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索引号 zfbmmzj/2021-011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函〔2021〕47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8-19 20:32
内容概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刘  军

张祖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农村单亲家庭女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建议中提到农村单亲家庭,尤其是父亲单独抚养的女孩现象普遍,导致单亲家庭女孩从小缺乏母爱,心理成长不健康,缺乏生理知识教育,受性侵的风险升高,自我保护能力缺乏,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问题。

2007年以来,我县在巩固留守儿童教育管护“石泉模式”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留守问题实际,按照“党政统筹、部门联动、村(社区)校落实、家庭尽责、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的总体思路,不断探索创新和总结完善,形成了“三个六”(六位一体、六制并举、六有目标)长效工作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问题。

一、健全“六位一体”关爱服务体系

凝聚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着力构建“政府、部门、村(社区)、学校、家庭、社会”六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一是配套出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实施意见等27项配套制度。二是坚持民政部门牵头抓总,教育、妇联等部门各司其职,设立“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联动中心(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统筹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建立县镇村三级责任清单,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在11个镇和161个村(社区)设立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和留守人员管护站,明确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县财政按人均200元/月标准发放工作补贴,在留守人数规模较大的村(社区)儿童活动中心配备公益性岗位,确保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四是充分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管护中的“主阵地”作用,建立教师与留守儿童“一对一”结对关爱机制。五是教育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创业就业过程中,妥善安排“一老一小”的监护照料,落实赡养和监护法定义务,让留守人员能够得到更多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六是鼓励动员县内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引导市场主体成立日常托管照料专业机构5家,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公益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人员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六制并举”的长效机制

以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关爱服务、创业就业、权益维护、投入保障、督查考核”六大机制为抓手。一是建立县镇村三级信息收集、报送、研判机制,对留守人员信息定期核实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底子清、信息准、情况明;二是建好“四大阵地”,组建“五支队伍”, 通过结对帮扶、代理家长、校外托管、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不同留守群体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大力实施“三百三千”“十百千”工程和“能人兴村”战略,帮助了更多留守家庭监护人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更近关爱保护留守、困境、单亲儿童;四是组建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报警中心、合议庭、律师工作站和儿童庇护中心等机构,构建起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一体的维权体系;五是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补充的资金筹措机制,累计筹措资金1.3亿元用于留守儿童校内外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六是建立完善了留守、困境、单亲儿童(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推动关爱服务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三、健全“六有目标”的服务内容

把精神有关怀、困难有帮扶、学娱有指导、就业有门路、权益有维护、安全有保障“六有”目标作为留守、困境、单亲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常态化开展亲情陪护、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活动,帮助留守、困境、单亲儿童缓解思想压力,疏导负面情绪;二是采取物资援助、生活资助等方式,着力解决留守、困境、单亲儿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累计筹措资金893万元,精准资助留守困境学生2199人次,临时救助生活困难家庭2316个;三是在学校开设留守儿童“四点半”课堂,常态化开展课外辅导、社团活动,让留守、困境、单亲儿童学业有人帮、生活更阳光;四是通过发展全域旅游、开发公益岗位、兴办社区工厂、壮大集体经济等多种途径,累计促进138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810名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促使留守、困境、单亲儿童的家人在县内能就业、收入有保障、家庭能团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现象;五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落实“一村一警一法官”制度,聘请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尤其是为单亲家庭女孩开展法律维权知识培训,通过在校学生开展法律讲座、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内容,提高维护单亲家庭女孩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功能和法律援助作用。在发生校园纠纷后,及时与民政、妇联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等相关机构,联合协调处理。不断加强涉及婚姻家庭,特别是涉及到农村单亲家庭女孩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调处过程中,围绕新颁布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其父母或监护人进行解读,教育引导女方抚养、关爱女孩,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职能,为全县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应援尽援。据统计:2018年以来,为留守人员提供法律援助171起,调解矛盾纠纷350起,实施妇儿维权647起,确保留守人员诉求有回应、权益受保护。真正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得踏实、安全、无忧;六是夯实学校、社区、家庭各方责任,落实留守、单亲儿童节假日家校交接、安全预警告知机制,做到留守、单亲儿童校内外安全监管无缝对接;夯实村组日常安全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和矛盾调处,全力守护了留守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并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持续深化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的要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乡村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府工作,为政府建言献策。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王  磊  0915-6324575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