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第71号) | ||
索引号 | zfbmmzj/2021-0068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第71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6-17 15:40 |
内容概述 | 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第71号) |
案 由: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王龙娟
主办单位:民政局 卫健局
提案内容:
在人口老龄化和社会转型的双重背景下,农村老年人在经济供养、健康医疗保健、精神生活、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所面临的问题更为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和经济负担依然较重。
二、生活无人照料,承受慢性病痛折磨。
三、隔代培养力不从心。
建 议:
要解决留守老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必须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
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多元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二是扩大新农合范围,加强农村医疗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在政策范围内,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推广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三是建立动态信息管理机制及结对帮扶机制,确保留守老人“老有所依”。
二、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实现从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基本服务向法律服务、经济救援等方面延伸;探索实行志愿者公益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二是支持民间和社会资金投入基本养老服务,创办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改善农村留守老人居住条件。
三、切实保障农村老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老人权益保障法制化水平。二是通过法制手段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的财产保护权、被赡养权以及婚恋权等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农村老年维权服务中心、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咨询机构,重点关注农村留守老人赡养、住房、人身、财产、保险、医疗等方面法律问题。
四、建设老年文化娱乐场所。发挥农村社区功能,建立能够满足建立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社区支持系统。加强老年人科普教育工作,组织农村老年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农耕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常用的医疗保健知识等,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