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rsj-GK-2021-0155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12:24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中省驻石及县属各用人单位,各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了指导和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各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更好地促进用人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和《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从2021年3月30日至6月10日对全县所有用人单位、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劳动保障年检
(一)年检范围
凡在我县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人社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中省驻石各用人单位。
(二)年检主要内容
1.本单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查报告;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登记表;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
4.单位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各类从业人员的构成、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及持职业资格证上岗情况;
5.2020年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表及年度节假日加班费发放名册;
6.2020年12月份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
7.2020年度本单位制定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
(一)评价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各类企业。
(二)评价时间和步骤
1.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与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一并进行,并在对企业进行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实施诚信等级评价。
2. 评定标准参照《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 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分为A、B、C三级。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纳入双随机抽检检查重点单位,加强监督管理措施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用人单位应如实准备年检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核。
2.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务必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如实报审,对不按时报审年检资料和接受审核的用人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责令限期报送资料,对责令不改的用人单位将依法处罚和曝光,同时列为2021年度重点监察单位。
联 系 人: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张雷
地 址:石泉县春潮广场北侧
联系电话:6328625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