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23 发布日期: 2020-10-25 08:56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西关尾子棚户区进行改造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对西关尾子棚户区进行改造的建议及复函

第84号

领衔代表:张  英

内  容:

石泉县西关尾子居住区,位于石泉县城关镇西街社区一组,现有住户30余户100余人,所居住房屋均建设于20世纪50年代,并于80年代中期进行了翻建,原居住房屋茅草房均已翻建为瓦房。因年代久远,原房屋木质结构损坏,无法修缮,每逢下雨,房屋漏雨严重,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建  议:

对西关尾子棚户区进行住房安全评估,实施改造或重建,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


类别:B

签发人:王发兵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84号建议的复函

石住建函〔2020〕323号

张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西关尾子棚户区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先后实施了一大批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群众居住条件,推进了县城建设发展。2016年,我县就向省市申报争取了大唐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主要区域就涵盖了西关尾子棚户区。该项目由于受地域环境和建设规划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原址实物安置,因而采取了货币化安置措施进行安置。该项目经多次入户和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征求该区域住户改造意愿意见后,仍然达不到有关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住户同意实施的比例要求,致使该项目在本区域无法实施,老旧房屋无法完成改造。
结合西关尾子区域实际状况,我局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鉴于该区域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受规划建设条件限制,原址改造实物安置措施难以实施,因此,下一步将继续积极争取项目政策支持和筹措资金,待居民意愿统一和资金保障到位等条件较为成熟以后,实施货币化安置解决该区域房屋改造问题。
       二、针对目前住户房屋危旧,居住条件差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现状,在无法进行集中统一改造建设的情况下,住户可按照县城规划区内私人建房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修建审批手续,通过新建或改造修缮等途径改善住房条件。
      联系人及电话:蔡荣强  13992513338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