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zsfpj/2021-0035 公开日期: 2021-07-18 09:42
来源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陕农组发〔2021〕3号)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共石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石泉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石泉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6日


石泉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陕农组发〔2021〕3号)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要求,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树牢底线思维,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施策,确保消除风险隐患。按照“15345”工作思路,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即坚守“一个底线”防止规模性返贫(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畅通“五个渠道”快速发现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申报、基层排查、行业预警、各类渠道监督、信息平台监测),坚持“三级联动”实施精准帮扶(县级统筹、行业跟进、镇村落实),聚焦“四个精准”实现动态清零(识别纳入精准、包抓监测精准、措施落实精准、验收销号精准),建立“五项机制”确保工作落实(网格管理、联席会议、跟踪回访、调度推进、督查考核)。

二、坚守“一个底线”,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要求,紧盯规模性返贫风险点,夯实部门责任,明确防范措施,提高风险应急处置和应对能力。

(一)规模性返贫风险监测预警内容。1.自然灾害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农户影响。2.产业就业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未转移就业或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3.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产业就业、社会治理、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4.其他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等。

(二)规模性返贫风险监测预警责任。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农村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情况风险监测预警由县卫健局牵头负责,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风险监测预警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农村劳动力未转移就业或失业明显增多风险监测预警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乡村产业项目失败风险监测预警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风险监测预警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落实不到位风险监测预警由各镇负责。各镇、相关部门及时排查研判,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按要求定期将相关数据信息推送至县乡村振兴局(监测预警要求见附件1)。

(三)规模性返贫风险应对处置措施。各镇、牵头行业部门制定本镇、本行业规模性返贫风险清单和应急处置方案,明确防

范措施。对自然灾害方面的风险,应急管理、卫健、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强化应急处置,统筹开展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对产业就业方面的风险,农业农村、人社、发改、经贸等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消费帮扶、就业援助、政府收储、价格调控等措施;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的风险,发改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风险排查处置工作。

三、畅通“五个渠道”,快速发现返贫致贫风险

以农村家庭为单位,覆盖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脱贫攻坚期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2021年为6000元,自2022年起,省级每年综合全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变化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综合监测易返贫致贫因素,畅通“农户自主申报、镇村走访排查、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各类渠道监督、信息平台监测”五个渠道,发挥行业部门、基层干部和农户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监测对象快速发现机制。

(一)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二维码和入户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导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通过开通手机客户端申报或直接向村两委自主申报。对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报。

(二)镇村走访排查。实行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各类风险及时排查,开展常态化预警,综合分析研判,发现返贫致贫风险。集中排查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县级组织开展,排查农村全部农户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定期排查由镇级组织开展,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入户走访、集中研判,每半月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农户做到排查全覆盖。日常排查由村级组织开展,每周掌握重点农户家庭变化情况,随时上报农户风险困难,第一时间组织入户核实,按程序处置。

(三)行业部门筛查预警。进一步加强相关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县乡村振兴局每月30日前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反馈到行业部门,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建立常态化筛查预警机制,通过数据比对筛查、信息收集等方式,筛查有潜在风险的重点农户和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汇总整理预警信息,定期推送至县乡村振兴局(其中月推送信息每月28日前推送,季度推送信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推送,半年推送信息6月28日前推送,年度信息12月28日前推送),乡村振兴局第一时间分类交办镇村核查,各镇核实结果5日内报乡村振兴局备案。(部门筛查预警清单见附件1)

(四)各类渠道监督。依托各级督查督办、审计发现、媒体监督12345政务服务平台、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信访渠道、社会信息补充渠道等,及时掌握群众反映诉求、舆情热点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五)平台监测分析。各镇每季度末组织驻村工作队对系统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情况进行登记,据实录入省级大数据平台。县乡村振兴局依托省级大数据平台,每月开展重点人群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分析,及时将风险问题反馈基层核实。

四、聚焦“四个精准”,实现监测对象动态清零

严把“识别纳入、监测帮扶、措施落实、验收销号”四个关键环节,及时将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明确帮扶责任人,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切实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风险消除的对象,及时予以销号,实现动态清零。

(一)识别纳入精准。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下的脱贫户全部纳入“脱贫不稳定户”、非贫困户全部纳入“边缘易致贫户”,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6000元为2021年标准,2022年及以后每年标准动态调整,以省级确定为准),以上三类监测对象识别纳入严格履行“入户核查、承诺授权、信息比对、民主评议、村级公示、镇级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工作流程见附件2),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二)包抓监测精准。对识别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对象,实行“一户一人精准包抓”,结合家庭实际困难和帮扶需求,综合驻村工作队员能力水平,逐户落实包抓帮扶责任人,原则上所有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必须由驻村工作队员包抓,返贫致贫风险较大的对象可由驻村工作队长包抓。包抓帮扶责任人要履行好监测责任,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对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要重点关注。

(三)措施落实精准。坚持县级统筹、行业跟进、镇村落实的“三级联动”帮扶要求,采取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方式,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及其他社会帮扶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精准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县级、部门和镇村分层建立帮扶台账。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确定需履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县乡村振兴局履行统筹职责,及时汇总整理各镇拟定的帮扶措施,根据部门职责将帮扶措施分类交办到相关行业部门,督促镇村和行业部门及时落实帮扶措施。行业部门履行主管职责,对交办的措施第一时间研判,细化具体的落实办法,跟进措施落实进度。镇村及帮扶干部履行主体职责,发挥部门与农户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主动与行业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制定的措施不打折扣落实到户到人。镇村在拟定帮扶措施时,要严格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劳动力状况、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因素拟定。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一是对有劳动能力的,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增强其产业发展能力。优先安排就地就近就业,积极组织跨区域劳务输出,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二是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统筹做好兜底保障。三是对严重困难户家庭,坚持救助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健康帮扶、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符合发展条件的,相应落实产业、就业等其他帮扶措施。四是对内生动力不足的,引导其通过生产和就业稳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致富的监测对象,可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五是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大帮扶力度,继续落实好结对帮扶、消费帮扶等举措,有效提升帮扶成效。

(四)验收销号精准。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履行村级评议公示和县级验收销号程序,由驻村工作队提出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开展村级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镇级核查,核查属实的,报县乡村振兴局申请验收销号,县乡村振兴局逐户验收达标后进行公告,并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标注“风险消除”。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对象,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建立“五项机制”,确保监测帮扶工作落实

(一)网格管理机制。由县乡村振兴局统筹,各镇负责,以村为单位,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整合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工作力量,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合理确定网格管理范围,充分发挥网格员就近就便优势,全面负责网格内农户常态化监测预警。各村建立村级信息员队伍,确定一名监测预警联络员,常态化统计网格员排查的相关问题和风险。

(二)联席会议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集各镇及相关行业部门召开一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传达落实中省新部署新要求,研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规模性返贫风险以及政策、工作、责任落实等突出问题,通报各镇、各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做法,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跟踪回访机制。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人员采取随机抽选核查的方式,每月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精准度、帮扶成效进行跟踪回访,动态掌握监测对象对监测帮扶工作的意见,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跟踪回访情况作为督查、通报和考核的依据。

(四)调度推进机制。严格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周统计、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工作要求。各镇每周统计上报村级日常排查情况和农户的存在风险和困难,相关行业部门每月统计报送“三保障”和“工作推进”相关数据(见附件3),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及时录入省级大数据平台,并于每月底前依据跟踪回访情况和工作报表对各镇、各行业部门基础指标、工作推进、工作绩效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见附件4),通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赋分依据和约谈问责的参考。各镇、各行业部门每年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小结和全年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举措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五)督查考核机制。坚持平时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随时发现、核查处置问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直接影响全县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县委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对在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发现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存在重大失误的镇村和部门,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为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班,设在县乡村振兴局,承担日常工作。各镇、相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在镇党委和部门党委(组)领导下专项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县乡村振兴局履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责,统筹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和人员培训。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风险预警研判、数据共享比对、信息收集反馈和帮扶措施跟进落实等工作。镇村两级对监测信息准确性、工作真实性负责,具体做好摸排核实、信息采集录入、帮扶措施实施等工作。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信息员等认真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省上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每月对各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进行点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通报依据和指标见附件3和附件4)。各镇、各相关部门务必按照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对填报的数据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各级要严格按照程序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因识别程序不规范、对象纳入不精准、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数据填报不精准,导致我县在省级月通报和季调度中被点名批评或年度考核被扣分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各镇和规模性返贫监测预警牵头责任部门同步制定规模性返贫风险清单和应急处置方案,7月25日前相关方案和清单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原有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附件: 1.部门筛查预警内容清单

    2.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和风险消除工作流程表

    3.石泉县2021年防返贫监测周、月报表

    4.石泉县2021年防返贫预警监测通报指标


附件1

部门筛查预警内容清单


一、县发改局牵头,监测易地搬迁后续持工作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产业(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就业(县人社局提供)、基础设施(县发改局提供)、公共服务(县发改局提供)、社区治理(县民政局提供)、搬迁群众融入(民政局提供)等方面发现的风险问题

二、县教体科技局负责,监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情况,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支出较重的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年7月中旬前推送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信息,该学年享受资助学生信息,以及剔除各级财政政策补贴和资助后,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本学年承担教育支出(不包含学生个人生活费)较重的学生信息。

三、县公安局负责,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因交通事故等承担赔偿责任的农户信息,或因判刑收监等导致家庭劳动力缺失的农户信息。

四、县民政局负责,依托省民政社会救助信系统,监测农村低保对象、特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临时救助对象信息。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季度推送新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和临时救助的农户信息。

五、县人社局负责,监测农村家庭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未就业农村家庭劳动力信息;因疫情灾情或重大事件影响,导致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的,推送无法正常务工的农村家庭劳动力信息。每年推送一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当年缴费信息。

六、县住建局负责,监测农户住房安全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新增危房信息和涉及农户信息(主要是家庭唯一自住用房、且安全等级鉴定为C级或D级的农户)

七、县交通局负责,监测农村地区通村公路路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交通中断无法通行的风险信息和涉及村信息。

八、县水利局负责,监测农户饮水安全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因饮水安全运行管理问题、水旱灾害等产生的饮水安全风险信息和涉及农户信息。

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对导致农业产业大幅减产或绝收的灾害信息,自灾害发生之日起3日内推送受灾情况,对乡村产业项目失败信息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推送相关数据。

十、县发改局负责,监测涉农产品价格变化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对出现涉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的,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推送相关信息。

十一、县卫健局负责,监测符合大病专项救治条件的农户情况、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医疗机构新增确诊患大病专项救治病情情况或突发疫情重症等农村患者信息。发生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推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十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等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对启动县级自然灾害Ⅳ级以上应急响应的,自发生日起3日内推送灾害数据。

十三、县信访局负责,监测省市县各类信访渠道中发现的农户反映有返贫致风险或家庭出现严重困难问题等信息线索和帮扶诉求,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将相关信息线索和帮扶诉求汇总后转送乡村振兴部门。

十四、县医保局负责,监测农村医保参保对象,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根据农村医保参保对象当年度医疗费用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情况,每月推送支出过高的农户信息,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自付费用标准为1万元,非建档立卡农户自付费用标准为2万元。

十五、县税务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监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年推送一次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信息。

十六、县残联负责,监测农户家庭残疾人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年6月5日和12月5日前推送家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农户信息以及新增残疾农户信息。

十七、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通过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有关监测对象收入变化情况,推送收入水平偏低、连续下降、波动较大等风险信息。

十八、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涉及返贫致贫风险等线上线下舆情信息的监测预警,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推送县乡村振兴局及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