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5-08 09:08
来源 县教体科技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教育资助惠民政策简介

石泉县教育资助惠民政策简介

教育资助惠民政策在普惠性的前提下给予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优先资助,具体政策标准如下:

1.学前教育阶段:简称“两免一补”,即免除在小学附设幼儿班和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二、三年适龄幼儿的课本费、保教费,并给予贫困家庭幼儿生活补助。免除课本费标准为各幼儿园课本实际征订费用。免除保教费标准为各幼儿园按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费用,其中幼儿未在户籍所在地的镇中心幼儿园入园,且幼儿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取得房产证或有效的全款票据证明、经商不满三年或不属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户,若选择在城区民办幼儿园入园(珍珠河畔幼儿园、滨江新城幼儿园、池河中心幼儿园、江南幼儿园、朵朵幼儿园),其保教费按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190元/月)予以减免,实际保教费收取标准的差额部分需由家长自行承担。贫困家庭幼儿生活补助标准对象为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及其他家庭特别贫困学前三年在园就读适龄幼儿。其中,原“十三五”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幼儿全覆盖;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幼儿按照市政府政策规定,仅2019 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秋季学期全覆盖。贫困家庭幼儿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发放750元生活补助,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375元。上述学前一、二、三年免课本费及学前二、三年适龄幼儿免保教费、贫困家庭幼儿生活补助属于我县地方政策,所需资金由我县财政承担,陕西省目前仅实施了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贫困家庭幼儿生活补助政策。

2.义务教育阶段:简称“两免一补一餐”政策,“两免” 即免学费、课本费,“一补”就是向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一餐”就是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餐”对象为在我县义务教育段学校注册学籍就读的所有学生。免课本费标准为义务教育段学校按规定征订所有教材的实际总金额。免学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8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为国家按照每生每天4元标准给予营养膳食补助,一年按200天计算,共补助800元,每学期400元,由就读学校提供同等价值的营养食品,直接减轻学生用餐费用。“一补”对象为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和国家规定的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非寄宿学生。其中,原“十三五” 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全覆盖;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学生按照市政府政策规定,仅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秋季学期全覆盖。“一补”标准为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按学期发放;国家规定的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发放。

3.普通高中阶段:简称“一免一补”,即免除全部学费, 并为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补助。免学费对象为在普通高中(石泉中学和江南中学)正式注册学籍的全部在读学生。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国家助学金对象为在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并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原“十三五”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全覆盖;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学生按照市政府政策规定,仅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秋季学期全覆盖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 元,分为特困生和贫困生两档,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按特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标准发放,其他符合条件的一般贫困生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均按学期发放。

4.中职阶段:简称“一免两补”,即免学费、国家助学 金补助、中职新生一次性补助。免学费对象为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全部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国家助学金补助对象为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就读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全部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资助卡上,每学期 1000元。中职新生一次性补助对象为当年新入学就读并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学生(依据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名单为准),其中原“十三五”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全覆盖;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学生按照市政府政策规定,仅2019 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秋季学期全覆盖享受。中职新生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发放到受助学生资助卡上。

5.高等教育阶段:简称“一贷三助”,“一贷”,即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石泉县籍学生,均可在石泉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年可办理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上大学期间由国家贴息。“三助”,一是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 即我县通过整合民政、残联、卫健、库区移民、教育、团县委等部门资金和慈善协会等社会爱心资助资金,对参加当年高考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被录取到高等院校并入学就读的原“十三五”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全日制本科、专科(含高 职)学生给予一次性扶贫助学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每生资助上限10000元,专科(高职)学生每生资助上限3000 元(上限资助总金额中包括民政局、县残联、县卫健局、县库区移民工作站、县教体科技局、团县委、县慈善协会等各类一次性入学资助项目),高职依据当年省市下达的高职一次性3000元资助名额给予资助;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高职新生按照市政府政策规定,在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秋季学期由县财政承担全覆盖享受一次性扶贫助学资助。二是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当年考入全日制大学且正式入学就读的本科、专科原“十三五”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大学新生,以市教体局下达名额为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按照省内就读500元、省外就读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路费补助。三是高校助学金生活补助。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财〔2016〕29号) 精神,对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原“十三五”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大学生由就读高校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

附件1.石泉县教育资助惠民政策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