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2-0000 发布日期: 2021-12-06 11:42
来源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内容概述 《石泉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对照项目建设内容,抢抓时间,及时组织实施。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石泉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对照项目建设内容,抢抓时间,及时组织实施。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6日


石泉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三)财政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四)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五)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23号);

(六)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

(七)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

(八)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7〕55号);

(九)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8号);

(十)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补充方案报备工作的通知》(安财农〔2021〕63号);

(十一)中共石泉县委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2021年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石发〔2021〕4号);

(十二)中共石泉县委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2021年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21〕4号);

(十三)中共石泉县委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21〕8号);

二、整合思路和规划目标 

(一)整合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按照“严、实、精、高”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全面推动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规划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凝聚合理”的原则和建设美丽生态、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丽形象、美好生活“五美乡村”的部署,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重点实施“五个一”(实施产业振兴“五十百千万”一大工程、开展乡村建设一大行动、推进一系列乡村治理创新、狠抓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典型、构建一套长效保障机制),以“五个一”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巩固和推进并重,不断夯实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涉农整合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机制,集中资源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二)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把脱贫摘帽作为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突出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同时按照建设美丽生态、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丽形象、美好生活“五美乡村”部署,大力实施产业振兴“五十百千万”工程,稳步发展以5大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10个农旅融合示范区为典型,20个集体经济示范村为纽带,200个家庭农场和2000名农村能人为基础的产业振兴体系,持续抓好“桑、畜、菜”三大主导产业,着力打造“魔芋、茶叶、渔业、核桃、中药材”五大特色产业。坚持示范带动,统筹人财物资源,着力建设3个示范镇和10余个示范村,探索形成5大乡村振兴模式。将池河镇打造成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后柳镇打造成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云雾山镇打造成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打造杨柳新区、明星、五爱、胜利、中坝、堰坪、官田、先联、红花坪、档山、丝银坝、中心、油坊湾等一批示范村,探索建成一批农旅融合型、“一村一品”型、“三集一化”型、“四化同步”型、数字乡村型的示范村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典型,为全县面上整体拓展提升积累经验。

到2021年底,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同比增长8%以上,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达8%以上。农村水电路气讯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乡村治理创新有新成果,至少打造一镇十村的示范典型。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整合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2021年初我县上报2021年整合资金计划22003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98个15650.76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132个6282.24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70万元。年中由于我县受特大自然灾害影响,省市加大了灾后重建投入,结合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需要,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增加基础设施水毁项目78个,投入资金1457.866984万元。增加产业项目1个,投入资金50万元,追加投入原产业奖补项目1个,追加投入资金750万元,年末补充方案编报2257.866984万元。2021年全年整合资金为24260.866984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99个16450.76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210个7740.106984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70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分类汇总)

立足资源优势,做足特色文章,重点围绕“五十百千万”工程,坚持“南茶北桑川道菜、特色产业融农旅”基本布局,不断发展壮大“桑、畜、菜”三大主导产业,着力打造魔芋、茶叶、渔业、核桃、中药材五大特色产业,巩固提升林下经济产业。在年初项目投入的基础上,增加产业项目1个,追加投入产业奖补项目1个,投入资金800万元,其中:

1.追加产业奖补项目类1个,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结合“十百千”方案和现代农业年度发展规划,全年新建桑园500亩,饲养生猪25万头,种植蔬菜7.2万亩,新发展魔芋0.6万亩、茶园0.5万亩、中药材1万亩;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生猪养殖1.7万头、养牛3000头、养羊4500头、养禽20万羽、养蜂4500箱;发展魔芋4600亩,新发展茶叶9200亩;养蚕7600张,烤烟3700亩,发展订单辣椒、茄子、豇豆1000亩,食用菌16万袋;发展中药材800亩,发展各类林果2万亩。对6500余户发展产业户和带贫益贫作用发挥明显的经营主体,按照产业发展方案和奖补标准给予财政扶持。追加投入资金750万元;

2.增加产业项目1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占地面积50亩,新建标准化圈舍2000平方米,完善饲料库及饲料加工厂房500平方米,防疫室30平方米,管理房150平方米,购置专用运输车辆1台,建立饲草基地50亩,饲养能繁母猪600头,年产仔猪1.2万头,出栏生态商品猪10000头。2.有机肥厂建设:扩建加工厂房2000平方米,购置生产建设设备10台套。投入资金50万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分类汇总)

主要包括农村道路交通水毁修复12个;水利设施修复项目66个,共计78个。

1.农村水毁道路修复及村组水毁道路修复项目12个,全县8个镇修复水毁道路路面修复3461平面米,新建挡坎9782平面米,新建挡墙1050每平米。投入资金536.222677万元。

2.水利设施修复项目66个。全县11个镇新建或修复集水井36座,新建或修复拦河坝16处,修复农村安全饮水管网31750米。新建或修复水源工程9处。投入资金921.644307万元。

四、资金投入情况

(一)总投入

2021年9月整合方案报备,整合资金22003万元。按照全县整合项目建设需求,本次补充方案共整合资金2257.866984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类800万元,占整合规模的35.43%;基础设施类1457.866984万元,占整合规模的64.57%。

(二)投入整合资金来源

1、产业发展资金整合800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800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1457.866984万元。其中:

省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169.866984万元。

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88万元。

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含补助、奖补、贴息等)

补助标准依据《石泉县2021年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执行。经营主体奖补。石泉县境内农业加工企业在石泉依法缴税、履行订单合同、收购农副产品无打白条现象,并积极参加政府组织开展的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当年与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带动300户、500户、1000户以上农户发展产业,同时收购本地农产品达到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补。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以认定文件为准),且带动20户、40户、60户农户发展产业,每户年产业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补。家庭农场。新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家庭农场的(以认定文件为准),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5万元奖补。对达到县级家庭农场标准的,给予1万元奖补。农业产业园区。新评为市级、省级园区(以认定文件为准),分别带动60户、120户以上农户发展产业且每户年产业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的,争取省市级奖励扶持政策并落实到位。在全县范围内择优评定25个新发展县级示范农业园区(其中林业园区10个),每个奖补10万元(要求:每个园区带动30户以上农户发展产业且每户年产业收200万元以上;种植类园区核心区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生猪核心场饲养量达到千头以上,具备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农旅融合示范区奖补。参照《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石办发〔2020〕38号)执行,由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建设及奖补标准并组织验收评定。集体经济示范村奖补。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新投资发展产业(种植、养殖、加工、农旅融合、电子线束)达到一定规模(种植业100亩以上,生猪出栏500头或能繁母猪存栏50头以上、羊出栏300只、牛出栏100头、家禽出栏10000头,加工、农旅融合、电子线束产业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且每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净收益达到20万元以上,每个奖补10万元。蚕桑产业。农户养蚕按35元/张奖补;小蚕共育点年共育量达到200张以上的,按30元/张奖补;年养蚕达到30张、60张、100张以上,且年销售蚕茧1000公斤、2000公斤、3000 公斤以上的能人大户,分别奖补1万、2万元、3万元。对发展蚕桑富硒饲料、蚕桑富硒有机肥、蚕桑有机食品的企业,开税票收入达100万元以上超出部分按3%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畜牧产业。对年出栏育肥猪达到1000头、3000头、5000头以上或饲养能繁母猪100头、300 头、500 头以上的能人大户,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补。蔬菜产业。对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社员新发展种植蔬菜50亩(黄花菜30亩)以上,并与县域内蔬菜加工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按600元/亩奖补到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300元/亩由合作社分配奖补到社员)。蔬菜产业。对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社员新发展种植蔬菜50亩(黄花菜30亩)以上,并与县域内蔬菜加工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按奖补到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300元亩由合作社分配奖补到社员),要求订单、品种、面积、销量、台账(企业与合作社双建帐)必须一致。对集中连片新发展设施大棚蔬菜20亩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奖补。魔芋产业。对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社员新发展种植林下魔芋200亩以上、大田50亩以上,并且合作社与加工农业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按1000元/亩奖补到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600元/亩由合作社分配奖补到社员)。对新推广“安魔128”种芋种植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达到奖补标准后再奖补500元/亩(其中300元/亩由合作社分配奖补到社员)。茶叶产业。对经营主体新建集中连片茶园50亩以上,用茶苗栽植的,按2000元/亩奖补;当年改造管护连片茶园100亩以上的,按800斤/亩奖补有机肥。渔业产业。新建标准化池塘养殖5亩以上的能人大户,按5000元/亩奖补;稻田养殖鱼、虾、鳖、蟹等综合种养单体面积10亩以上的能人大户,按1000元/亩奖补。林业产业。中药材、核桃、油茶、林下经济等产业由各镇负责抓好1-2个示范点,县林业局负责争取中省项目予以扶持。品牌培育。对当年新认定为“富硒”“绿色”“有机” 和“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分别奖补申报主体5万元万元、7万元、20万元、30万元。产品营销。安排100万元用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本县农业企业、合作社在省内外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经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同意,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石泉县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企业可免交参展费,在省外一线城市参展的企业给予0.6万元次补贴,在其它省会城市参展的企业给予0.4万元次补贴,在地市参展的企业给予0.3万元次补贴。

(二)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

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产业路项目,施工方按照不低于120元/天务工报酬,并根据务工天数据实与农户结算。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

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石泉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补充方案》)的报备及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等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2月)

年中整合方案报备后,根据中、省、市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因需而整”的原则,编报《补充方案》并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向省市备案。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1年12月)。

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各项目验收组,对照工作任务,根据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对各镇、各部门年度整合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考评验收,总结经验,奖优罚劣。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责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考核办)、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产业振兴专班,专班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及时研究解决产业振兴中的突出问题,各联镇县级领导负责所包联的产业振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支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产业发展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支持振兴发展,对产业振兴建设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及政策奖补。将产业振兴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督办考核力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不到位的单位,严格追责并在年终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督查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对照《石泉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石泉县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试行)》等各项管理制度,属产业建设项目的奖补资金,按照《石泉县2021年产业振兴实施方案》规定,由各镇驻村工作队联合村委会逐户认定,三榜公开公示,各镇政府复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县级终审公告,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奖补到户;属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资金,严格按照整合项目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建设,统一项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严格执行脱贫项目资金县镇分级报帐制,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直通车”兑现到施工企业或单位。

(三)、监督检查及审计

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制定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产业项目及资金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加大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挤占、套取、私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追责、一查到底,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运行。

八、绩效目标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

在原产业奖补项目823.3万元的基础上,追加投入资金750万元。对6500余户发展产业户和带贫益贫作用发挥明显的经营主体,按照产业发展方案和奖补标准给予财政扶持。全年新建桑园500亩,饲养生猪25万头,种植蔬菜7.2万亩,新发展魔芋0.6万亩、茶园0.5万亩、中药材1万亩;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生猪养殖1.7万头、养牛3000头、养羊4500头、养禽20万羽、养蜂4500箱;发展魔芋4600亩,新发展茶叶9200亩;养蚕7600张,烤烟3700亩,发展订单辣椒、茄子、豇豆1000亩,食用菌16万袋;发展中药材800亩,发展各类林果2万亩。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包括农村道路交通水毁修复12个;水利设施修复项目66个,共计78个。

1.农村水毁道路修复及村组水毁道路修复项目12个,全县8个镇修复水毁道路路面修复3461平面米,新建挡坎9782平面米,新建挡墙1050每平米。投入资金536.222677万元。项目建成后,解决全县1480户5772人安全出行问题。

2.水利设施修复项66个。全县11个镇新建或修复集水井36座,新建或修复拦河坝16处,修复农村安全饮水管网31750米。新建或修复水源工程9处。投入资金921.644307万元。恢复安全饮水设施,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受益群众2872户11200人。

附件1:石泉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补充资金明细表.xls

附件2:石泉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补充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