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合格食品和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21年第02号) | ||
索引号 | zfbmscjgj/2021-0049 | 公开目录: | 产品质量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21年第02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5-14 10:26 |
内容概述 | 18批次合格食品和1批次不合格食品通告 |
近期,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等3类食品共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2批次、合格1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5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洗涤剂残留、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洗涤剂残留问题
(一)石泉县宗桓壹哥鲜鱼火锅楼使用的筷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石泉县宗桓壹哥鲜鱼火锅楼使用的筷子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