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8-13 10:25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内容概述 关于石泉县十三届六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复函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石泉县十三届六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玉安

罗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解决汉江突出生态问题与沿江绿色产业协同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建言献策!收到提案后,我们县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4个部门牵头办理,针对各自职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保护汉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民意导向,持续完善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测监管、隐患排治、投入保障、投诉举报、责任落实”六大长效机制,配套建立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河湖长+警长+四员”、环保述职、履职清单、目标考核等一系列管长远、重实效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压实了党政“一把手”责任、乡镇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了生态环保工作基础,有效破解了阶段性矛盾和问题。组织开展了河湖采砂、水土保持、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切实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1 月至 7 月出动执法车辆 45次,出动人员 135 人次,立案查处采砂行政案件 13 起,行政处罚 4 起,限期整改 9 起,移交纪委监委问题线索 1 起。河道采砂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严管项目审批,保护和开发协同推进。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对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一律不允许落地,凡环评、土地、林地手续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不能因环保问题影响石泉形象。二是围绕汉江沿岸,我县近期策划了池河—喜河环湖线项目、后柳汉江大桥项目、后柳汉水云溪康养小镇、麻坪河观光度假区等一批沿江基础设施和综合开发项目。三是做好小水电整治工作,拆除小水电3座,整改小水电7座。

三、做优生态环境,带动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创造性践行“两山”理念,立足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把全域旅游作为富民强县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全民之智、聚全县之力,先后建成AAAA级景区4个、AAA级景区5个、省级特色旅游名镇5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1个,荣获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成功摘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金字招牌。在全域旅游发展过程中非常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植被保护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绿色产业发展。现已对G541国道进行改扩建,现已成为我县汉江边一条靓丽的旅游风景道,六号桥沿汉江西岸南行至喜河镇景观道全程9.3公里,是通往南区燕翔洞、中坝大峡谷等4A景区的旅游交通干道。两岸通过绿化,形成4个旅游观光休闲广场和生态栈道,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旅游观光效果。先后开通的“明珠号”汉江观光游轮和“丝路号”“金蚕号”“石泉十美号”等系列观光画舫游船,都采取了系列环保措施,配套有船舶油污和垃圾收集装置,防止船舶油污泄漏、生活污水垃圾乱倒等污染汉江水体的行为。

四、强化环保督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成立环保督查工作专班,围绕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督察巡查100 余次,下发督查通报 2 期,下发问题交办单 86 件,目前整改到位 79 件,还有7 件整改未到期。

您提到的共护母亲河,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打造一江两岸和人文生态廊道,提的建议很好,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推进落实。

一是继续强化规划引领。精心编制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按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推进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二是继续推进绿色发展。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及排污许可制度,倒逼企业治理污染。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着力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您提到的“后柳水乡”汉沿线人文景观经济带项目,与深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提的建议非常好,在符合全域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下,可逐步推进落实。

三是继续强化督办检查。坚持在严督实查中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健全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定期根据全年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最后,欢迎您继续关注环保工作,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后我县将持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念,巩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成果,让汉江的水更清、山更绿、经济发展的更好。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0915‐6311626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