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泉县2020年度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第二次验收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zfbmfgj/2021-000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后扶办发〔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1-08 11:17
内容概述 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由县发改局牵头,抽调发改、财政、扶贫、搬迁办等部门业务干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剩余的15个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竣工项目,采取实地查看、仪器测量、检测、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泉县2020年度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第二次验收结果的通报

城关镇、池河镇、喜河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局:

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由县发改局牵头,抽调发改、财政、扶贫、搬迁办等部门业务干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剩余的15个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竣工项目,采取实地查看、仪器测量、检测、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剩余未验收的15个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

(二)验收依据

1.《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石办发〔2020〕17号);

2.《关于石泉县“幸福家园·智慧后扶”信息平台硬件及软件建设项目批复》(石发改发〔2020〕440号);

3.《关于调整城关镇、池河镇、后柳镇、中池镇等七个镇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部分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批复》(石后扶办发〔2020〕7号);

二、验收结果

本次通过验收的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项目15个,核算资金1190.43万元。

一、城关镇

城关镇共验收合格项目5个,核算资金207.72 万元。

其中,验收合格卫生室1个,核算资金10.22万元;验收合格社区工厂4个,核算资金197.5万元。

二、池河镇

池河镇共验收合格项目8个,核算资金673.33万元。

其中,验收合格综治警务中心3处,核算资金31.59万元;验收合格卫生室1处,核算资金25.51万元;验收合格公厕1处,核算资金21.18万元;验收合格污水管网配套1个,核算资金10.6万元;验收合格小型污水处理站1处,核算资金384.45万元;验收合格天然气天然气管道配套项目1个,核算资金200万元。

三、喜河镇

喜河镇验收合格社区工厂项目1个,核算资金232.79万元。

四、人社局

人社局验收合格智慧社区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1个,核算资金76.59元。

以上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请各项目单位迅速完善报账资料并申请资金拨付,请后扶办、搬迁办按照会议审定金额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各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完成工程移交和确权登记,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

1. 2020年后扶项目验收汇总表及明细表(第二次).xls


石泉县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