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牛少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任字〔20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2-04 16:27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牛少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牛少定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正科级督查专员;
柯常坤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正科级);
秦 浩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城郊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刘小强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其原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总工程师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李 顺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马忠来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后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后柳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朱新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池河中队)所长(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迎丰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迎丰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邓 坤同志任县库区移民工作站副站长,免去其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副所长职务;
熊国兵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城郊中队)所长(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池河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陈 丹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吕 鑫同志任县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侃同志任县公安局云雾山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云雾山中队)所长(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乐文同志任县公安局迎丰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迎丰中队)所长(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 娟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一刑警中队(城关辖区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成 晓同志任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欢欢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石泉县分校)副站长(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斌同志任县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凡妮同志任县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 迪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康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卫庭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叶仁华同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屈小宁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张嗣田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职务;
免去夏 勇同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 扬同志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易守勇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按期正式任命:
马 翼同志任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姜晓程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袁国波同志任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
晏 午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部部长;
赵 磊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方向辉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石泉县分校)副站长(副校长);
向银慧同志任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邓 伟同志任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王 勇同志任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陆 洲同志任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胜斌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刘兴军同志任县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唐 平同志任县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县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副主任;
方世虎同志任县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县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副主任;
柯友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二刑警中队(农村中队)指导员;
刘 航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三刑警中队(禁毒中队)指导员;
吴司俭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四刑警中队(技术中队)指导员;
刘 娟同志任县公安局迎丰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迎丰中队)指导员;
湛海燕同志任县公安局喜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喜河中队)所长(中队长);
谭 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曾溪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曾溪中队)指导员;
周 泉同志任县公安局云雾山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云雾山中队)指导员。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