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916 发布日期: 2020-09-22 20:20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关于加大设施农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加大设施农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及复函

第54号

领衔代表:文小俊

内  容:

设施农业是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而发展起来的新型产业,是最具活力的现代化新农业,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化集约型农业转变的有效方式。近年来,石泉县设施农业深入推进,逐步由川道乡镇向山区乡镇延伸。对于长期发展设施农业区域的群众,基本都能掌握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同时也培养了一批本土技术人才,能够保障新型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但一些山区乡镇刚刚起步发展,没有任何生产经验和发展基础,缺乏技术、不懂管理,导致新发展的设施农业效益低下、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建  议:

1.加大对新发展设施农业的技术服务。对新发展的设施农业示范点,由县农业局统筹技术人员开展定点包镇包村活动,对乡镇设施农业发展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和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切实发挥设施农业高效经济的示范带动作用。

2.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投入。县政府出台加大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文件,降低投入成本,大力吸引投资商对设施农业的投入,加速转变农业产业生产模式,提升农业经济效益。

3.加大对品牌的培育。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 “有机食品”,加快特色农产品品牌认证认定,提升石泉设施农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树立品牌效应。




类别:A

签发人:晏守柱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石泉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54号建议的复函

石农函〔2020〕55号

文小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设施农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建设的关注及支持。我县积极抢抓省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设施蔬菜专项资金机遇,有力地推动了我县设施农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但诚如您所言,设施农业在我县偏远山区镇发展较慢,新建设施确实存在利用率较低、种植技术水平不高、经济效益较差、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的现象。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现代设施农业作为稳脱贫、促增收的重要抓手,我局将继续抢抓政策、市场机遇,着力推进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设施基地建设。根据设施农业生产特点,科学选择光照、地形、土壤、灌溉等环境条件适宜的区域,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农业园区、合作社、回乡创业及本土能人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科学规划、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提升壮大设施农业生产规模,坚决避免盲目无序、不讲科学、劣质烂建导致的投资损失。

二、关于政策扶持。《石泉县2020年蚕桑、蔬菜、魔芋、茶叶、中药材产业建设奖补方案》中明确:“经营主体当年新建集中连片蔬菜设施大棚20亩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奖补(对外招商的享受同样政策)”予以扶持。下一步,一是我们将积极呼吁县委、县政府出台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长效奖补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二是积极进行项目包装申报,争取中省市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相关项目资金,优先支持新建、已建设施农业产业基地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配套或改造提升。

三、关于科技服务。一是除了加强县镇农技人员队伍的管理外,继续严格聘用外地专家及本地有经验、懂技术的乡土人才;二是对设施农业经营户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方位培训,通过现场“手把手”以及外出观摩学习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民的整体技术水平。三是重点引进一批优质、高效、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良品种,示范推广一批节本增效配套技术及高效种植模式,增强科技成果吸收、转化能力,不断提高设施农业的科技含量。

四、关于品牌培育。一是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发展建立绿色、有机设施农业生产基地。二是着力培养龙头企业。集中力量培植扶持一批有优势、有特色、前景好的设施生产骨干龙头企业和生产大户,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坚持品牌战略,激励企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农产品品牌和商标,积极做好绿色、有机设施农业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我县设施农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建言献策,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府的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0915—6321372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