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jtkjj/2021-0941 | 公开日期: | 2021-08-30 15:43 |
来源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复函 |
类别:A类
签发人:张诗波
曹修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教师额外工作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石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党中央和省市县都十分重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下大力气进行清理和规范涉校督查、检查、评比、创建事项。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文件精神,抓好问题整改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陕办发〔2020〕25号)和《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关于重申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好全县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石办函〔2021〕24号)精神,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和数量,严禁以文件落实文件。同时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模,能够整合的会议绝不单独召开,能够小范围召开的绝不扩大规模,让学校管理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和谋划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严格审查备案,规范涉校督查检查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好全县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石办函〔2021〕24号文件安排,进一步规范涉校督查、检查、评比、创建事项和借调学校教师事项。凡涉校督查、检查、评比、创建事项和借调学校教师事项须经我局同意并报县委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教体科技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和县委办审核批准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实施。
三、加强统筹协调,减轻学校负担
局政办股加强对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统筹协调,尽量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一是预先统计各股室下乡检查工作的时间、路线,能整合的尽量整合,绝不分散行动;二是统计各股室需要上报的各项表册,能合并的尽量合并,避免表册重复填报;三是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倡导现场查看和询问师生的形式进行,便于发现真实问题,淡化事事留痕,事事有卷的检查方式,让学校老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也对我们在办理建议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表示歉意。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你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柯有超 6321998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