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石泉县饶峰镇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rfz/2020-0056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中共石泉县饶峰镇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饶发〔2020〕29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8-27 10:12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关于在全镇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泉县饶峰镇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关于在全镇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镇涉及土地领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聚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未批先建、非法占地、违规调整土地用途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做到问题查找“零疏漏”、政策执行“零折扣”、自查整改“零拖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电短板,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土地开发管理、开发、利用、监督等制度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问题。全面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土地开发利用领域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情况,坚决遏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蔓延势头。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在土地调查评价、规划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综合治理、土地供应、登记发证等方面,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项目谋取利益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未批先建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用地管理和集体土地征收有关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土地征收和转用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治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但未办理即开始建设的;违反征地程序未经批准先行实施征地的;边申报用地手续边实施建设等土地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非法占地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非法占地问题。重点治理: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超过批准用地数量多占土地的;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未取得合法批准用地手续其他非法占地行为。
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四)违规调整土地用途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违规调整土地用途问题。重点治理:未按规定和程序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未按批准土地用途进行建设;违反相关规定,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擅自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宗地用途等问题。
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问题。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住建部关于项目用地、规划、开发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按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审批的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项目。重点治理:对容积率指标进行调整的,要重点说明土地审批、规划审批过程中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进行调整,是否有土地出让价款和配套规费流失等情况。
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展,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此后,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治理成果。专项治理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11日前)。召开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扎实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顺利推进。
(二)自查自纠(2020年8月31日前)。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十九大以来土地开发利用事项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专项整治责任专班和自然资源所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逐宗逐项开展全面核查,建立未批先建非法占地、违规调整土地用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整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镇纪委要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工作台账,坚持对土地开发利用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紧盯关键少数,密切关注随意决策造成土地资源损失浪费、违规调整土地用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等问题,科学研判处置,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排查彻底。
(三)清理整治(2020年9月30日前)。对照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将集中组织查处,全面整改。县纪委监委将对土地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对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要公开查办一批土地开发利用领域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强化警示震慑。
(四)督导检查和建章立制(2020年12月31日前)。10月中旬,县自然资源局将牵头,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将组成督导检查工作组,对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认真查找制度和管理层面的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加强土地行业监管方面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着力建立规则明晰、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土地开发利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开展土地领域突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以案促改的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镇长任责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及镇党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班子各成员为成员的全镇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由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组织委员刘平安为组长,自然资源所所长谭淼和刘琦为成员,具体负责全镇土地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及各项工作落实督导跟进落实。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认真排查、梳理和查找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规避、不隐瞒、不掩盖,坚决把问题查摆出来。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