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1-154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办函〔2021〕12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4-23 20:25
内容概述 现将《石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石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解一览表》,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牵头股室和责任股室,夯实人员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做到定目标、定计划、定分工、定时限。

二、把握关键,有序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制度,及时全面公开本单位本行业有关信息;要对标对表,主动查缺补漏,积极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县政府办要加强指导,准确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跟踪督导,严格奖惩。县政府办、考核办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定期跟踪督办和通报工作进度,对进度缓慢或未完成任务的,按照《石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石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规处理。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石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主要任务

采样方式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  主动  公开

会议公开

制度建立与落实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并严格落实。

材料报送 

政府办

常态化

开展

2

会议结果公开

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政府网站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3

决策预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

制定涉企等特定群体利益的政策,是否相关利益方、群体代表进行沟通,充分听取相关群体意见。

材料报送  

4

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前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5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之外,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政府网站

材料报送

6

意见征集渠道

公开征求意见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

政府网站

7

意见反馈

对所收集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对未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8

执行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公开

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材料报送

9

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10

督查、审计公开

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办

11

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公开。

审计局

12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  主动  公开

执行公开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与更新

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县政府各部门

常态化

开展

13

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

政府网站

14

依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及政府网站等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政府网站

信用中国

(安康)

15

依法公开“双公示”。在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安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16

对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政府网站

信用安康

17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

规章公开

及时公开制定的规章。

政府网站

司法局

政府办

18

系统梳理所制发的规章,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19

规范性文件公开

及时公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0

系统梳理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21

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对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22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  主动  公开

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概况

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政府网站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常态化

开展

23

机构职能目录

组织编写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4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

栏目设置

设置建议、提案公开栏目。

政府办

25

办理情况公开

应当公开的复函,自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26

复函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在右上角注明答复类别。

27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

通过本级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详见: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财政局

28

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详见: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9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施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资金管理等有关信息。(详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改局

审计局

财政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林业局

水利局

生态环境分局

30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  主动  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PPP项目领域、医疗卫生、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等领域相关信息。(详见: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政府网站

发改局

住建局

财政局

卫健局
自然资源局   

常态化

开展

31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相关信息。(详见: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各镇 

民政局

人社局 

应急管理局

32

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依法及时公开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方面相关信息。

政府办 

财政局

33

依法及时公开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返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的相关信息,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等方面相关信息的公开。(详见: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各镇 

发改局

财政局

扶贫局
自然资源局

34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  主动  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依法及时公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相关信息。(详见: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政府网站

各镇 

生态环境分局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水利局

 林业局

常态化

开展

35

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卫健局

36

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7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常识,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好习惯、好做法。

38

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对因新冠肺炎疫情收集的个人信息,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材料报送

卫健局

公安局

39

“六稳”、“六保”信息公开

围绕保居民就业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及时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信息,技能培训和援企稳岗等工作信息。(详见: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政府网站

人社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40

围绕保基本民生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等信息;是否及时公开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详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示)

教体科技局

卫健局

市场监管局

41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  主动  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稳”、“六保”信息公开

围绕保市场主体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公开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信息。

政府网站

政府办

经贸局

市场监管局

常态化

开展

42

围绕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发改局

农业农村局

经贸局

财政局

43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及时依法公开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相关信息。(详见: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各镇 

人社局 

卫健局

医保局 

 教体科技局 

自然资源局 

文旅广电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44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完善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办

45

信息公开目录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完善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是否提供政府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46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年报发布

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次年1月底前

47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  主动  公开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年报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全面,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政府网站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次年1月底前

48

年报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充实丰富,不存在雷同现象。

49

(二)  依申请公开

流程规范

制度建立

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

材料报送

政府办  

各相关单位

常态化

开展

50

栏目设置

 

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

政府网站

政府办

51

申请渠道

渠道多样

开设网络、信函、现场及传真申请渠道。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52

申请渠道畅通。

日常采样

政府办

53

答复情况

答复时限

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政府网站    日常采样

各涉关单位

54

答复形式

有规范的答复模式;答复书加盖公章。

55

答复内容

依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答复,答复内容合法。

56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中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未发生败诉情形。

材料报送

司法局

57

二、解读回应参与

(三)  政策  解读

 

解读形式

多样化解读

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运用数据、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政府网站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常态化

开展

58

邀请专家学者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准确、权威解读。

59

主要负责人解读

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60

解读内容

网址链接

提供原文网址链接。

政府网站

政府办

61

内容完整

解读内容完整(包括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62

重点解读

围绕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63

解读时效

 

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

64

(四)  舆情  回应

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机制建立

建立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制并落实回应主体责任。

材料报送

65

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66

重点舆情

对涉及本县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政府网站   材料报送    

67

二、解读回应参与

(四)  舆情  回应

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回应时效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及时予以回应。

材料报送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常态化

开展

68

回应渠道

回应渠道多样

在网站、微博、微信、纸质媒体等平台全面回应。

政府网站 

材料报送     

69

(五)  公众  参与

政务咨询类

栏目开设

开设咨询类栏目。

政府网站

政府办

70

功能可用。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网日常采样

71

回复情况

咨询类留言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行政审批服务局

72

留言回复具体、详细、有针对性。

73

满意度评价

设立留言满意度评价功能,功能可用。

政府办

74

调查征集类

栏目开设

开设调查征集类栏目。

政府网站

75

功能可用。

76

调查统计

围绕重大事件、业务工作开展调查活动。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77

提供调查统计分析结果。

78

政务公开实践活动

政务公开具体实践活动

举办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具体实践活动。

材料报送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9月底前

79

二、解读回应参与

(五)  公众  参与

政务公开实践活动

“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

举办“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举办次数、参加人数等)。

材料报送

政府办

9月底前

80

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

制度建立与落实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制度。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常态化

开展

81

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举办情况(视频、图解、专题信息等内容的保障情况)。

政府网站

82

三、服务公开

(六)  优化  营商  环境  信息  公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信息

 

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1年版),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网

材料报送

政府办
行政审批服务局

83

公布市、县两级清理规范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行政审批服务局

84

及时公开“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集中公开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信息。

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改局

85

减证便民行动信息

 

公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办理指南要素;公布承诺证明事项清单。

政府网站         

司法局 

行政审批服务局

86

三、服务公开

(六)  优化  营商  环境  信息  公开

专项行动信息

 

是否依托政务服务网,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题》,及时更新专题内容,广泛宣传应对疫情各项政策举措,梳理公布政策流程图,公示联系人等信息。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网

行政审批服务局

常态化

开展

87

 

本级政府设立的复工复产咨询投诉专线的工作情况;本级政府设立“六保”政策咨询窗口的情况。

材料报送

88

(七)  政务  服务  公开

事项公开

事项清单类型

对本级政府不同类型清单集中分类展示(通办事项清单、收费清单、中介清单等)。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网

5月底前

89

公共服务
事项清单

对本级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公布(包括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信息)。

90

一网通办

发布“网上办”清单,且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申请率不低于90%。

91

最多跑一次

发布“一次办”或“最多跑一次”清单,且包含的高频事项不少于200个。

92

省级政务服务APP

省级政务服务APP各市级旗舰店服务事项不少于100项。

政府网站    APP端

93

办事指南公开

办事指南基本信息

发布的服务事项提供办事指南。

政务服务网

94

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齐全。

95

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明确(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

96

三、服务公开

(七)  政务  服务  公开

办事指南公开

办事指南基本信息

不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

政务服务网

行政审批服务局

5月底前

97

不存在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情形。

98

办事指南内容准确度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没有错误,与实际办事要求保持一致。

99

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流程图等,明确各环节所需最长时间和办事总时限(特殊环节时间可不计入办事总时间)。

100

表格样表提供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必须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

101

办理公开

办事进展信息

提供可用的个人、法人用户在线注册功能。

常态化

开展

102

注册用户能够在政务服务网获取服务事项办理进展信息。

103

办事统计信息 

公开办事统计数据。

104

在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更新办事统计数据。

105

政务热线电话建设运行情况

向社会公布统一热线号码,实现“一号对外”;服务热线保持随时畅通可用。

电话测试

106

三、服务公开

(七)  政务  服务  公开

政务服务  “好差评”

“好差评”工作机制建设

按照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本级政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通过评价器或二维码等多种渠道,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

材料报送

主管单位考核

行政审批服务局

常态化

开展

107

评价系统建设

本级政府是否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好差评”系统,评价渠道畅通。

108

“好差评”系统覆盖度实现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

109

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结果公开情况。

110

评价结果应用

是否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是否提供差评和投诉回访、整改情况记录。

111

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汇聚至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情况。

112

政务服务好评率、差评率情况及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

113

常态化
监管

常态化检查

每季度(每季度第一月末)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网站检查检查结果。

日常采样

主管单位考核

政府办

114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

115

三、服务公开

(七)  政务  服务  公开

常态化
监管

政府网站
年度报表

在本级政府网站首页位置设置专栏发布上年度《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按时发布上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日常采样

主管单位考核

政府办

常态化

开展

116

内容保障  机制建设

内容保障机制                           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协调联动、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等保障机制;建立专人负责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搜索功能的优化创新等情况;加强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材料报送

117

内容原创

本级政府网站原创信息的发布情况。

118

政府网站                          功能建设

站内搜索

网站头部标识区醒目提供实时可用的全网站搜索功能入口;随机选取4条网站已发布的信息或服务的标题进行测试,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成功找到该内容;搜索结果实现分类展现(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

政府网站

119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在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平台内容全面,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页面设计按照国家参考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120

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多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优化栏目下载功能及栏目数据互联互通功能。

121

三、服务公开

(七)  政务  服务  公开

政府网站                          功能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平台建设注重衔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与网站其他栏目、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涉及交叉重复的,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数据为基准,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

政府网站

政府办

常态化

开展

122

功能提供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及办事服务功能。

123

四、平台建设

(八)  政府  网站

集约整合

开办整合

政府网站需要新建、整合、改版、迁移备案的,严格履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中明确的报批程序。

124

域名清理

按要求完成所辖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情况。

材料报送 

主管单位考核

125

集约化工作

本级政府组织、分步实施所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情况。

126

安全防护管理

安全防护管理要求

制定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数据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材料报送

127

网站不存在高危漏洞(如SQL注入漏洞、XSS 漏洞、网站组件漏洞、安全配置漏洞等)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政府网站 材料报送  

128

支持互联
网协议第
六版

支持互联
网协议第
六版

政府门户网站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材料报送 主管单位  考核

129

网页展现

浏览器兼容性

采用多种浏览器,网站能够正常访问、显示,页面、功能实时可用;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政府网站

130

四、平台建设

(八)  政府  网站

网页展现

网站内容  

展示情况

网站内容清晰展示发布时间,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文章页标明信息来源,并具备转载分享功能。

政府网站

政府办

常态化

开展

131

网站页面内容便于复制、保存和打印。

132

网站尽量避免使用悬浮、闪烁等方式,确需使用悬浮框的具备关闭功能。

133

(九)  政务  新媒体

常态化监管

常态化检查

每季度(每季度第一月末)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

政府网站 主管单位  考核

134

管理机制

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建立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有序开展互动回应;建立协同机制,转载转发重要政务信息。

材料报送 主管单位  考核

9月底前

135

管理机制

安全防护

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 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主管单位  考核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常态化

开展

136

开设及更新情况

开设情况

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所标明的主办单位名称规范;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保持一致;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时,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材料报送 政务新媒体

137

渠道设置

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本级政府政务新媒体,且链接有效。

政府网站

政府办

138

四、平台建设

(九)  政务  新媒体

开设及更新情况

内容更新

在监测时间点前1周内,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内容实现更新。

政务新媒体

各镇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常态化开展

139

互动回应

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140

五、制度建设与组织保障

(十)  组织  保障

队伍建设

分管领导

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在网站公开其职责。

政府网站

政府办

6月底前

141

工作机构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设置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材料报送

142

专职人员

配备专职人员且人员固定。

143

经费保障

纳入财政预算

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以及其他平台建设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政府办 

财政局

9月底前

144

经费落实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方面的人员培训、会议组织、信息采编等经费落实情况。

145

目标责任考核

纳入考核及分值权重

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考核办 政府办

146

业务培训

培训开展情况

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情况。

政府办

147

(十一)制度  建设

制度建设

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

材料报送 政府网站

各镇
政府各工作部  门

直属机构

148

五、制度建设与组织保障

(十二)基层  政务    公开  标准化
规范化

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
工作情况

组织、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情况

按要求组织、指导、协调、推进辖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情况。

材料报送   政府网站

发改局
教体科技局 公安局 民政局司法局 财政局
人社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水利局 卫健局
 应急管理局
文旅广电局
扶贫局 林业局
市场监管局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分局
税务局

常态化

开展

149

(十三)主管  部门    检查

主管部门日常检查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参加会议情况。

材料报送

政府办

9月底前

150

政务服务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政务服务日常工作落实、参加会议情况。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文PDF原件:石政办函〔202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