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jzfcgz/2021-004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城政发〔2021〕32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1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1-07-19 11:20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群全覆盖工作成果,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群全覆盖工作成果,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截止2021年7月我镇组织新参保、续保缴费人数为21700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6135人,2021年度已缴费人员3438人,未缴费人员12128人,请各村、社区对照未缴费人员名单进行催缴,务必在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各村、社区已参保未缴费名单附后)。

二、参保缴费对象

凡具有我镇户籍且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为参保缴费对象。

三、缴费档次

202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200元(补贴30元)、300元(补贴45元)元、400元(补贴60元)、500元(补贴75元)、600元(补贴80元)、800元(补贴90元)、1000元(补贴100元)、1500元(补贴150)、2000元(补贴200元)、3000元(补贴3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当年缴费才能享受政府补贴,补缴费不能享受补贴。

四、缴费流程

1.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利用“陕西养老保险”APP自助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办理缴费业务。

2.缴费方式,已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县农村商业银行“助农E终端”、陕西信合手机APP、各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和ATM机、陕西养老保险APP缴费、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

3.补缴业务,2021年补缴往年保费的人员只能利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补缴费业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城乡居保工作要在完成征缴任务数的同时,重点提高人均缴费水平,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选择。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建立严明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经办人员各司其职,形成自上而下、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到人员、任务、时间、责任四落实。

(二)营造舆论氛围。要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因地制宜制定宣传方案,通过会议、广播、微信、横幅、海报、宣传单等方式,把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代缴范围、缴费方式等政策宣传到位。要紧紧围绕城乡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疑释惑,让广大群众了解新政策、掌握新政策、拥护新政策。 要发挥好身边多缴多得示范户作用,提高群众的参保热情,引导他们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提高全镇人均缴费水平。

(三)规范参保操作。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60周岁的新增享受人员,各村、社区应提前两个月收集待遇申报资料,依据政策严格对到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到龄时间、缺费是否补齐等进行复核后,上报镇创业就业办审批,确保到龄人员次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待遇的,不补发待遇。同时,各村、社区每月要按时上报死亡杜绝漏报冒领现象,如因未及时上报,导致社保资金流失,各村、社区负责督促家属及时返还,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待遇领取人死亡的必须在死亡后3个月内办理丧葬费,逾期不受理。

同时要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制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全过程处于全面监控之中,杜绝任何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投资等行为的发生。对不按照规定执行造成基金损失的,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