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封山禁牧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1-1563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办发〔2021〕30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09 15:16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和培育森林植被,巩固我县生态建设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石泉县封山禁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石泉县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和培育森林植被,巩固我县生态建设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市安排部署,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优先,以封为主、封育结合,从严管理、禁牧与圈养结合,恢复生态和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县重点区域开展封山禁牧行动,及时查处和制止违规行为,营造维护生态环境良好氛围,为建设全国“两山”示范县和西北生态经济强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封山禁牧范围
综合考虑我县封山禁牧工作开展和后续监管的可行性,划定封山禁牧区四块,合计面积17754.25公顷。
(一)云雾山封山禁牧区。主要以整合优化后的鬼谷岭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为主,面积9011.78公顷。
(二)汉江封山禁牧区。主要以整合优化后的莲花古渡国家级湿地公园范围为主,面积2702.62公顷。
(三)燕翔洞封山禁牧区。主要以整合优化后的燕翔洞省级地质公园范围为主,面积3922.50公顷。
(四)凤凰山封山禁牧区。主要以凤凰山林场范围为主,面积2117.35公顷。
三、封山禁牧内容
禁止在封山禁牧区域从事下列活动:
(一)放养牛、羊等草食牲畜;
(二)损毁、擅自移动界桩、围栏和标牌;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职责分工
县林业局:大力宣传封山禁牧工作,在封山禁牧区主要路口、山口设立明显标志、标牌等设施,注明封山禁牧有关要求;把依法禁牧作为森林资源管护的经常性工作,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的行为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县发改局:将封山禁牧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封山禁牧区域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核。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封山禁牧工作经费。
县公安局:加强对封山禁牧执法力度,对阻碍封山禁牧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合理安排家畜圈舍用地。
县农业农村局:引进和改良家畜品种,推广农作物秸秆、牧草等农林副产品的使用,拓宽饲草、饲料来源,加大家畜圈养设施建设。
县水利局:做好河道两侧、水库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严禁放牧养牧。
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生态红线保护区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封山禁牧区相关项目的环境评价。
各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封山禁牧要求,制定封山禁牧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辖区封山禁牧宣传、巡查管护及违规行为的制止上报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县林业局牵头安排封山禁牧工作,组织在全县范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镇组织镇村干部和护林员深入村组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农户认识封山禁牧重要意义,把封山禁牧转变为群众自觉行动,确保封山禁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封山禁牧划定范围埋设界桩、界碑,明确禁牧区域。各镇与各村护林员、牛羊养殖户分别签订责任状,开展封山禁牧巡查、管护,制止放牧行为,对随意进入封山禁牧区域放牧、屡禁不止的养殖户,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处置。县林业局对破坏封山禁牧造成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进行媒体公开曝光,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形成强大威慑力。
(三)巩固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将封山禁牧工作纳入生态环保和林长制考核范畴,对全县封山禁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推进不力、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封山禁牧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石泉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封山禁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及考核等工作。各镇是本区域内封山禁牧工作的主体,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封山禁牧工作;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所属区域的养殖户实行包户监管,切实夯实封山禁牧工作监管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加大封山禁牧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封山禁牧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参与性。
(三)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既要按照明确的职责各负其责,也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合力。县林业局要牵头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按要求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放牧行为,确保封山禁牧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管,增强实效。县考核办将封山禁牧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部门及各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县林业局要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封山禁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由此引发重大森林资源破坏或大的矛盾纠纷的,予以追责。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对各自辖区或管护区域封山禁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封山禁牧工作有效推进。
【公文PDF原件】:石政办发〔2021〕30号
【领导解读】: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327942.html
【政策图解】: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331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