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10-13 08:51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内容概述 2021年8月2日和8月16日,县政府县长分别召开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和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议题13个、确定办理事项33项。9月24日至26日,县政府督查室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1年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和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1年8月2日和8月16日,县政府县长分别召开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和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议题13个、确定办理事项33项。9月24日至26日,县政府督查室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

2021年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8个、确定办理事项28件。截止9月26日,已完成6件、正常推进19件、滞后3件。

滞后3件为: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迅速启动对本轮排查发现的2处易地搬迁安置点及4户分散安置户地质灾害隐患专业评估,提出具体方案,抓紧妥善处置”。此项工作于8月16日安排,但县自然资源局于9月15日才委托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对隐患点进行现场勘查,目前未完成应急处置方案编制。

(二)“县林业局负责,加大对全县古树名木历史文化价值研究,不断丰富森林旅游内涵”。无实质性进展。

(三)“县财政局(公产中心)负责,整合杨柳片区国有资源资产,及时收回县水利局仓库,纳入杨柳片区整体开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在池河镇另行选址高标准新建蚕种场,所需资金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因县水利局未完成仓库腾空,县财政局未收回县水利局仓库;县农业农村局尚未完成新建蚕种场选址工作。

二、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

2021年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5个、确定办理事项5件。截止9月26日,正常推进5件。

三、督查结果运用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县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办法》,对工作滞后的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及林业局予以预警提醒,并责成以上单位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滞后的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并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落实到位。对确因条件限制暂无法推进的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同时灵活工作方式方法,采取超常规手段加快推进,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未办结事项持续跟踪,直至会议确定所有事项办结销号。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