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nyncj/2021-0132 | 公开日期: | 2021-12-05 09:27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宝誉生态富硒黑猪肉生产技术规程 |
前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试验方法………………………………………………3
5 检验规则………………………………………………5
6 包装、标志、标签、贮存、运输……………………6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与表述。
本标准由陕西宝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泉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标准由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泉县畜牧兽医中心、陕西宝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景红斌、王全川、黄璐、王志斌、何芳、欧立健、袁国波、刘吉勇、陈林、刘璇、董凯、叶通、费林、李全莹、张先春、贾安平、陈杰。
本标准由石泉县畜牧兽医中心、陕西宝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石泉县畜牧兽医中心
电话:0915-6321853
地址: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桃园路
邮编:725200
宝誉生态富硒黑猪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富硒黑猪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生态富硒饲草饲料、富硒水生产而成的生态富硒黑猪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方法
GB/T5009·93 食品中硒的测定方法
GB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9693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
GB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14931.1 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普法)
GB/T14931.2 畜禽肉中己烯雌酚的测定方法
GB/T14962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SN/T0124 出口肉中蝇毒磷残留量测定方法
SN/T0125 出口肉中敌百虫残留量测定方法
SN/T0197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测定方法
SN/T0208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测定方法
SN/T0347 出口肉中氯霉素残留量测定方法
SN/T0539 出口肉中青霉素残留量测定方法
SN/T0670 出口肉中泰乐菌素残留量测定方法
农业部兽药及其它化学物质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量检测方法
3.要求
3.1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鲜猪肉感官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
鲜猪肉 |
|
|
色 泽 |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
|
组织状态 |
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
|
粘 度 |
外表湿润,不粘手。 |
|
气 味 |
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
|
煮沸后肉汤 |
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
|
3.2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猪肉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猪肉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序号 |
项 目 |
最高限量mg/kg |
1 |
砷(以As计)≤ |
0.5 |
2 |
汞(以Hg计)≤ |
0.05 |
3 |
铜(以Cu计)≤ |
10 |
4 |
铅(以Pb计)≤ |
0.1 |
5 |
铬(以Cr计)≤ |
1.0 |
6 |
镉(以Cd计)≤ |
0.1 |
7 |
氟(以F计)≤ |
2.0 |
8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3 |
9 |
六六六 ≤ |
0.2 |
10 |
滴滴涕 ≤ |
0.2 |
11 |
蝇毒磷 ≤ |
0.5 |
12 |
敌百虫 ≤ |
0.1 |
13 |
敌敌畏 ≤ |
0.05 |
14 |
氯霉素 |
不得检出(检出限0.01) |
15 |
盐酸克伦特罗 |
不得检出(检出限0.01) |
16 |
庆大霉素 ≤ |
肌肉0.1,脂肪0.1 肝0.2,肾1.0 |
17 |
土霉素 ≤ |
肌肉0.1,脂肪0.1, 肝0.3,肾0.6 |
18 |
四环素 ≤ |
肌肉0.1,肝0.3,肾0.6 |
19 |
青霉素 ≤ |
肌肉0.05,肝0.05,肾0.05 |
20 |
链霉素 ≤ |
肌肉0.5,脂肪0.5 肝0.5,肾1.0 |
21 |
泰乐菌素 ≤ |
肌肉0.1,肝0.1,肾0.1 |
22 |
氯羟吡啶 ≤ |
可食性组织0.2 |
23 |
喹乙醇 ≤ |
肌肉0.004,肝0.05 |
24 |
磺胺类 ≤ |
可食性组织0.1 |
25 |
己烯雌酚 |
不得检出(检出限0.05) |
3.3微生物指标
猪肉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猪肉微生物指标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
鲜猪肉产品 |
|
|
菌落总数,Cfu/g≤ |
1×106 |
|
大肠菌群 |
1×104 |
|
沙门氏菌 |
不得检出 |
|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
不得检出 |
|
3.4猪肉产品包装要求
3.4.1猪肉产品包装用原纸应符合GB11680的规定。
3.4.2猪肉产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应符合GB9687的规定。
3.4.3猪肉产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中正己烷提取物应符合GB9693的规定。
3.5硒含量指标
猪肉硒含量应≥0.10mg/kg
4.试验方法
4.1 砷的测定按GB/T5009.11执行。
4.2 汞的测定按GB/T5009.17执行。
4.3 铜的测定按GB/T5009.13执行。
4.4 铅的测定按GB/T5009.12执行。
4.5 铬的测定按GB/T14962执行。
4.6 镉的测定按GB/T5009.15执行。
4.7 氟的测定按GB/T5009.18执行。
4.8 亚硝酸盐的测定按GB/T5009.33执行。
4.9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按GB/T5009.19执行。
4.10 蝇毒磷的测定按SN/T0124执行。
4.11 敌百虫的测定按SN/T0125执行。
4.12 敌敌畏的测定按GB/T5009.20—1996中第三篇规定的方法执行。
4.13 氯霉素的测定按SN/T0539执行。
4.14 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按GB16869规定的方法执行.
4.15 恩诺沙星、庆大霉素、链霉素、氯羟吡啶的测定按《兽药及其它化学物质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检测方法》执行。
4.16 土霉素、四环素的测定按GB/T14931.1执行。
4.17 青霉素的测定按SN/T0347执行。
4.18 泰乐菌素的测定按SN/T0670执行。
4.19 喹乙醇的测定按SN/T0197执行。
4.20 磺胺类的测定按SN/T0208执行。
4.21 己烯雌酚的测定按GB/T14931.2执行。
4.22 菌落总数的测定按GB/T4789.2执行。
4.23 大肠菌群的测定按GB/T4789.3执行。
4.24 沙门氏菌的测定按GB/T4789.4执行。
4.25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按GB/T4789.6执行。
4.26 硒的测定按GB/T5009.93执行。
5.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工艺流程的产品为一批次。500kg以下抽取5件,501~2000kg抽取10件,2001kg以上抽取15件。
5.2 抽样方法
每一批次采取随机多点抽样,混匀后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检,抽样量为2kg。
5.3 判定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包装、标志、标签、贮存、运输
6.1 包装
猪肉产品的包装应采用无污染、易降解的包装材料,包装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6.2 标志
获得批准使用富硒食品专用标志的生态富硒猪肉产品,允许在其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富硒食品专用标志。
6.3 标签
获得批准使用富硒食品专用标志的生态富硒猪肉产品的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硒含量值、执行标准编号、生产单位或经销单位。
6.4 贮存
猪肉产品的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混放。产品贮存应符合各类产品的贮存要求。
6.5 运输
猪肉产品的运输必须采用无污染的交通工具,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产品在运输中应符合各类产品的贮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