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xz/2020-004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曾溪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曾政发〔2020〕3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26 09:43
内容概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石办字〔2020〕3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聚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未批先建、非法占地、违规调整土地用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等土地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做到问题查找“零疏漏”、政策执行“零折扣”、自查整改“零拖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短板,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开发、利用、监督等制度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问题。全面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土地开发利用领域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情况,坚决遏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蔓延势头。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在土地调查评价、规划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综合治理、土地供应、登记发证等方面,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项目谋取利益行为。

(二)未批先建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用地管理和集体土地征收有关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土地征收和转用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治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但未办理即开始建设的;违反征地程序未经批准先行实施征地的;边申报用地手续边实施建设等土地违法行为。

(三)非法占地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非法占地问题。重点治理: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超过批准用地数量多占土地的;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未取得合法批准用地手续的其他非法占地行为。

(四)违规调整土地用途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违规调整土地用途问题。重点治理:未按规定和程序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未按批准土地用途进行建设;违反相关规定,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擅自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宗地用途等问题。

(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问题。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住建部关于项目用地、规划、开发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按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审批的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项目。重点治理:对容积率指标进行调整的,要重点说明土地审批、规划审批过程中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进行调整,是否有土地出让价款和配套规费流失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此后,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治理成果。专项治理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10日前)。召开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扎实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顺利推进。

(二)自查自纠(2020年8月31日前)。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十九大以来土地开发利用事项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于8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镇政府。

镇纪委要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工作台账,坚持对土地开发利用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紧盯关键少数,密切关注随意决策造成土地资源损失浪费、违规调整土地用途、违规调整项目容积率等问题,科学研判处置,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排查彻底。

(三)清理整治(2020年9月30日前)。要对照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集中组织查处整改,做到立行立改、集中查处、全面整改。镇纪委监委要紧盯权力运行监督,对土地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对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要公开查办一批土地开发利用领域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强化警示震慑。

(四)督导检查(2020年10月31日前)。各村,各单位必须扛牢政治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把整改落实摆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实专项治理,以专项治理成果彰显以案促改工作实效。专项治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做到动真碰硬、真抓实改。10月15日前,镇纪委组成督导检查工作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专项治理阶段性进展、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五)建章立制(2020年12月31日前)。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土地管理工作实际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制度和管理层面的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土地管理方面的制度,着力建立规则明晰、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土地开发利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12月底前,镇村制定出台一批加强土地开发利用领域的管理制度,规范用权行为,形成土地开发利用秩序更加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更加严格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各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开展土地领域突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以案促改的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管机制。为认真做好我镇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现将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曹世海  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腾飞  分管副镇长

成   员:夏  辉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湛海峰  党委副书记

    唐  笛  党委副书记(挂职)

    孔  君  纪委书记

    吕  烨  组织委员

    钟  诚  副镇长

    杨  浩  副镇长(挂职)

    唐  伟  人民武装部部长

    叶  丹  司法所所长

    贺培荣  国土所所长          

    符巧玲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李世超  派出所所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各单位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王腾飞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国土所所长贺培荣,专干禹龙煊。

工作专班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和工作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要认真排查、梳理和查找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规避、不隐瞒、不掩盖,坚决把问题查摆出来;要坚持“边排查、边治理、边巩固、边提高”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整治,巩固治理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监督等方面制度机制;要认真研判归类,理清问题,研究对策,狠抓整改落实,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通报,切实把问题清理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