的格局。(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局、人社局、教体科技局配合推进,各镇实施)

(八)实施乡村产业政策支撑行动。一是增强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中省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优先支持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民族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支持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对带动效果明显、产业发展稳定的社区工厂、帮扶车间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予以一定补助或奖励。探索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二是强化金融与保险支持。积极支持脱贫户和边缘户的信贷需求,继续发挥再贷款的精准正向激励作用,建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池,为全县产业发展种苗调运、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低息信用贷款。因地制宜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等新型险种,实现脱贫户、监测户农产品保险全覆盖,减少自然灾害等风险给农户带来的损失,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三是做好农业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工作。加大农业产业建设用地保障力度,为农村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预留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做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指导,对符合设施农业政策的项目,将其纳入农用地管理,引导项目业主完善备案手续,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整改,为农业现代园区和规模化产业园区预留设施农业用地空间,支持壮大园区发展。拓展农村产业用地渠道,灵活运用产业用地政策,根据产业项目不同功能分区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降低产业项目用地成本,积极开展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以宅基地腾退工作为抓手,以“存量换增量”,进一步优化农村产业用地布局,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四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激励和引导有能力、有实力、有担当的新型经营主体力争与贫困户通过订单生产、土地入股、托管经营、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形式开展合作,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真正让脱贫户充分享受到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实现稳定增收。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和农户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对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约束其签订带动合同协议,通过法律手段提升产业合作、利益联结的稳定性,确保农户收益。(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农办、县委组织部(考核办)、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广电局、林业局、供销联社、烟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产业振兴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共同推动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集中力量、统筹推进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支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产业发展资金、苏陕扶贫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支持产业振兴发展。重点支持主体培育、农旅融合、集体经济、基地建设、营销推介、品牌培育。加大农业保险、金融涉农支持力度,增加信贷资金规模,对产业振兴建设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及政策奖补。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产业振兴“五十百千万”工程,构建企业、服务组织、专家院校、推广单位等多元化农技服务体系。(发改局、经贸局、工商联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过程。一是建立定期督导制度。重点围绕产业发展政策宣传及落实、资金整合及使用、项目储备及实施、技术帮扶及效果、力量统筹及协调、产业发展成效等方面问题,组建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指导服务和督查巡查,推进产业振兴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建立务实考核机制。将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及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考核指标,由注重工作过程考核转向注重成效考核。三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定期检查评价、问题线索排查、责任追究等机制。不断向社会征集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发展项目,强化对项目的评审论证、对承担主体的能力评估、对项目质量的抽查监管,建立高质量产业发展滚动项目库,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保障。(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成员单位配合推进)




石泉县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展就业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坚守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和稳岗就业工作底线,保持人社部门帮扶政策延续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职能及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和中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按照“稳定就业总量、扩大就业增量、提升就业质量”的工作思路,坚守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和稳岗就业工作底线,实施就业富农、技能强农、人才兴农、社保惠农、品牌优农、帮扶助农行动,全力推进全县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省稳岗就业工作安排上来,充分发挥县级各部门在稳岗就业工作方面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

(二)坚持总体稳定、有序过渡。聚焦“三落实一巩固”和“产业振兴、生活富裕”等方面目标要求,对现有稳岗就业帮扶政策进行延续、优化和调整,确保帮扶政策、工作机制、人员队伍、保障措施的连续性。

(三)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针对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中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实际,精准开展人岗对接、就业帮扶、兜底安置,确保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和务工增收。

(四)坚持三业融合、三业齐抓。坚持产业、创业、就业相融合,抓产业稳岗位、抓创业促就业、抓就业保增收,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确保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稳定。

三、主要目标

五年过渡期内,保持稳岗就业帮扶政策、帮扶机制、帮扶队伍延续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2021年底前,聚焦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着力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监测和就业帮扶,力保“零就业”易地搬迁脱贫户动态清零,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量、苏陕劳务协作帮扶就业人数稳定在2020年水平之上。2022—2023年,依托本地旅游康养、富硒食品、蚕桑制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五大特色产业,丰富就业载体,大力拓展本地就业岗位,不断提升产业、企业吸纳就业能力。用好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创业就业载体,服务和帮助更多有就业创业意愿、有就业创业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稳定就业根基。2024—2025年,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工作导向,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优先目标,优化工作措施,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就业。

四、工作任务

(一)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数据应用。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失业状态主动发现预警机制,按月开展监测对象就业状态数据比对,为就业帮扶提供数据支撑。用好“陕西省脱贫人口就业台账系统”,及时发布岗位供求信息,精准开展人岗对接服务,支持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更好创业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各镇)

2.强化社会保险支持力度。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稳步推进农村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待遇按月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善代缴费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等农村困难群体及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鼓励已脱贫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待遇水平。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使更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政策保障。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通过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宣传,增强劳动保护劳保意识。加强部门协同,关注重点行业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增强劳动保护意识,防止因工伤致贫返贫。(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经贸局、残联、各镇)

3.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依托易地扶贫搬迁“星级”社区创建工作,健全“零就业”户动态清零机制、按月数据调度机制和就业服务管理机制,确保搬迁户劳动力落实精准就业帮扶措施。持续推进安置区新社区工厂建设,引导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中有就业意愿的青壮年劳动力、留守妇女、具备条件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中长期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就业技能。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依托搬迁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创办生活便民服务店,利用周边旅游资源,发展餐饮娱乐、特色种养、家庭农场等创业项目,促进搬迁社区业态聚集,带动周边群众就业增收。定期组织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搬迁社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积极做好迁出地、迁入地就业、社会保障等事项的服务衔接,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责任单位: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教体科技局、残联、妇联、各镇)

(二)聚力做好巩固衔接重点工作

4.完善衔接和落实就业帮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人社部门制定的系列稳岗就业衔接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实施办法或细则,围绕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归雁经济”,运用资金补贴、担保贷款、房租水电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对脱贫人口就业创业予以大力政策扶持,确保就业帮扶政策不断档、不掉线。对按照规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平台载体、帮扶基地、孵化基地兑现政策奖补。强化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印发政策服务指南,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各项就业补贴拨付进度,推动各项稳岗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统战部、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经贸局、税务局、工商联、各镇)

5.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聚焦旅游康养、富硒食品、蚕桑制品、装备制造、电子线束及毛绒玩具类新兴产业五大产业集群,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工作机制,按照把石泉打造成“中国电子线束产业新基地”的发展定位,围绕“园区总部+新社区工厂+家庭工坊”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县有总部企业、镇有新社区工厂、规模型社区有家庭工坊的电子线束产业链,实现壮大产业、带动就业“双赢”格局。将新社区工厂建设融入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与本地特色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改善发展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培育一批新社区工厂和就业帮扶基地,拓展本地就业空间。(责任单位:人社局、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供销联社、各镇)

6.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依托“陕西省脱贫人口就业台账系统”,对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状态实现动态管理和就业实名制台账管理。强化“秦云就业”系统应用,及时发布脱贫劳动力求职需求及企业岗位需求信息,精准开展人岗对接服务。支持发展村级劳务组织,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农村开展就业服务。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发挥苏陕劳务协作、秦巴区域促进就业联盟机制作用,加强跨省劳务合作,及时发布跨区域岗位信息,形成输出地、输入地就业需求清单、劳动力供给清单,实现对脱贫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培育打造石泉月嫂家政服务品牌,并借助品牌影响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劳务经济质量。到2021年底,至少培育1个以上劳务技能品牌,确保今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责任单位: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经贸局、工商联、总工会、财政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妇联、各镇)

7.精准提升脱贫人口就业技能。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以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要对象,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推广“三三融合”培训模式,针对脱贫人口等农村群体的实际和企业转型、产业发展等情况,量身打造技能培训项目,优化技能培训课程设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提高技能培训后的就业率。强化县校合作、校企合作,支持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组织脱贫人口进校培训,提高技能就业水平。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积极参加中省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挖掘、培育和表彰一批依靠技能就业致富的脱贫劳动力先进典型,持续激发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劳动致富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工商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电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各镇)

8.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大力发展“归雁经济”,认真贯彻落实《石泉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招商营商环境,积极招引能人返乡创业、管理技术人才返乡就业,认真落实创业孵化补贴政策,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省级经开区各市场主体,再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依托我县已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加强管理和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的统计,积极落实吸纳就业、技能培训、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脱贫人口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县、镇标准化创业中心的功能完善和服务优化,为农村返乡人员及脱贫人口提供培训、贷款、开业指导等“一站式”创业服务。(责任单位:组织部、统战部、人社局、招商服务中心、教体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供销联社、团县委、各镇)

9.强化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规模,依托农村人居环境、乡村道路、产业园区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合理有序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依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强化乡村公益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保持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强对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就业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规范招聘程序,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人社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财政局、残联、各镇)

10.优化提升乡村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平等就业制度,落实平等就业服务,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统筹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员力量,持续开展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精准就业帮扶。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各类重点群体专项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贯穿于年度工作的始终,将“时时送岗,天天招聘”的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畅通人岗对接渠道,最大限度促进重点人群实现就业。加强“数字人社”建设,加快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普及“网上服务”、优化“移动服务”、推广“自助服务”,确保农村家庭劳动力均等享受到各类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镇)

11.做好脱贫人口维权服务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和巡察,指导企业与脱贫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督促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强化工伤保险、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宣传,引导用工企业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因工伤致贫返贫。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力度,大力实施欠薪治理行动,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劳动维权力度,对涉及脱贫劳动力等群体的工资纠纷、工伤认定、矿难赔付等全程提供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政策法规咨询、跟踪代理等服务,全力保障脱贫劳动力合法权益。(责任单位:人社局、发改局、总工会、民政局、经贸局、妇联、残联、各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要求,县人社局成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社保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专班及办公室各成员职责,完善就业脱贫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制定过渡期帮扶政策和措施,抓好分工落实。

(二)落实工作保障。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举措已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各镇要守牢稳岗就业工作底线,充分发挥政策资源优势,抓好防返贫监测、稳岗就业等各项工作,及时化解返贫风险,确保就业脱贫巩固衔接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资金支持。加大就业资金争取力度,健全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支持标准化创业中心、新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快提升镇(办)、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效能。继续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困难人群代缴费资金分担机制,做好资金保障,推动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人口社会保险政策落实见效。统筹各专项资金,支持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有效开展,推动农村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好质量就业。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社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宣传解读过渡期各项稳岗就业、就业帮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提高政策知晓度。深入挖掘培育技能就业、就业致富先进典型案例,讲好就业增收故事,积极营造劳动光荣、就业增收、创业致富的浓厚氛围。


石泉县组织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夯实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着力建强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夯实筑牢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领导有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

1.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2021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全县上下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上见行见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十四五”期间,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专题培训计划,把推进组织振兴作为县委党校重要培训内容,建强用好县乡村振兴学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目标任务、实践要求、方法路径;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进基层”活动,广泛凝聚党组织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奋进促振兴的思想共识、行动力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

2.全面开展干部乡村振兴能力培训。2021年,完成镇党政正职、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各级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全员培训。“十四五”期间,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县委党校重要培训内容,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每2年开展一次县直机关干部、镇干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全员培训,每年至少把镇党政正职、村“两委”班子成员和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全员轮训一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

3.扎实推动农村党员群众技能培训。2021年,指导镇党委对所有农村党员开展1次集中培训。“十四五”期间,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每年3月底前摸清党员、群众培训需求,精心组织党员骨干、青年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负责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参加农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专家一线帮扶、科技下乡兴农等工程,每年选派专家、科技特派员到一线帮扶结对,带动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和农村新业态;定期邀请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示范讲解,手把手帮助党员、群众提高生产技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人社局党组、农业农村局党委、乡村振兴局党组、教体科技局党委,各镇党委)

(二)切实建强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4.选优配强镇级领导班子。2021年,完成镇领导班子换届和新一届镇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培训。“十四五”期间,健全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突出配强镇党政正职,注重选配能够直接带领推进乡村振兴、处理农村复杂问题、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带头实干、敢抓敢管的干部担任镇党委书记;落实“师徒传带”制度,加强年轻干部特别是“90后”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跟踪培养,及时选拔、大胆使用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党委)

5.充实加强镇工作力量。2021年,配合市委完成第一批到镇挂职市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十四五”期间,加快补齐各镇现有空编缺员,适当降低艰苦边远镇的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考门槛和开考比例;实行镇编制“专编专用”,探索“县编镇用”等方式推进县直部门人员编制向镇倾斜,整合条线辅助人员由镇统筹指挥调配,赋予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严格落实镇领导班子任期、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规范从镇借调工作人员等要求,保持基层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镇党委)

6.落实镇干部激励措施。“十四五”期间,严格落实重实干、重基层、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及时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全面落实干部带薪年休假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体检,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帮助;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和诬告澄清正名制度,切实为担当者担当;稳妥推动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符合有关条件的干部合理使用;严格按照标准落实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参照镇公务员标准为镇机关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确保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干部20%以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纪委监委、人社局党组、财政局党组,各镇党委)

(三)夯实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7.全域推行“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工作机制。2021年,实现“三联”工作机制覆盖全县所有农村、社区党组织,结合“三新三领”示范创建至少培育2个典型示范。“十四五”期间,着力提升“三联”工作机制全域推行的精准度、覆盖面,把党的力量始终挺在乡村振兴最前沿,将所有村集体经济成员嵌入农业产业链,确保村集体和群众个体同增收、共富裕有可靠红利和坚实载体;推动县级帮扶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把推行“三联”工作机制作为联村帮扶工作重点,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与帮扶村(社区)党组织扎实开展结对联建;大力总结宣传经验做法、突出成效、先进典型,打造全国叫得响的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石泉样本”。(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

8.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2021年,扎实开展“寻找好支书、传承正能量、奋进新征程”活动。“十四五”期间,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提升行动,探索推行“导师帮带制”,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深化能力提升、管理考核、事务决议、监督约束、后备选育“五项制度”,提高“一肩挑”运行效能,积极把返乡创业外出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常态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干部资格联审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建立不合格村干部退出机制,探索推行实绩档案,各镇党委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1次综合剖析,对不胜任不尽职的及时予以组织调整;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定期组织召开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每年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探索“定制村干”,做实“定岗锻炼”,力争为每个村至少培育2名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后备力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党委)

9.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工作队。2021年,完成中、省、市、县帮扶部门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轮换。“十四五”期间,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加强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推动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切实履行职责任务,引导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从过去的“大包大揽”转向重点提升村“两委”班子能力素质;全面推行“总队长”工作制度,为每个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确定1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总队长。(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党组,各镇党委) 

10.充分发挥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2021年,实现每个村级党组织至少发展1名35岁以下年轻党员。“十四五”期间,加大从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坚持1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级党组织预警措施,确保每年发展35岁以下党员数量不少于当年新发展农村党员总数的80%;全面实行“五类三制”党员管理机制,落实流动党员“八个一”管理服务办法,深化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建立不合格党员处置具体措施,推动广大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当先锋、作表率;紧密结合全域推行“三联”工作机制,鼓励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大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力争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党委)

11.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1年,抓好中央扶持项目实施,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十四五”期间,推动县级党委强化统筹,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统一谋划发展,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由县级领导牵头,逐村研究落实发展措施;强化镇村党组织引领,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用好中省扶持资金,精心组织实施中央扶持村项目和红色村组织振兴试点;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提升”行动,探索选聘优秀企业家担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顾问”,不断丰富乡村经济业态。(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党组;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党组、乡村振兴局党组,各镇党委)

12.加强易地搬迁社区党的建设。2021年,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对易地搬迁安置区的有形覆盖。“十四五”期间,持续深化拓展“一核三区五治”模式内涵,在130个易地搬迁安置区聚力建设资源统筹能力强、发展带富能力强、服务保障能力强“三强”党组织,大力实施强基、护航、聚力、暖心、睦邻“五大工程”,丰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载体,引领每个易地搬迁新社区建设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党委)

13.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2021年,完成2个省级示范村、35个市级示范村创建。“十四五”期间,开启新一轮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再创建8个达到省级示范村创建标准的村级党组织,推动其他村级党组织全部达到市级示范村创建标准。(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党委)

14.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2021年,完成2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十四五”期间,坚持以“五类村”为重点,落实动态精准排查、靶向精准指导、联动精准转化、科学精准考评、长效精准预防“五精准”措施和“六个一”整顿措施,及时发现、即时整顿,保持软弱涣散党组织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党委)

(四)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15.强化镇村党组织领导地位。2021年,推动全县150个村的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负责人的比例提升至99%以上。“十四五”期间,实施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县直部门设在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建立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不断规范村民会议制度、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小组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五步三公开”制度,深化基层民主决策。(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党委)

16.加强对群众的服务和组织引领。“十四五”期间,坚持以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各级投入支持的公共服务资源,加强镇村服务中心功能建设,优化布局,完善服务设施,充实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强化基层民主管理,优化完善党支部牵头制定的融合法治理念、德治内涵、自治元素为一体的村规民约;深化“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组织群众广泛开展“讲家史、谈家训、立家规、正家风”活动,积极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态保护等重大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民政局党组、团县委、县妇联,各镇党委)

17.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十四五”期间,健全民主管理、监督、协商机制,落实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运行规范;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推动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县镇党委定期研究村务监督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力量下沉到村,切实加强指导,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党组;配合单位: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镇党委)

18.防范化解矛盾风险。2021年,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机制,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全周期管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大“村霸”防范整治力度,深化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党员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各镇党委)

(五)强化责任落实

19.推动镇村党组织书记把组织振兴牢牢抓在手上。“十四五”期间,在任职谈话、日常管理中,加强对镇村党组织书记担负的推进组织振兴的政治责任、有关要求强调和提醒;干部考核考察中,重视了解抓组织振兴情况和实际成效;干部监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以及工作调研中,注意了解书记抓组织振兴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党组织分管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双述四评”制度,推动责任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党委)

20.进一步强化真抓实干。2021年,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实干实效。“十四五”期间,推动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任期内走遍所有镇村,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入户、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规范村级事务和达标评比、考核检查、线上政务应用,精简会议、台账和材料填报,清理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

三、组织保障

(一)扛牢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实际,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把推进组织振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谋划和组织协调,分解细化目标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推动,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组织和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衔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协调配合意识,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同上级行业部门的对接、对系统下级部门的指导,构建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凝聚强大合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积极探索乡村组织振兴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推动面上实践。大力发掘和宣传在推进组织振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营造比学赶超、竞相振兴的浓厚氛围。




石泉县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到2021年底,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乡村人才,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基本满足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到2025年底,全县基本建立起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和机制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人才支撑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注入源头活水。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高端人才引进

1.建好用活专家工作站。围绕五大龙头企业培育,大力实施“一业一站”计划,采取聘请技术顾问、专家人才等方式,分类建立高端人才智库,实现五大龙头企业专家工作站全覆盖,作用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科协;责任单位:经贸局、工业集中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电局)

2.做实“三单对接”机制。紧扣项目建设、产业升级、企业发展等重点,建立项目、产业、企业人才需求三张清单,每年按照需求清单总量的25%以上精选对接引进高端人才,积极打造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三链”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发改局、经贸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

3.持续实施“双招双引”工程。大力发展“归雁经济”,吸引乡土人才回归,产业引人、事业留人、乡情感人,每年吸引150名在外创业人才返乡创业;做好返乡创业人士招商推介工作,每年至少联合组织举办一次大型人才专场招聘会、洽谈会、推介会等活动,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人社局、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

4.实施基层干部招育工程。结合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教育、卫生、农林水、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人才需求,按照招录招聘程序要求,放宽招录比例、条件限制等。做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选调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责任单位:各用人单位)

(二)强化本土人才培养

1.培育农村产业领军人才。围绕五大龙头企业培育,紧盯蚕桑、畜牧、蔬菜、旅游、中药材等产业,每年至少引育10名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引领带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经贸局、文旅广电局)

2.培育党政管理人才。着眼石泉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突出政治标准和“五型”干部队伍要求,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有组织、有计划地遴选100名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使其成为未来5-10年内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啃骨头、克难关、打硬仗的中坚力量,引领全县党政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攻坚克难。(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

3.培育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以农林水利、乡村规划建设、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医疗卫生、金融、法律服务等领域专业技术骨干培养为重点,每年至少培育200名政治素质硬、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优的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不断改善和提升乡村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科技局、卫健局、文旅广电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住建局、司法局)

4.引育农村经营管理人才。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在外创业人员为重点,全年至少培育500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人社局、经贸局,各镇)

5.培育乡村治理人才。以村(社区)两委班子、返乡大学生、村(社区)工作者、乡土文化人才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广泛参与,倾力培养500名“思路宽、点子多、善管理”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各镇)

6.培育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以产业大户、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创业就业技能型人才等为主体,全年培育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不少于1000名。(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人社局、经贸局,各镇)

7.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不低于全县户籍人口1‰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探索社会工作职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牵头单位: 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

8.开展干部全员培训。用好用活县委党校、县乡村振兴学院、县文化旅游培训学院教育培训平台,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每年对各领域人才至少开展一次全员轮训(其中教育、卫生、农业、文旅等部门至少举办一期优秀专业人才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素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

9.强化村干部能力提升。实施好镇村工作一体化机制,严格落实“一肩挑”干部“五项制度”,每年至少选派20%的“一肩挑”村干部到社区工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经济实体参与实训锻炼不少于3个月。(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

(三)强化人才服务基层

1.加大科技人才下乡兴农工程。围绕全县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等,每年选派100名以上科技人才(含科技特派员)到基层一线帮扶结对,开展科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实现镇村全覆盖。(牵头单位:教体科技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科协)

2.加大青年人才创业培训。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留守青年等农村青年为主要对象,通过举办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创业见习座谈、建立青年创业专家服务团、开展创业跟踪服务等形式和途径,培养一支农村青年创业生力军。(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

3.开展乡村教师医生培训。建立健全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开展名师、名医下乡活动不少于200人次,力争三年内实现名师名医下乡活动覆盖所有镇中心小学和卫生院;每年择优遴选20名以上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到县城教育、卫生单位跟班学习,促进人才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鼓励组织乡村优秀骨干教师、骨干医生到外省外市培训。(牵头单位:教体科技局、卫健局)

(四)强化激励保障措施

1.健全人才智力帮扶协作机制。做好校地、校企合作,加大与河海大学和金坛区等苏陕协作单位、武汉理工大学人才交流力度,积极选派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赴江苏金坛挂职或交流学习,提升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

2.健全完善各类人才智库。摸清人才资源,建好用好党政、乡土、专技、企业经营管理、社会工作、文化旅游、电商、统计、信息化、返乡创业及石泉籍在外优秀人才库,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政府办、科协、工业集中区、经贸局、文旅广电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供销联社、统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将人才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充分发挥乡村人才振兴一线指挥服务作用,共同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地实施,务求实效。

(二)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按照职能主动作为,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解决工作进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推进措施,确保我县人才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总结。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的作用,加大对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创新创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优秀乡村人才先进事迹典型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新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乡村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石泉县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聚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以“321”基层治理和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快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善治乡村,助推乡村振兴。

(二)总体目标。2021年全面推广“321”基层治理模式,构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有序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镇村“治理+说理”新中心全面升级,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以上,涉稳风险预警防范率达95%以上,农村技防设施应用率达85%以上,“三留守”人员、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建立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社会治理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用有效发挥。

二、重点任务

(一)有效衔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抓治理。坚持把防止返贫和帮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以常态化社情民意收集做到易返贫户早发现、早预警、早帮扶,牢牢守住防止返贫底线不动摇。健全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发挥党员干部、人大代表、中心户长、网格员等基层治理力量的作用,持续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关键举措,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户、边缘易致贫户的监测力度,发现上报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出现返贫风险问题。推动监测资源共享。依托“9+X”综治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整合民政等行业部门信息,对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相关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实现信息共享,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做好易返贫对象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户、边缘易致贫户,探索“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做法,配合做好相关帮扶工作,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创造发展条件,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发改局、民政局、教体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医保局,各镇党委)

(二)有效衔接“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抓治理。聚焦住房安全、教育安全、医疗安全,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行业治理、源头治理,确保群众不因住房、教育、医疗等问题返贫。整治住房安全隐患。将住房安全纳入网格员日常巡查范围,协助做好因灾致危房屋安全巡查,加强群众用电用煤用气及防汛防滑防灾安全知识宣传,严防因住房安全造成人员伤亡。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校园霸凌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严防中小学生因校园安全等问题失学辍学。强化心理健康服务。发挥心理咨询热线和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作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服务,提升群众维护身心健康意识和能力。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力度,认真执行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牵头单位:住建局、卫健局、教体科技局,责任单位:民政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团县委、残联,各镇党委)

(三)有效衔接社会兜底保障抓治理。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强化特殊人群代办服务。推广“两说一商”降风险。探索将兜底保障范围和对象纳入“两说一商”范畴,通过群众评议、公示公开、社会监督等方式,确定兜底保障对象,减少矛盾纠纷,降低社会风险,提高群众工作满意度。推广“代办服务”解民难。强化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平台建设和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能力建设,主动为残疾人、脱贫户、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群体提供“代办服务”,推动群众困难就近就快解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政法委(综治中心)、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各镇党委)

(四)有效衔接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抓治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持“六化同步”加快推进易地搬迁安置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和谐家庭、平安社区工厂、幸福社区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易地搬迁安置区社会治理水平。“六承诺”平安家庭建设强基础。开展没有等靠要赖、没有家庭暴力、没有奢侈浪费、没有违法乱纪、没有邪教迷信、没有污染环境的“六承诺”平安家庭创建,以家庭平安促进社区和谐。“六好”平安社区工厂建设强就业。开展学习氛围好、隐患排查好、治安防控好、安全生产好、员工管理好、工作环境好的“六好”平安社区工厂创建,服务保障群众就近就业。“六心”幸福社区建设强归属。开展政治清爽聚心、劳动就业稳心、公共服务顺心、社会风气暖心、社会治安放心、生态环境舒心的“六心”幸福社区创建,真正让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妇联,各镇党委)

(五)有效衔接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抓治理。以优质的服务环境、治安环境、法治环境为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创造外部条件,助推乡村产业振兴。“联管服”优化服务环境。采取分级分类联系帮扶等方式,抓好便民服务、法治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文化服务、智慧化服务,为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打管控”优化治安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集中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环药”等违法犯罪,强化重点人管控,为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普调创”优化法治环境。以群众身边典型案件为素材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严格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以“三调联动”方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法治政府创建提升基层执法水平,为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信访局,各镇党委)

(六)有效衔接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抓治理。全方位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以流动人口高质量就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服务保障劳务经济。坚持统筹协调、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模式,推动卫健、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理居住登记、经商、子女入学等手续时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事务联办,并协同处理相关问题,为劳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深化完善劳动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督促各用工企业成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大劳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规范劳动仲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根治欠薪问题,保障外出务工群体利益。(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公安局、教体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信访局,各镇党委)

(七)有效衔接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抓治理。聚力平安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大力实施“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实现视频监控安装全覆盖,相关数据信息全部集成到综治中心,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全面提升农村治安防控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加强农村道路、施工场地、基础设施安全巡查,对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扎实开展“五乱”治理,切实做好汉江水源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党委)

(八)有效衔接提升教育服务水平抓治理。始终把校园安全作为有效衔接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智慧平安校园”建设,持续优化教育环境。构建“三位一体”防控体系。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形成闭环管理,做到学校、家庭、家校往返安全管理无缝衔接,努力把校园安全风险降到最低。推进“智慧平安校园”建设。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建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智慧平安校园”,与综治、公安、卫健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全力维护校园安全。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不定期开展“留守儿童”走访调查、心理健康测评、日常服务,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困难,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牵头单位:教体科技局,责任单位: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局、团县委、妇联,各镇党委)

(九)有效衔接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抓治理。以“智慧平安医院”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最大限度确保群众就近就快享受现代医疗服务。推进“智慧平安医院”建设。建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智慧平安医院”,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防控体系,提升医院安防水平。依法化解医患矛盾纠纷。依法整治医保骗保问题,规范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和专业调解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坚决依法打击“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提升“远程诊疗”水平。推动镇、村(社区)基层医院与两大医疗集团协作联动,结合“智慧平安医院”信息技术系统,搭建“远程诊疗”平台,让广大群众就近就快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医保局、公安局、司法局,各镇党委)

(十)有效衔接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抓治理。依托村(社区)“平安积分超市”,健全完善物质奖励与激励双驱动机制,拓展群众参与渠道,激发群众参与动力。推行“平安超市”做法。各村(社区)继续管好用好“平安积分超市”,将群众行为与社会治理衔接,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双向驱动,让群众既得名又得利,激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深化“道德评议”机制。持续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道德评议会,不定期组织开展“道德评议”,表彰“道德模范”,帮扶“后进分子”,塑造文明新风。探索“微心愿”服务。各镇至少建成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80%的城市社区建成志愿服务站,鼓励平安志愿者依托“心愿墙”“心愿树”开展微服务微治理,实现社会良性互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民政局,各镇党委)

(十一)有效衔接加快推进试点示范抓治理。以“千里平安长廊”建设为载体,建立镇级主抓、村(社区)落实,2021年80%的家庭达到平安家庭标准,以后每年按3%比例提升;每镇每年至少创建2个平安示范村(社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妇联、相关行业部门,各镇党委)

(十二)有效衔接“321”基层治理模式。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基层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广“321”基层治理模式,做到党员联系群众、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长联系村民全覆盖,搭建以“六位一体”村级组织体系为骨架、县镇“联管服”工作机制为保障、“两说一商”议事方法为纽带、信息化服务为支撑的高效治理平台,以网格化管理实现“人到格中走、事在网中办、服务全覆盖”,以精细化服务推动“绿黄红”三色管理落地落实,以信息化支撑构建纵横联动调度闭环治理体系,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政法委、人大办,责任单位: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各镇党委)

(十三)有效衔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社会治理体系,有机衔接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防控、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保障公共安全、净化网络空间治理布局,深度融合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治理方式,构建社情民意收集、分类交办处置、回访沟通巩固等工作流程,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长足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平安办,责任单位:县委平安办各成员单位,县联系办、综治中心,各镇党委)

(十四)有效衔接更高水平平安石泉建设。深入开展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平安家庭支撑平安村(社区)、以平安村(社区)支撑平安镇、以平安镇支撑平安县。创新纵横联动、政社互动、专群齐动平安建设机制,全面推行全周期动态治理、全方位依法治理、全要素智慧治理,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让乡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县委平安办,责任单位:县委平安石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泉县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治理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各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准确把握乡村治理有效衔接工作的部署要求,吃透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精细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对标对表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分年度明确阶段任务,在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督导考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创新工作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执行“三单三函”工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工作责任、问题整改制定三张清单,分层分级分类建立信息台账、诉求台账、办理台账三本台账,同步实行提醒、督办、通报三函问效。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各单位工作进展进行通报预警,同时把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将结果运用与镇和部门重点管理、评优树模相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各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宣传。积极选树表彰基层治理先进典型,不断凝聚工作力量,推动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石泉县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项 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有效衔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抓治理

1.健全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发挥党员干部、人大代表、中心户长、网格员的作用,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关键举措,对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户、边缘易致贫户常态走访监测,及时发现上报返贫风险问题。

县乡村振兴局

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2.推动监测资源共享。依托“9+X”综治信息系统平台,整合民政、教育、医保等行业部门信息,推动信息共享共用,及时分析研判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相关信息,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县乡村振兴局县综治中心

民政局、教体科技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等相关单位,

各镇

2021年12月完成,长期坚持。

3.做好易返贫对象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户、边缘易致贫户,探索“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做法,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创造发展条件,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县乡村振兴局

县发改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二、有效衔接“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抓治理

4.整治住房安全隐患。将住房安全纳入网格员日常巡查范围,重点做好因灾致危房屋安全巡查,加强群众用电用煤用气安全教育以及防汛防滑防灾安全培训,严防因住房安全造成人员伤亡。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5.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校园霸凌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严防中小学生因校园安全等问题失学辍学。

县教体科技局

县教体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公安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团县委,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6.强化心理健康服务。发挥心理咨询热线和心理咨询室作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服务,提升群众维护身心健康意识和能力。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力度,认真执行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县卫健局

卫健局、民政局、   公安局、县残联、   妇联,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三、有效衔接社会兜底保障抓治理

7.推广“两说一商”降风险。将兜底保障范围和对象纳入“两说一商”内容,通过群众评议、公示公开、社会监督等方式,确定兜底保障对象,减少矛盾纠纷,降低社会风险。

县综治中心

县民政局,各  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8.开展“代办服务”解民难。强化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平台建设和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能力建设,主动为残疾人、脱贫户、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群体免费提供“代办服务”,帮助就近就快解决困难。

县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民政局、综治中心、残联等单位,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四、有效衔接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抓治理

9.“六承诺”平安家庭建设强基础。开展承诺没有等靠要赖、没有家庭暴力、没有奢侈浪费、没有违法乱纪、没有邪教迷信、没有污染环境的“六承诺”平安家庭创建,促进社区和谐。

县发改局

县妇联,各镇

2021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提升。

10.“六好”平安社区工厂建设强就业。开展学习氛围好、隐患排查好、治安防控好、安全生产好、员工管理好、工作环境好的“六好”平安社区工厂创建,服务保障群众就近就业。

县人社局

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各镇

2021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提升。

11.“六心”幸福社区建设强归属。开展政治清爽聚心、劳动就业稳心、公共服务顺心、社会风气暖心、社会治安放心、生态环境舒心的“六心”幸福社区创建,真正让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县民政局

县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2021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提升。

五、有效衔接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抓治理

12.“联管服”优化服务环境。采取县级领导联镇、部门联村、干部联户、强村联弱村、驻地村联新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方式,通过村财审计管“三资”等抓好便民服务、法治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文化服务、智慧化服务。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各镇

2022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3.“打管控”优化治安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集中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环药”等违法犯罪,强化重点人管控。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扫黑办、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各镇

2021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巩固提升。

14.“普调创”优化法治环境。开展“八五”普法,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以“三力联调”为方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法治政府创建提升基层执法水平。

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

各镇

2021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巩固提升。

六、有效衔接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抓治理

15.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服务保障劳务经济。推动卫健、公安、教育、县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理居住登记、经商、子女入学等手续时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事务联办,并协同处理相关问题。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人社局、卫健局、教体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6.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各镇建立劳动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各用工企业成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大劳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规范劳动仲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根治欠薪问题,保障外出务工群体利益。

县司法局

县人社局、司法局、信访局,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七、有效衔接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抓治理

17.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实施“平安乡村”建设行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重点单位视频监控安装全覆盖,相关数据信息全部集成到综治中心,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提升农村治安防控水平。

县综治中心

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

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8.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加强农村道路、施工场地、基础设施安全巡查,对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9.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扎实开展“五乱”治理,切实做好汉江水源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八、有效衔接提升乡村教育服务水平抓治理

20.构建“三位一体”防控体系。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形成闭环管理,做到学校、家庭、家校往返安全管理无缝衔接,努力把校园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县教体科技局

县教体科技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县妇联,各镇

2021年12月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21.推进“智慧平安校园”建设。将“智慧平安校园”纳入综治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建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智慧平安校园”,与综治、公安、卫健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全力维护校园安全。

县教体科技局

县教体科技局、

公安局、综治中心,各镇

2022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22.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不定期开展“留守儿童”走访调查、心理健康测评、日常服务,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困难,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县教体科技局

民政局、团县委、

妇联,各镇

2021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九、有效衔接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抓治理

23.推进“智慧平安医院”建设。把“智慧平安医院”纳入综治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建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智慧平安医院”,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防控体系,提升医院安防水平。

县卫健局

县卫健局、公安局、综治中心,各镇

2022年12月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24.依法化解医患矛盾纠纷。依法整治医保骗保问题,规范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和专业调解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坚决依法打击“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县卫健局

县卫健局、医保局、公安局、司法局、

法院、检察院,各镇

2021年12月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25.提升“远程诊疗”水平。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医院与县、县(县、区)医院协作联动,结合“智慧平安医院”信息技术系统,搭建“远程诊疗”平台,让广大群众就近就快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

县卫健局

县卫健局、各镇

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深入推进。

十、有效衔接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抓治理

26.推行“平安超市”做法。各村(社区)建立“平安积分超市”,制定《“平安积分超市”管理办法》,将群众行为与社会治理衔接,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双向驱动,让群众既得名又得利,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

县委政法委

县民政局、各镇

2021年12月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27.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加强“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道德评议会,组织开展“道德评议”,表彰“道德模范”,帮扶“后进分子”,塑造文明乡风。

县委政法委

县委宣传部、各镇

2021年12月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28.探索“微心愿”服务。每个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80%的城县社区建成志愿服务站,鼓励平安志愿者依托“心愿墙”“心愿树”开展微服务微治理,实现社会良性互动。

县委政法委

县委宣传部、各镇

2021年12月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十一、有效衔接加快推进试点示范抓治理

29.以“千里平安长廊”建设为载体,镇(街道)主抓、村(社区)落实,2021年80%的家庭达到平安家庭标准,以后每年按3%比例提升;县主抓、镇落实,每个镇每年至少创建2个平安示范村(社区)。

县委政法委

县妇联、县级相关单位、各镇

2022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入推进,不断拓展。

十二、有效衔接“321”基层治理模式

30.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基层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广“321”基层治理模式,做到党员联系群众、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长联系村民全覆盖,搭建以“六位一体”村级组织体系为骨架、县镇“联管服”工作机制为保障、“两说一商”议事方法为纽带、信息化服务为支撑的高效治理平台,以网格化管理实现“人到格中走、事在网中办、服务全覆盖”,以精细化服务推动“绿黄红”三色管理落地落实,以信息化支撑构建纵横联动调度闭环治理体系,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前列争一流。

县委组织部 县委政法委 县人大办

县全面推广“321”基层治理模式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镇

 

2022年12月全面完成;长期坚持,不断拓展。

十三、有效衔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3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社会治理体制,有机衔接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防控、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保障公共安全、净化网络空间治理布局,深度融合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治理方式,构建社情民意收集、分类交办处置、回访沟通巩固、以案促改提升工作流程,在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的基础上,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长足发展。

县委平安办

县委平安石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2022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持续巩固提升。

十四、有效衔接更高水平平安安康建设

32.深入开展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平安家庭支撑平安村(社区)、以平安村(社区)支撑平安镇(街道)、以平安镇(街道)支撑平安县(县、区)、以平安县(县、区)支撑平安市。创新纵横联动、政社互动、专群齐动平安建设机制,全面推行全周期动态治理、全方位依法治理、全要素智慧治理,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让乡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县委平安办

县委平安石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2021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持续巩固提升。


石泉县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文化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新民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全面提升城乡群众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要任务

1.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聚力推动新思想深入人心。以“农民夜校”为载体,采取“1+N+4”模式,全面推行“六个一”流程,持续为广大群众送理论、送政策、送技术、送法律、送健康、送典型。以“学养做”竞赛活动为抓手,建立积分管理台账,推选宣传一批“学养做”先进典型。聚焦“四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引导群众。(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五大平台”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2.深入实施新民风建设巩固提升行动,聚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持续开展“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六大活动”和“五项行动”,推动易地搬迁社区新风塑造工作,村(社区)全面达到“四有两降两提升”标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机制,整治等靠要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行为,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开展“家规家训进万家”“讲述家教故事”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诚孝俭勤和”新民风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新民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

3.持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聚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农民。组织开展农村政策、农业技术、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推广,不断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办好“农民丰收节”,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农民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科协、人社局、教体科技局、各镇)

4.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聚力扩大主流价值的影响力。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通过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厕所革命、垃圾集中清运、简办红白喜事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大力推选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农村宗教活动管理,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统战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5.健全完善文化服务功能,聚力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完善镇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积极培育乡村文艺队伍,深入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常态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助力乡村振兴文艺巡演”活动,实施农村爱国主义电影公益放映工程。深入挖掘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主题创作文艺精品,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牵头单位: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教体科技局、卫健局、文联、科协、各镇)

6. 培育壮大文化产业,聚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文化遗产资源挖掘,将文化与旅游、农业、康养、休闲、研学、体育有机结合,实施康养休闲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民俗活动和精品体验旅游活动。围绕蚕桑文化、汉水文化、鬼谷子文化及乡村旅游文化,促进乡土文化、传统工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尚元素相结合,全方位展示历史文化底蕴,做大做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催生文化产业新业态。持续做好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探索“民宿+景区”联合营销模式,建设一批文化产业特色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文旅广电局、各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县上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各镇、各牵头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吃透工作要求,把文化振兴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精心抓点示范。各镇、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分年度明确阶段任务并组织实施。要坚持群众主体,夯实工作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各镇要精心抓点示范,打造一批文化振兴示范镇、示范村。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聚焦基层一线,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关于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的方法举措,展示工作进展成效,发现工作亮点,推广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工作影响力。



石泉县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全县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设整洁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发展乡村生态经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打造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2021年,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县85%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完成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和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平方公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5公顷以上;森林面积覆盖率稳定在75.8%以上。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各项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乡村生态功能稳定健康,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多元化生态产业加速发展。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及一批特色鲜明的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全县9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8%以上,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稳定在6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0%、85%以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更加清洁,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全县水土保持率达到7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8%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0%,生态保护红线占比稳定在22.53%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引导农民群众改变生活陋习,养成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项目支撑和资金整合,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农业配套设施、垃圾收集清运、集中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管护平台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进村入户,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完善步行道、自行车道,统筹考虑乡村人口聚集区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实施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开展庭院、村庄、路渠、河库沿岸绿化,加强单位、学校和搬迁安置小区等公共区域绿化,着力打造体现乡村特色、彰显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的绿色美丽乡村。持续开展违规墓穴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散埋乱葬,引导村民厚养薄葬,将逝者葬于公墓或集中安葬在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改变丧葬陋习,减少土地、林地资源的浪费。(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交通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利局、教体科技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2.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和设施布局。探索建立生活垃圾与资源化利用体系,持续推行分类减量先行治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加快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创新回收利用方式和新业态,推进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深度融合。巩固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成果。持续打击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杜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完善水库、大坝、河道垃圾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经贸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各镇)

3.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有序推进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强农村学校厕所日常管护,完善旅游景区(点)公共厕所配套设施,落实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管护。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强化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确保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使用有效、群众满意。鼓励户厕进院入室,推动新建农房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支持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管护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全覆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卫健局、教体科技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4.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点)等六类村庄为重点,递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级下达的治理提升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分期分批开展综合治理。加大“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21年,完成1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住建局、各镇)

5.完善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深化村民自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落实“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容貌)等制度,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农村人居环境一体化运维,基本实现行政村保洁制度全覆盖。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镇村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健全完善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相关标准体系,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局、交通局、林业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人社局、教体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镇)

(二)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6.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畜牧产业重点镇整镇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设施配套。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大力推广畜禽粪便自然发酵、直接还田、有机肥生产等资源化利用技术,促进农牧结合和资源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教体科技局、住建局、供销社、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7.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以化肥减量增效为重点,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肥用量,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精细化管理,推广机械施肥、种肥同播等措施,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改进施肥方式。积极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推广太阳能杀虫灯、黄色诱板、生物源农药、植物源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化学农药防治技术,引进新型高效植保器械,推进科学安全用药,提高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检疫和监测预警水平,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持续减量增效。(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供销社、教体科技局、各镇)

8.提升农膜秸秆资源化利用。持续做好废旧农膜污染源头控制,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地膜、棚膜、反光膜等回收利用,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建立农膜回收长效监管体系。推进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探索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夯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有效解决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问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改局、供销社、教体科技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9.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继续做好省控点土壤及农产品样品采集、制备、流转、检测及报告编制等工作。推行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试点。2021年,全年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到2025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国家、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考核要求。(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10.实施农业节水增效行动。发展设施农业,配套建设节水灌溉设备。因地制宜推广普及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等农田节水节肥技术,推动农业绿色持续发展,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利局、教体科技局、各镇)

(三)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11.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做好勘界定标,统一规范标识标牌,制定管控措施。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水利局、各镇)

12.做好国土生态修复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持续推进尾矿库、损毁土地、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加快对已发现的人员密集区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并销点。到2025年,基本解决“三区两线”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经贸局、各镇)

13.加强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水土保持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以推进水土流失减量降级与提质增效并重为主线,全面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着力提升监测支撑能力,推动行业能力建设、水土保持示范园、清洁小流域等水保治理工程建设。到2025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平方公里。推进汉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着重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突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开展农村水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探索发展环水生态有机农业,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健全覆盖到村的河湖长组织体系,加强河湖监督检查,强化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农村幸福河湖和清洁小流域治理试点,营造村庄宜居水环境。(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14.强化湿地系统保护恢复。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为重点,构建湿地监测系统,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充分发挥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湿地面积稳定,建设一批小微湿地示范点和湿地监测点,湿地保有量稳定在13815亩。(牵头单位:林业局;配合单位: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镇)

15.深入推进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巩固提升退耕还林成果,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构筑乡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与修复,持续推进全县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实现“双增长”。2021年,完成2个行政村“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任务;完成营造林9.1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37万亩、飞播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森林抚育1.35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4万亩。到2025年,巩固现有24.31万亩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面积不流失,质量不降低。完成营造林任务2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飞播造林3.5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退化林修复7.5万亩,建成多树种、多层次、多结构、多效益的生态安全防护体系。(牵头单位:林业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镇)

16.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功能多样原则,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实现山水林田湖草与城镇、乡村有机融合。推进村镇周边荒山荒坡、道路沿线、河渠库区、旅游景区(点)和重要出入境口、移民安置小区等重点区域的绿化美化,不断扩大乡村绿化总量。每年完成市下达重点区域绿化任务。(牵头单位:林业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各镇)

17.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严格分区管控。加强重点物种栖息地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重点抓好鬼谷岭国家森林公园、莲花湖湿地公园、燕翔洞地质公园保护地建设。加强保护和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提升改造一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牵头单位:林业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四)推动实现生态资源价值

18.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用林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和流域、区域生态补偿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盘活生态资产,为实现生态产业化提供重要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财政局、经贸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19.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科学运用先进技术实施精深加工,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鼓励和引导农村电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使用绿色包装和减少电商、物流件的二次包装,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强化拓展森林功能,使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森林的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等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县林木总蓄积量达到377.66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5亿元。(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经贸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教体科技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20.着力打造“生态+”发展模式。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探索形成“生态+”复合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乡村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发展“生态+工业”,坚持产业导向、项目准入、节能减排的前置把关,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降低资源消耗。发展“生态+农业”,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打造安全优质生态产品示范基地。发展“生态+旅游”,开发多元化的生态旅游产品,推进农旅文旅融合、旅居与康养融合。打造生态标志产品,提升品牌效应,促进生态价值转换,实现“含绿量”和“含金量”同步提升。(牵头单位:发改局、文旅广电局;配合单位:经贸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社、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局、水利局分工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结合村庄规划布局,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编制全县乡村生态振兴规划,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作用,以高水平的规划,高质量启动和推进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围绕“山更绿、水更清、林更优、田更净、天更蓝、业更兴、村更美”,按照市级制定的“生态安康・美丽乡村”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启动实施创建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责、镇办主推、村级主抓、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从政策、项目、资金、人员、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把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完善跟踪问效和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县政府主导,县财政局和各主管到位要统筹安排相关渠道资金,加强各类涉绿项目资金整合,用于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三)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县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每月调度、季度研判、半年抽查、定期通报、年底考核、年度总结的抓落实工作机制。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成立工作专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做好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服务保障等事宜。各成员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生态振兴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优秀案例和技术模式。采取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垃圾分类处理、文明习惯养成等知识宣传,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动员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积极推动乡贤回乡参与乡村建设发展,努力营造全民支持、人人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浓厚社会氛围。



石泉县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人居环境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区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多规合一。依托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充分整合现有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围绕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2、坚持科学布局,节约高效。科学合理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对耕地资源、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地质遗迹的保护,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要求,推进存量空间的高效复合利用。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推进规划编制,鼓励在镇域范围内以多个连片同类、功能互补的行政村为单元联合编制村庄规划。突出地域特色,确保规划目标与群众需求相呼应,规划设计和风貌管控与乡土民情相适应,防止“千村一面”。

(三)目标任务

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的通知》(石字〔2021〕84号)要求,统筹考虑全县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建设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因素,科学确定村庄分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确保在2021年启动不少于4个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底前各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对农房、生产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社会事业设施等建设精心规划安排,依规开展建设,根据不同村庄发展条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情况,在2023年前编制完成县级实用性《乡村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要求,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在“十四五”期间打造不少于11个环境好、生活好、乡风美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精准村庄分类,摸清规划底数。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村庄规划分类工作,依托农业农村、住建部门现有数据,明确划分聚集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类别,统筹建立乡村空间规划体系。对聚集提升类、城郊融合类村庄,统筹发展目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防灾减灾、项目实施等内容,编制引领高质量发展规划;对特色保护类村庄,加强空间品质规划和村落保护内容,体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理念;对搬迁撤并类村庄,明确国土空间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通过合理分类促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由各镇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行政建制村情况和2012年至今编制完成的各类村庄规划(含美丽乡村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村庄治理规划等),于2021年10月29日前将本区域村庄分类台账和村庄规划现状统计情况上报至县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组。(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贸局、人社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医保局、文旅广电局、供销社、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各镇负责落实)

2、积极打造试点,突出示范引领。积极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工作,通过典型试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积极探索一条能够体现石泉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径。要优先抓好池河镇五爱村全省村庄规划试点建设工作,同时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选取池河镇明星村、中池镇筷子铺村、云雾山官田村3个村作为县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全面启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要加大对试点示范村庄的资金投入、人力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通过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范例。试点村的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按照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县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各镇、有关部门要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资料和相关数据,全力支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镇、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贸局、人社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医保局、文旅广电局、供销社、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

3、明确编制标准,做到应编尽编。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详细规划,要加强与上位规划的衔接,落实上位规划的有关要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编制村庄规划,防止盲目大拆大建,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突出实用性,做到深浅适度、通俗易懂、简便易行,使村庄规划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规定,村庄规划编制主体是各镇政府,县政府负责审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出适合石泉县情的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并及时出台导则指导各镇开展工作;各镇要分轻重缓急推广村庄规划编制,扎实做好工作落实,通过典型试点带动、逐年分类实施,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县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组于2022年底前将全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技术导则印发各镇。(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贸局、人社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医保局、文旅广电局、供销社、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各镇负责落实)

(二)推进县级《乡村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按照村庄规划好、建设风貌好、环境卫生好、配套设施好、绿化美化好、自然生态好、管理机制好的目标,于2021年全面启动县级《乡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前完成专项规划编制。按照聚集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分类要求,分类推进乡村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明显改观,为村民建设卫生、便捷、舒适的宜居家园,让村民过上文明、和谐、幸福的美好生活。(牵头单位: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贸局、人社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医保局、文旅广电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

大力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因点施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突出特色。要保持当地田园风貌,防止“千村一面”。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强化规划的整体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统筹兼顾示范点与村镇、人文特色与产业发展、公共事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建设方案、投资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理顺部门责权关系,调动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的投资,壮大和培育农村集体经济,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为美丽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力争全县在“十四五”期间建设不少于11个美丽宜居乡村。(牵头单位:住建局牵头,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贸局、人社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医保局、文旅广电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配合,各镇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高点站位部署措施,定期研究工作内容,不断强化工作力度,有序推进任务落实。各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辖区范围内乡村规划编制、实施的主体责任;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庄规划编制业务指导和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和重点项目建设指导工作;住建局负责指导镇村建设、落实住房保障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财政局负责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保障工作;教体局负责指导衔接镇村教育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交通局负责指导衔接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水利局负责指导衔接水利设施规划建设和水土保持等方面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衔接农村产业规划、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文旅广电局负责指导衔接村庄历史文化研究及传承、乡风民俗等方面工作;林业局负责指导衔接林业规划工作;卫健局负责指导衔接镇村医疗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供电分公司负责指导衔接镇村电力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乡村规划建设衔接配合保障工作。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

(二)坚持广开言路,提升规划水平。在前期村庄规划评估报告和基础资料充分收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衔接吸收各有关行业单位的工作基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引导激励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支持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为高起点、高标准的编制好用、管用、务实的规划奠定有力基础。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县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必要时抽调各部门行业的专家和业务骨干,强化工作专班力量,保障村庄规划编制服务支持和指导工作。要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快审批备案,分类依次推进工作开展。各镇、各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密切配合、积极联动,加大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支持力度,形成协同高效的攻坚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四)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质效。要把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办落实力度。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组将常态化对各镇和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通报,持续传导压力,倒逼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泉县搬迁后续发展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搬迁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陕来安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县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重点和重点领域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

二、工作目标

全面构建精干高效的基层组织体系、稳定增收的产业就业体系、便民利民的权益保障体系、功能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安定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五大体系,全力推进管理服务、产业就业、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进安置区与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理,到2025年,实现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持续巩固拓展搬迁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解决群众就业,促进群众稳定增收

1.拓宽就地就近就业主渠道。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就业帮扶基地,发展壮大农业合作社,扩大就业空间。持续推广“园区总部+新社区工厂”的发展模式,提高新社区工厂吸纳就业能力,持续巩固提升新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各项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引导当地企业和用人单位吸纳搬迁劳动力,对于吸纳搬迁劳动力人口较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在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支持。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和设置公益岗位,为搬迁群众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力争有意愿的搬迁户都有一个产业扶持项目、有就业意愿有劳动力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都有一人稳定就业。(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政府办,各镇)

2.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支持安置点配套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建设,引导具备创业能力和意愿的搬迁群众优先入驻,在场地租金、经营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规范和加强县、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建设,加强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搬迁群众提供“一站式”跟踪指导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公共服务力度,强化信息发布、法律援助等服务,在市场营销、渠道挖掘、维护客户关系等方面开展专门培训。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和业务范围创新金融产品,为搬迁群众创业提供便捷金融服务。(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政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镇)

3.提高外出就业精细化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和对接能力,根据搬迁群众意愿和专业技能,逐步提高搬迁群众外出就业的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程度。强化职业技能提升,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县际协作等机制作用,精准对接用工需求,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精细化程度。(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局,各镇)

4.创新以工代赈支持方式。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大中型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群众就业,积极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因地制宜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应不少于当年或者档期新增岗位的10%,在改善安置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条件的同时,拓宽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增收渠道。要把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劳动者技能培训、素质提升相结合,有效提高搬迁群众参与产业发展、依靠劳动增收致富的能力。(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镇)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方向,紧密结合安置点用工需求,有序组织搬迁群众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鼓励青壮年劳动力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中长期培训,引导有意愿的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结合个人实际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重点群团培训就业率不得低于30%,推进培训就业“二合一”。发挥致富能手“传帮带”作用,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拓宽搬迁群众获得技能渠道。(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

(二)着力发展后续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6.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将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谋划,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发展适合搬迁群众的特色后续产业,充分发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村小微型安置点发展特色种养、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搬迁群众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新模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迁出地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加大土地托管、经营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搬迁群众更多分享后续产业发展红利。(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乡村振兴局、供销联社,各镇)

7.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大中型安置点提升、新建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地,持续推进安置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现100户以上有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农业产业园区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安置点发展景观农业、观光体验、文化休闲、健康养生等新型业态。支持消费需求旺盛且具备基础条件的安置点发展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经贸局、文旅广电局,各镇)

8.加强东西部产业协作机制。依托现行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多种方式与东部地区合作建设产业园区。支持从东部地区引进的企业在搬迁安置点附近建厂兴业,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承接相关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招商服务中心,各镇)

9.持续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充分发挥消费帮扶政策作用,支持大型商贸旅游企业与安置点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实行产销对接,打通安置点特色产品供应链条。组织动员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有条件的大中型安置点建立协作帮扶关系,持续扩大安置点配套产品和服务消费规模。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活动,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和搬迁群众开办网上商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与销地商超企业、批发市场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充分利用陕西扶贫空间(832平台)等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牵头单位:供销联社,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招商服务中心,各镇)

10.创新发展林业经济。鼓励搬迁群众发展适合的林业特色产业,优先补助扶持积极吸纳安置点搬迁群众入股、就业的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政策继续向搬迁群众倾斜,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搬迁群众优先续聘。在林业建设过程中,指导相关引导政策积极吸纳搬迁群众参与林业工程项目建设,努力增加搬迁群众经营性、财产性和劳务性收入。(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

11.创新安置点资产收益使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将各类政策性资金用于扶贫车间和农牧业、商贸物流、旅游业等配套设施建设所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符合规定且具备条件的可探索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资产收益可按规定用于支持搬迁群众发展产业、创业就业增收、解决搬迁群众面临的突出困难等,为安置点的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结合安置点实际情况,相关资产收益可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

(三)着力提升配套设施,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12.提升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结合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考虑长远发展,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完善安置区水、电、路、气、通信网络、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充分满足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地理条件等因素,将农村安置点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纳入乡村建设行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将安置点已建成的配套基础设施纳入迁入地统一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实现持续、安全、有效使用。(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供电分公司,各镇)

13.提升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考虑安置点人口规模与迁入地公共服务供给状况,按照“一盘棋”的思路,统筹利用好安置区新配建和迁入地原有的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资源,加强人员配置,加大设备供给,持续开展搬迁群众户口迁移、子女入学手续办理、社保接续等工作。对安置区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摸排,对不能有效满足搬迁群众就学、就医和日常生活需求的,合理规划新(改扩)建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将小微型安置点和分散安置户纳入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支持迁入地根据人口规模变化,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在经费投入、资质审批、编制划拨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共享公共服务资源。研究并妥善解决搬迁群众红白喜事场所、墓地不足的问题。(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教体科技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各镇)

14.改善安置点人居环境。加强安置点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护,支持安置点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程,推动改善安置点环境卫生面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两网融合”,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搬迁群众转变不良习惯,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确保搬迁群众住上新居所、过上新生活。(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卫健局、供销联社,各镇)

15.有序推进拆旧复垦复绿。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统筹推进其他类搬迁旧宅腾退复垦(复绿)工作。同时,对于生态环境脆弱、生态承载压力过重和自然资源过度利用的旧址,要以复草、复绿为主要方向,强化土地整治措施,优先开展腾退工作,以腾退复垦、复绿推动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

(四)着力强化社区治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

16.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推动邮政、金融、电信、燃气、电力等公共事业和物流配送、资源回收商业网点尽快覆盖一定规模的安置社区。合理布局综合超市、便利菜店、社区药店、电商网店、充电桩、公交站点等设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完善提升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场所、大众健身全民健康等公共服务功能。在100户或800人以上安置社区单设或依托村级自治组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向搬迁群众提供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保、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并配齐相关公共服务岗位。其他安置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搬迁群众户籍、就业、就学、就医、社保、法律咨询等各类协调服务,并配齐相关公共服务岗位。(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经贸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供销联社、供电分公司、邮政分公司,各镇)

17.健全基层组织架构。构建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群团自治组织为辅助的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在安置点探索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迁入地乡镇和迁出地乡镇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搬迁居民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完成安置区基本管理单元设置,按规定落实办公经费。逐步推进物业规范化,要结合入住群众实际收入状况制定收费标准,制定生活、就业困难搬迁群众物业费补助标准,做好安置点、安置住房日常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做好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根据安置点规模和治安情况,合理设置警务室、警务站、警务联系点,构建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畅通利益诉求渠道,推广“三力联调”“两说一商”等创新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政法委、工会、团县委、妇联、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各镇)

18.充分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搬迁群众享受的迁出地承包地山林地的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耕地地力保护等各种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等政策按照现行标准执行,低保、五保等社会保障权益保持不变,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加快拆旧复垦后的土地确权颁证,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合法土地权益。积极探索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的政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各镇)

19.增强搬迁群众归属感认同感。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落实“四有两降两提升要求”。依托公共文化资源,以乡贤文化为载体,发挥家训家规的育人功能,探索搬迁群众自我教育新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公共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其归属感和认同感。(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妇联、民政局、文旅广电局,各镇)

(五)坚持分类施策,防止规模性返贫

20.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平台监测分析、行业部门筛查、监督渠道反馈等途径,准确及时确定监测对象。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常态化筛查预警,及时掌握潜在的产业、就业、社区治理等方面的风险户信息及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信息和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风险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劳动力状况、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行分类帮扶。(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

四、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领导为组长,县发改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为副组长、责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政府办、教体科技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医保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经贸局、供销联社成员的衔接小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保持机构、人员稳定,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拓展搬迁脱贫攻坚成果。发改部门要发挥好牵头统筹作用,聚焦工作重点,开展协调调度,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质效。县级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级要严格落实组织实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加大组织力度,确保后续扶持工作质量和效果。

22.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对巩固衔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行会议集体讨论的制度。每月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召开一次衔接联席会议,研究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进行工作通报,建立月研判、季通报、半年点评和年终考核工作机制。通过狠抓示范点建设,强力推行地方标准,开展“星级”创建,适时召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推进会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3.严格考核奖惩。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明确的各项任务纳入县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监督检查范围,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与“三项机制”运用相挂钩。制定考核办法,实施专项考核。

24.加大财政投入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点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政策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规定予以补贴。继续支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完善,推动后续产业发展和群众就业创业。

25.拓宽金融机构融资渠道。积极对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供融资、融智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安置点产业发展、农产品产销对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完善的支持力度。通过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运用再贷款等方式,撬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安置点后续产业的信贷投入。



石泉县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件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

依据《陕西省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标准,由住建局组织,各镇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农户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对已脱贫户、低收入群体等住房进行排查。围绕“问题清、鉴定清、改造清、验收清”管理制度,同步建立“四清一责任”。(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

(二)建立住房安全有保障长效机制

1.定期核查住房安全情况。为确保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各镇要严格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镇村“四支队伍”力量,定期开展住房安全情况的核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所有农户住房安全情况,动态更新住房信息。(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

2.动态监测住房安全情况。实行每月零报告制,由镇村每月排查发现疑似危房上报住建局,住建局包抓组入户鉴定房屋安全等级,对鉴定为危房的建立整改台账,制定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实现销号清零。加强对原通过投亲靠友、租住借住等方式保障安全或长期在外务工返乡户的动态跟踪,做好政策宣传,对农户符合危改政策且有意愿实施危改的户,要及时上报住建局纳入当年危改计划组织实施。(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

3.持续危房改造政策。“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按照四部委(住建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面向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住房不安全的政策保障。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给予支持。

在补助标准方面继续按照C级修缮加固2万,D级拆除重建3万,对于改造总投资不超过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改造投资进行补助的标准执行。保持政策的持续和稳定,避免因补助资金标准问题引发信访舆情。严格补助资金兑付程序,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要将资金兑付至农户一卡通。(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各镇)

4.保障因灾受损住房安全。在汛期等特殊时间段,各镇要加大对农户住房安全的排查力度,发现房屋受损情况要立即上报,加强与住建、民政、应急管理、财政等部门协助配合,第一时间对因灾房屋受损农户妥善进行过渡安置,及时做好受损住房安全性鉴定,分类施策制定住房保障措施。通过危房改造、搬迁、申请公租房、改造闲置公房、落实赡养、投亲靠友、租住借住、自行拆除或修缮加固等多种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因灾受损农户住房安全。(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各镇)

5.加强农村闲置危房监督管理。各镇要对辖区内农村闲置危房依法进行封存并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安排专人定期查看,确保闲置危房无人居住,遇有情况及时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各镇)

(三)精准识别核定农户类型

充分利用乡村振兴部门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加强与民政等行业部门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重点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身份进行动态监测,及时研判是否符合政策纳入危房改造计划予以保障。(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民政局、住建局)

(四)强化避险,科学选址

强化汛期、冻融期等重点时段、邻山、邻水等重点区域和独居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住房安全排查。农户建房或实施危房改造必须选址安全、依规建设,严禁在滑坡点、河漫滩,或行洪、分洪和退洪口门附近等存在灾害隐患的区域建房,避免选址不当造成农户损失。(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镇)

(五)衔接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

结合乡村振兴示范镇、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十四五”期间实施不少于100户“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切实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农民安居乐业,提升乡村风貌。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按照村庄环境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要求,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严防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反弹,杜绝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乱倒等现象,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镇)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住建局继续实行局长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股室包村,工作人员包户的工作机制,各包联领导对所包联镇安全住房问题全面负责。

(二)推进工作任务。为顺利推进农村住房安全整改工作任务,各镇要固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对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立行立改,每年1至6月份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要在当年10月底前改造竣工,7至12月份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要在次年5月底前改造竣工。改造户纸质档案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档案(样本)》整理归档。

(三)确保工程质量。各镇要对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未经培训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揽危改工程,住建局要加强日常检查指导,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衔接乡村振兴。及时发现并解决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农户因住房问题返贫致贫问题,有效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要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石泉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石泉县农村建设工作,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利用5年时间,持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推进有力、衔接有效。

(二)工作目标:2021-2025年,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电网工程、乡村网络,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弱项、补短板,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农村道路提升工程

有序开展县乡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及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逐步实施较大人口规模(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强弱项,补短板,持续改善农村公路提升和均衡发展;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道路交通设施后续管护,做到权属明晰、责任夯实、管护到位,提高道路运行寿命。2022年前,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所有建制村道路畅通,达到受灾前水平。(责任部门:交通局,各镇落实)

(二)农村水利优化工程

加强农村防汛减灾、水土保持、重点水源项目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对建设标准偏低、设施老化的小型供水工程进行规范化改造,强化已建成水源地及饮水设施后续管护,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抓实水毁水利设施修复重建工作,持续做好水利设施均衡发展。(责任部门:水利局,各镇落实)

(三)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2021年水毁线路设备全面恢复,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力度,推进城乡电网建设一体化,大力实施乡村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到2025年,实现供电可靠率达99%,电压合格率达95%,实现偏远农村地区稳定可靠供电服务全覆盖,满足农业灌溉、清洁取暖、农产品加工等需求。(责任部门:供电分公司)

(四)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村处理、镇处理、片区处理、县处理”治理模式,确保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每年增长1%以上,到2025年底实现90%以上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国控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以上。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要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增长1%以上,到2025年底,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生态环境石泉分局、住建局、发改局,各镇落实)

(五)住房城镇化建设工程

落实农房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加大隐患排查、排危除险、灾情上报、安全鉴定、资金申报、恢复重建等工作。加快推进洪涝灾害区危房改造任务,对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立行立改。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快县域城镇化步伐,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天然气气化工程向村镇延伸。(责任部门: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落实)

(六)农村网络覆盖工程

持续推进网络信号深度覆盖,逐步解决人口居住分散和重点产业园区等区域信号盲区问题。大力建设“数字乡村”,加快实施“百兆乡村”工程,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开展5G网络建设试点和创新应用。到2025年,全县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百兆乡村”全面建成,行政村5G网络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部门:经贸局,配合部门: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各镇落实)

(七)物流和快递体系建设工程

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冷链物流向镇村延伸。有序推进快递下乡进村,不断扩大配送网点行政村覆盖范围。(发改局、邮政分公司分工负责,配合部门: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有效提升工作专班要按照“省市指导、县级统筹、镇办主推、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县发改局要充分发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做好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服务保障等事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作。

(二)建立协调机制。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对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有效衔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行会议集体讨论的制度,研究阶段性重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落实项目进度信息月报送制度,实行“一月一报送,一季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夯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起本行业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中的主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重点推进,加强督促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切实加强项目建设,按时统计和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解决和反馈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严格考核奖惩。依据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工作措施得力、进展迅速、效果明显、任务圆满完成的单位提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绩效较差、不能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