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4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1-02-04 14:25
内容概述 2021年春运自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1年春运自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标任组长,县发改局、交通局(农管局、运管所、海事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公路段、气象局、火车站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公安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罗词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

县交通局(运管所、海事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督查检查、信息发布、运力协调、应急处置、客流统计等工作。协调运输单位强化与公路、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牵头协调春运期间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春运期间道路保畅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倒客甩客、证照不全、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工作。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督促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对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的治安防范,严厉打击非法倒卖车票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客运秩序;加强道路交通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检验,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参加春运客运车辆、驾驶人符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运价的监督检查,防止乱收费和乱涨价,对春运期间擅自涨价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县公路段、农管局: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县境内国省干线、县乡村道的巡查和养护。加强除雪除冰设施及物资储备,增设危险路段标识标牌,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确保公路畅通。

县应急管理局: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春运期间安全保障方案;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安全监管,确保危化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运价政策宣传,监督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肃查处春运期间各类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运票价稳定。

县消防大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车站、码头、物流集散地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及电气火灾隐患进行排查,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定。

县气象局:做好春运期间气象服务工作,及时发布极端气象预警信息。

火车站:负责“三品”检查和安全例检工作,做好滞留旅客分流和疏导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抓好村道养护管理工作,协同执法部门对违法违章等现象的查处整治,确保出行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研判形势,充分保障运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客流特点,认真研判客流形势,周密安排运力,优化运输组织,合理储备应急运力,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兼顾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确保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平稳有序。

(二)完善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各相关单位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督促乘客规范佩戴口罩,落实体温检测和异常人员隔离留观、送医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三)落实主体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各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全面排查客货运输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加大对车站、码头、渡口、货物集散地、物流仓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查处非法生产、存储、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无合法从业证照及相关资质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船。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车辆安检、驾驶员休息制度和危险品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加强对县内道路、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及时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突发事件(事故)损失和影响。

(四)加强工作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春运工作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春运统计工作。春运结束后,要及时对春运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