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906 发布日期: 2020-09-21 10:27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持续落实新建“圈舍”奖补政策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持续落实新建“圈舍”奖补政策的建议及复函

第55号

领衔代表:文小俊

内  容: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全县养殖业和蚕桑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群众增收、稳定脱贫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产业兴旺发展,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石泉县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石泉县2020年蚕桑、蔬菜、魔芋、茶叶、中药材产业建设奖补方案》,培育能人大户,激励群众发展产业,实现群众增收致富的目标。但在发展养殖业修建圈舍中没有奖补政策,同时,修建蚕室奖补标准较2019年政策大幅下降。我县在养殖业方面始终走在全市前列,养殖业在农业之中占据半壁江山,群众对养殖有着深厚的感情。要发展规模养殖,必须要有适度规模圈舍,而建设圈舍至少需要几万元到十几万元的资金,建设成本较高,目前养殖户筹资十分困难,解决不了资金短缺问题,制约了产业发展的规模及成效。

建  议: 

1.实行对新修圈舍的奖补。对发展养殖业新修建圈舍的农户,符合相关的建设标准,当年养殖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定标准的圈舍建设奖补。

2.加大对养蚕室建设的奖补。将蚕室建设补助提高至200-400元每平面米,激发群众发展蚕桑产业的热情,发挥栽桑建园的效益,促进群众增收。


类别:C

签发人:晏守柱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石泉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55号建议的复函

石函〔2020〕48号

文小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落实新建圈舍奖补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畜牧圈舍奖补

从2004年至2012年,县委、县政府出台畜牧奖补政策,对新建的标准化生猪圈舍每平方米奖补50元,撬动了社会资本进入畜牧业,加快了我县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产业发展步伐。后来,我县被国家确定为“一江清水送北京”汉江生态主体功能涵养区,要求始终保持汉江水质达到∏类以上,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对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予以关闭或停产,对限期拆除的养殖场给予一定补偿。第二,奖励畜牧业发展需要县本级财政拿出资金,中省惠农政策只对达到规模的大型养殖场有项目支持。近年来,大量的农业畜牧项目资金被整合到脱贫攻坚主战场,县财政资金紧张。年初我局也曾拿出畜牧奖补方案初稿送审,未获通过。第三,我县还有的20-30%标准化圈舍还有处于空栏状态,有些还是当年的“千头场”,这些设施利用起来亦可增加全县饲养量。

二、关于蚕桑圈舍奖补

《石泉县2020年蚕桑、蔬菜、魔芋、茶叶、中药材产业建设奖补方案》(石政办发〔2020〕8号)规定:农户新建标准化蚕室30㎡以上且年养蚕5张以上的,按50元/㎡奖补,农户新搭建省力化养蚕台60㎡以上且年养蚕5张以上的,按1000元/户奖补,以推进养蚕设施标准化。我们积极鼓励农户新建简易蚕室,历年我县新建蚕室补助都在50元/m2左右,再加上我县财政乏力,产业奖补只是起一个激励作用,因此,将蚕室建设补助提高至200-400元在目前不太现实。

联系单位:石泉县畜牧兽医中心电话:0915-6321853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