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7 发布日期: 2020-10-26 10:25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对火车站周边环境面貌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对火车站周边环境面貌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议及复函

第77号

领衔代表:夏  文

内  容:

石泉县火车站是我县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火车站的环境直接代表着石泉县的门面形象。2019年,石泉县火车站提升改造,原有广场和部门设施全部重建。重建后乘客的候车环境得到改善,但周边环境还是非常简陋,不足以承担起石泉门户的形象。

建  议:

1.将候车室南侧改建成广场。

2.对15户住户的门面及保安公司、民爆公司房屋外立面进行风貌改造。

3.对原有的护坡进行绿化、亮化。


类别:A

签发人:王发兵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7号建议的复函

石住建函〔2020〕309号

夏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火车站周边环境面貌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察,在火车站候车室南侧约200米处道路北侧,有一块约1000平方米的空地,目前作为临时堆货场使用。我局计划将该地块建设为停车场,专门用于出租车、私家车接送旅客候车使用,纠正火车站外车辆乱停乱放的现状。同时,对火车站周边破损人行道进行修复,改善提升火车站周边整体面貌。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编报项目,待取得项目批复即启动实施。
      关于火车站附近15户住户的门面及保安公司、民爆公司房屋外立面改造事宜,经现场勘察,目前总体情况较好,火车站及周边公共照明能够满足日常使用。由于2019年以来,我省多次开展城市景观建设项目排查整治工作、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工作、“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等多项排查整治工作,严禁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立面改造、过度亮化等疑似“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加之目前我县财政资金紧张,您提出的立面改造和亮化暂时无法实施。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火车站道路及周边绿化的日常管护,确保火车站作为我县对外门户形象靓丽、整洁。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股)
      联系人及电话:梁高军,0915-6311196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