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cgz/2021-003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城政发〔2021〕29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6-25 16:47
内容概述 《城关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城关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

石泉县城关镇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排查防治工作,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重点内容

各村(社区)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在辖区范围开展地基式排查,做到不漏户。在保证全覆盖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灾害易发、人员密集、重要设施、在建工地、切坡建房、高陡边坡等重点区域的排查。

1、村庄、厂矿等人口密集区域周边,以及铁路、公路、交通干线两侧、农村易引发崩塌、滑坡区域、矿山内易引发地面塌陷的区域等。高陡边坡下的临时简易房、出租户、老房屋和只住有老人的家庭。

2、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周边,特别是可能因强降雨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区域,以及全镇已登记在册的6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3、沿河、沟边企业要严防河道堵塞,洪水倒灌等引发地质灾害,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企业及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各村(社区)要于6月28日前制定地质灾害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和落实排查责任、明确责任人,完成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隐患,逐点填写排查表,逐点落实防治责任人,逐点建立排查档案。

2、对已登记在册地质灾害点要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核实地灾点有无新的变化;受威胁对象和危险区范围有无变化;监测标志、器具、通讯工具和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灾场地情况是否熟悉;日常监测预警工作是否有效开展;群测群防人员是否到位,并填报《石泉县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表》《石泉县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对排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摸清灾害基本情况,立即监测上报,做到发现一个、监测一个、上报一个。

4、对已登记在册地质灾害点及时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隐患点出现险情灾情时,监测员要第一时间设定警戒线,圈定和封闭危险区,设置警示牌,严防一切非抢险救灾人员进入,并将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治的立即整治,不能整治的立即上报。

5、要及时充实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升防灾抗灾能力。各村(社区)将已登记在册地质灾害点的突发地质灾害逃生演练视频上报镇自然资源所。

6、各村(社区)6月26日前将大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基本要素)和相关报表(见附件1、2)报送至镇自然资源所,资源所于6月28日前将汇总情况上报至县自然资源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