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rsj/2021-0369 公开日期: 2021-09-10 11:03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根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经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报,市、县区人社局审查,现将2020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情况的通报如下: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情况的通报

根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经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报,市、县区人社局审查,现将2020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情况的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02所,基本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4所,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6所,注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3所(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年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坚持规范办学,进一步夯实各项教学基础,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

2.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整改期为6个月,整改期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整改期满,及时向市、县人社局书面报告,不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直接吊销。

3.注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所执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和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及时在民政、物价、行政审批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