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8 发布日期: 2020-10-26 10:20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在城区设置快递收取箱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在城区设置快递收取箱的建议及复函

第78号

领衔代表:余楚霞

内  容:

随着物流的飞速发展,网购已成为老百姓主要的购物方式之一,但是目前在石泉城区,网购收取快递包裹却不是十分便捷。

因快递员投放快递的工作时间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基本一致,根据纪律要求干部职工上班时间禁止收取快递包裹,如若家里也无他人能代为收取快递包裹,就导致部分市民收取包裹较为不便捷。且无需外出上班在家的居民也偶会有因外出不在家错过快递投放时间的情况发生,导致快递返回快递站二次投放。

建  议:

在县城投放快递收取箱,快递员只需要将快递投放到收货地址最近的快递收取箱,收货人凭短信验证码或者微信扫码即可完成开柜收货,此举将解决部分市民收取快递包裹不便捷的现状,切实提升石泉市民的幸福感。


类别:A

签发人:王发兵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8号建议的复函

石住建函〔2020〕319号

余楚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设置快递收取箱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快速发展,城市居民对对快递行业的便捷服务需求比较强烈,我县快递行业得到迅速发展,但受住宅小区出入管理和快递时效、安全等因素影响,快递末端服务能力不强,造成快递“最后一公里”配送效率较低,给小区群众收件造成不便。我县城区共有各类住宅小区62个(商品房小区36个,保障房小区9个,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小区17个),单栋住宅楼(老旧小区)158处,普遍存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快递服务设施及智能快件箱配建滞后,目前除万景国际、金江福苑、滨江新城等10余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与快递公司签订了智能快件箱投放协议,并安装了智能快递箱外,其他住宅小区和单栋住宅楼(老旧小区)均未安装。
      为切实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保障快件安全,推进各住宅小区快递末端服务智能化、规范化发展。一是对有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或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我局已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与快递公司签订智能快递箱投放协议,由第三方入驻企业负责对快递服务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保障快件安全和配送服务。目前长安小区、翰林铭城小区物业正在积极筹备安装智能快递箱。二对没有物业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我局将会同城关镇政府,督促相关社区加快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届时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第三方快递公司签订投放协议,开展快递配送智能投递服务。三是对单栋住宅楼(老旧小区),我局将会同城关镇政府,督促社区做好楼院长推选工作,成立楼院长自治组织,由楼院长自治组织与第三方快递公司签订投放协议,开展快递配送服务。同时将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在项目前期规划许可阶段,按照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相关规定标准,将快递服务用房建设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联系单位: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泉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915-6311879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