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1-0100 公开日期: 2021-06-07 16:03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

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第26号)

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

26号

 由: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

提案人:王玉安

主办单位: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提案内容:电动车出行方便灵活,已成为城乡居民群众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而且数量也日益加大,但电动车如何充电,成了不少居民发愁的事,很多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成了难题。老旧小区,为了充电方便,有的居民将电线从自家楼上引出,跨越几层楼的高度,拉到地面给电动车充电;不少新小区高层居民,将电动车从电梯上到自家楼层,拉线在过道充电。据消防部门了解,电动车火灾事故基本上都是在充电过程中引起的,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当前存在问题:这些楼上引线楼下充电、过道充电方式,一是存在漏电、短路等火灾隐患;二是严重影响建筑外观形象;三是电动车占楼道、楼梯间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上下楼。

 1.根据相关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缓解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难压力。

2.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设施予以配套,与小区其他设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中必须解决好居民充电的难题,集中或分散布置,在改造方案中予以明确。对已投入使用的小区增加或者改建电动车棚,选择小区分布较多的公共场所或区内安全路边,集中建设充电设施。

3.对充电桩范围内安装监控设备,保证充电桩和电瓶车的安全。

4.在投资方式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可灵活多样,专业充电站投放企业安装、或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安装、或是第三方代理安装、或是社区居委会统一安装,或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安装。

5.加强电动车充电管理。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的具体职责,加大对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