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wjj/2021-0069 | 公开日期: | 2021-05-24 15:04 |
来源 | 石泉县卫生监督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1 |
石卫公罚(2021)8号 |
石泉县尽善美修脚按摩店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熏蒸桶)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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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X |
2021年04月16日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对石泉县尽善美修脚按摩店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熏蒸桶)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给予 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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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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