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曾溪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违法大整治、责任大落实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xz/2020-004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曾溪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03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0-08-12 14:30
内容概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曾溪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违法大整治、责任大落实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曾溪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违法大整治、责任大落实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曾溪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违法大整治、责任大落实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曾溪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违法大整治、责任大落实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汉阴县“7.27”、旬阳县“7.28”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系列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镇安委会决定从8月3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违法大整治、责任大落实”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坚持安全发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健全体制机制,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切实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排查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漏洞,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一杜绝(杜绝死亡3人及其以上事故)、两下降(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下降)”,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安全保障。

三、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时间

2020年8月3日----2020年10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8月15日前)

1、重点路段:境内国道、各村村组道路,重点排查临江临崖路段、桥梁、隧道、坡道安全防护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急弯、临崖、易塌方点段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

2、重点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中大型货车(含特种作业车辆)、公交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车辆。排查车辆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技术要求,GPS装置是否安装、开启、在线,是否落实车辆日常维护、安全例检制度、车辆年审情况,车辆应急装置和安全设施良好情况,驾驶人从业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身体心理健康是否合格。

3、重点企业:石泉王林建材有限公司鑫安石料场(大沟矿山)、曾溪镇同庆石英矿厂、石泉县齐兴建材有限公司(大沟堆砂点)、石泉县正坚建材有限公司(兴隆村火车站堆砂点)。重点排查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传达部署,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等台账资料,是否定期开展驾驶人、安技员、动态监控值机员交通安全法规、心理辅导等教育培训,是否组织、督促驾驶人进行身体心理健康体检。是否形成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控措施。

4、重点驾驶人违法“双清零”: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行驶、以及驾驶证违法记满分、持实习期内驾驶证、驾驶证逾期的驾驶人上路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每月完成“双清零”,并将清零台账上报镇安委办。

(二)认真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

1、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坚持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4次以上,国省道要重点查处超限、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强超强会、无证无牌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货车非法改装等十一类重点违法行为。农村道路要重点查处通村客运车、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载人,证照手续不齐全车辆上路行驶以及电动三轮、四轮,小客车非法营运等四类重点违法行为;

2、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和特殊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线路的通行管控,不断完善危化品道路运输“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工作制度。加强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的应急管理,制订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强化特殊天气的监测和预警,建立相关部门应对特殊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提高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做好交通疏导和抢险救援工作。

3、发挥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农村道路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确保“上路率、见警率、管事率”。要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道路“125”(一套班子、两支队伍、五个机制)道路交通安全联勤联动机制,积极推行多部门联合上路执法。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履行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村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治理;要发挥“劝导站、劝导员、护路员”的作用,保障经费;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逢会必讲,必强调,必部署,抓落实,见实效。

镇安监办、曾溪交警中队要对本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加强暴雨、大雾、道路结冰等恶劣天气预报预警服务、监测预警技术应用;全面排查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进行整改治理。


  1. 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成立曾溪镇道路交通百日安全整治行动专班。

    组  长:  曹世海  政府镇长 

    副组长:  王腾飞  分管副镇长

    成员:    夏  辉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湛海峰  党委副书记

    唐  笛  党委副书记(挂职)

    孔  君  纪委书记

    吕  烨  组织委员

    钟  诚  副镇长

    杨  浩  副镇长(挂职)

    唐  伟  人民武装部部长

    刘良玉  市场监管所所长 

    叶  丹  司法所所长

    贺培荣  安监办主任                          

    符巧玲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李世超  派出所所长

    宋  阳  卫生院院长

    宋  强  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各单位及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站和劝导站、劝导员、协管员、路长)作用,确保农村道路得到有效管理。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王腾飞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应急办主任贺培荣,应急办专干刘玉佳,应急办专干禹龙煊,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和日常工作。

    3、强化督导检查。

    即日起至10月底,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具体检查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违法大整治、责任大落实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三大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排查整治要到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梳理,建立隐患台账,加强风险评估,迅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向镇党委、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协同配合要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积极实行网格化管理,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通过曾溪之声微信公众号、各村各单位LED电子显示屏、新闻报道、拉横幅、制作大型广告牌、发宣传单等形式做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四)督查问责要到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落实〈石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追责问责办法》,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部门分别予以责任追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发生1起特大或2起以上(含2起)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和1起以上(含1起)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镇,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半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领导责任。

    (五)信息报送要到位。各村按照今年上报的灾害信息员名单人员上报各村信息;各单位、企业工作联络人名单于8月3日前上报镇安委办;每月25日上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小结(附图文资料),10月25日上报工作总结。

    镇安委办联系人:贺培荣;联系电话:139****8960;邮箱:1131900396@qq.com。

     

    附件:曾溪镇道路交通信息员名单 

附件

曾溪镇道路交通信息员

填报单位:曾溪镇人民政府      填报人:贺培荣     2020年8月3日


名称

姓名

职务

性别

电话

备注

主要领导

曹世海

政府镇长

139****7789

 

分管领导

王腾飞

政府分管副镇长

187****0998

 

镇级信息员

贺培荣

曾溪镇应急办主任

139****8960

 

村级信息员

司额明

联盟村书记

139****4609

 

 

李国金

油房湾村书记

159****5979

 

 

刘国贵

瓦窑村书记

138****2525

 

 

彭易军

兴隆村书记

153****7886

 

 

屈国兴

大沟村书记

139****7773

 

 

赵发军

高坎村书记

150****7407

 

 

陈正远

立新村书记

138****0817

 

企业信息员

孟如芝

大沟矿山信息员

139****5528

 

 

廖  杰

同庆矿山信息员

188****3607

 

 

张弟均

兴隆村火车站沙场信息员

180****9253

 

 

姜隆朝

大沟村沙场信息员

139****0522

 

 

施  俊

兴隆村板沟沙场信息员

159****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