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nyncj/2021-0131 公开日期: 2021-12-0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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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宝誉生态富硒黑猪生产技术规程

宝誉生态富硒黑猪生产技术规程

前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猪场环境………………………………………………1

4 环境卫生监测…………………………………………1

5  品种选择……………………………………………2

6 饲养管理……………………………………………2

7 育肥猪保健…………………………………………3

8 兽药使用要求………………………………………3

9 档案管理……………………………………………3

10 粪便无害化处理…………………………………3

11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4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与表述。

本标准由陕西宝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泉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标准由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泉县畜牧兽医中心、陕西宝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景红斌、王全川、黄璐、王志斌、何芳、欧立健、袁国波、刘吉勇、陈林、刘璇、董凯、叶通、费林、李全莹、张先春、贾安平、陈杰。

本标准由石泉县畜牧兽医中心、陕西宝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石泉县畜牧兽医中心

电话:0915-6321853

地址: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桃园路

邮编:725200


宝誉生态富硒黑猪生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富硒黑猪生产的环境、环境卫生、品种选择、饲养管理、育肥猪保健、兽药使用、档案管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生态富硒饲草饲料、富硒水生产而成的生态富硒黑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NY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29  无公害食品  猪肉

NY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3.猪场环境

3.1 场址选择

符合GB/T17824·1标准要求。

3.2 水源质量

水源有可靠的保证,水质符合NY5027标准的要求。硒含量达到0.01-0.05mg/kg。

3.3 空气质量

猪场周围大气质量应符合NY391标准规定。

3.4 场地规划布局

符合GB/T17824·1标准要求。

3.5 猪舍要求

保持自然、舒适并便于活动,减少对猪的伤害,温度、湿度适宜,通风良好。舍内设施符合GB/T17824·1的要求。

4.环境卫生监测

4.1 消毒

4.1.1 门口消毒

猪场大门口处消毒池长4m,与门同宽,深0.1m—0.15m。生产区门口设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猪舍入口处设1m的消毒池。

4.1.2 空栏消毒

每批猪出栏后,对空出的畜舍进行彻底清扫,用火焰喷灯进行灼烧消毒,再用1%—3%氢氧化钠液喷消毒;空闲1—2周后再进下一批猪。

4.1.3 定期消毒

每月用10%—20%石灰乳或3%—5%漂白粉液对圈舍消毒一次。每年春秋两季各对猪场环境清扫,并用2%—5%来苏尔或1%—3%氢氧化钠液喷洒消毒一次。

4.1.4 紧急消毒

若发生传染病,对畜舍、隔离舍,病猪分泌、排泄物及可能被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等彻底清扫消毒,采用本标准4.1.2要求进行。

4.1.5 终末消毒

病猪解除隔离,痊愈或死亡后,或疫区解除封锁之前进行的彻底清扫消毒,按本规程4.1.2要求进行。

4.1.6 带猪消毒

定期进行带猪消毒,有利于减少环境中病原微生物。采用0.1%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0.1%次氯酸钠等药物。

4.1.7 用具消毒

定期对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针管等进行消毒,用0.1%新洁尔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然后在封闭的室内进行熏蒸。

4.1.8 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猪舍要经过洗澡、更衣和紫外线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时要洗澡、更换场区工作服和鞋,并遵守场区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4.2 温度

仔猪适宜温度:1—3日龄32℃—30℃,4—7日龄30℃--28℃,8—30日龄25℃--22℃,31—45日龄22℃--20℃。育肥猪体重15㎏—50㎏25℃--20℃,体重50㎏—100㎏20℃--18℃。

4.3 湿度

适宜湿度75%左右。

4.4 噪声

不高于50—70dB。

4.5 气流

夏季加强通风,冬季风速0.1—0.4m/s之间。

4.6 光照

仔猪每天光照时间(含自然光照)14—18h,光照强度50LX。肥猪采用自然光照。

4.7 水质

水质每年检测2次。

4.8 有害气体

猪舍有害气体日平均值氨气浓度≤25㎎/m3,硫化氢≤10㎎/m3,二氧化碳≤1500㎎/m3,恶臭70倍稀释。

4.9 粉尘

尽量减少空气中粉尘,注意空气消毒,改善空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值(标准状态)≤1㎎/m3,总悬浮颗粒物日平均值(标准状态)≤3㎎/m3。

4.10 饲养密度

猪场的运动场是猪舍面积的2倍以上,并有适宜的林下放牧场地。

5.品种选择

采用新淮猪、土种黑猪母猪与瘦肉型公猪杂交,杂交一代用于生产生态富硒黑猪。使用高能量低蛋白氨基酸平衡无动物蛋白富硒日粮。

6.饲养管理

6.1要做到平时看猪的精神,喂料时看猪的食欲,扫圈时看猪的粪便。

6.1.1 产仔登记

仔猪出生后24h之内进行编号,称重记录,公猪编为单号,母猪编为双号,认真填写产仔记录表。

6.1.2 固定乳头吃初乳

仔猪出生后24h内开始训练固定乳头,原则为扶弱抑强,弱仔固定在中间乳头,先用手挤掉第一把乳后,及时让仔猪吃上初乳,2天内就形成固定乳头吃奶的习惯。

6.1.3 保温防压

母猪产仔应在产房内或产床上进行,产房内要有保温护仔设施,产房温度参照本标准4.2要求。

6.1.4 及早补料

出生后第6天开始训练仔猪认料,是产房的可在补料间撒些炒熟的大豆、玉米、高梁、大麦等让仔猪拱啃;是产床的可在保温栏内设置特制补料槽,选择适口性和营养好的乳猪开口料,每天喂5—6次,少喂勤添。20日龄开始用乳猪全价配合颗粒料,30日龄进入旺食阶段,应加强补饲。

6.1.5 寄养

寄养前将寄养的仔猪和原有仔猪先放在一起呆40分钟以上,让两窝仔猪气味基本接近。或把两窝仔猪涂擦要寄养母猪的乳汁,然后再寄养。

6.1.6 断乳

采用28日龄至45日龄断乳。

6.2 断乳仔猪饲养管理

断奶仔猪原圈饲养或整窝移到另一圈中饲养。最好采用按猪的日龄分批次,分阶段,分群,分舍饲养,减少不同猪龄之间的接触,避免疫病由大猪传染给幼猪或相互交叉感染。

6.3 去势

育肥公、母猪分别在10日龄、14-21日龄去势。

6.4 调教

保育仔猪分群或分批次进入新圈后,要及时调教养成吃食、睡觉、排便三定位的习惯,建立起群居秩序。

6.5 圈舍卫生

猪舍要定期清扫消毒,保持清洁干净卫生,排泄的粪便每天要清理出去,再用水冲洗干净,污水进入化粪池或沼气池。夏季加强通风,杀灭蚊蝇,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温度、湿度、气流、光照、有害气体浓度等应按本标准4的有关要求执行。

6.6 饲料要求  采用吊架子育肥,全进全出饲养工艺,12月龄左右出栏。每天给料3次,采用混合饲料,添加牧草和青绿多汁饲料,并在饲料中添加本地盛产的鱼腥草、桑叶、艾蒿等中草药,提高抗病力和猪肉品质。在出栏前30天饲喂生态富硒饲草饲料或者富硒水,饲料中硒含量应大于或等于0.10㎎/㎏的标准。牧草和青绿多汁饲料硒含量应大于或等于0.02㎎/㎏的标准.

6.7 饮水

采用自动饮水器自由饮水。保证昼夜有清洁的饮水。

7.育肥猪保健

采用绿色健康养殖模式。重视疾病的早期预防,早期检测和迅速治疗工作,采取及时注射疫苗,及时驱虫,及时圈舍消毒,及时隔离治疗等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8.兽药使用要求

按NY5030标准执行。

9.档案管理

应做好引种,产仔,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消毒,免疫,诊疗,防疫监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档案记录工作,所有档案应在肉猪出售后保留2年以上。

10.粪便无害化处理

10.1  粪便收集

采用粪尿分开收集处理工艺,即先清理干粪送堆肥场发酵,然后用水冲洗猪舍,污水排入沼气池发酵处理。

10.2  施用耕地匹配

坚持科学合理布局,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养猪场周围拥有一定数量的施用耕地及林地。

11.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11.1  猪场不得出售病、死猪;有治疗价值的病猪应隔离饲养,由兽医进行诊治。

11.2  需要淘汰、处死的可疑病猪,采取不会把血液和浸出物撒播的方法进行扑杀。

11.3  确认为炭疽、伪狂犬病、猪瘟、非洲猪瘟、口蹄疫、猪水泡病、猪密螺旋痢疾、急性猪丹毒、钩端螺旋体病、李氏杆菌病、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的病猪整个尸体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1.4  凡病变严重,肌肉发生退行性变化的除本标准11.3条款传染病以外的其它传染病、中毒性疾病、囊虫病、旋虫病及自行死亡或不明原因死亡的猪的整个尸体或肉尸和内脏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11.5  猪肺疫、猪溶血性链球菌病、猪副伤寒、结核病、弓形虫病的肉尸和内脏应做高温处理。

11.6  焚烧

符合本标准11.3条款的病死猪,应进行焚烧处理。

11.7  深埋

场外有死猪尸体深埋地。尸坑的长、宽能容纳尸体侧卧为度,深度在2m以上。

11.8  化尸井

场内修建化尸深井,井深在4m以上,并做好防雨和防渗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