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6 发布日期: 2020-10-26 10:28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加强夜市规范管理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进一步加强夜市规范管理的建议及复函

第76号

领衔代表:谭雪芹

内  容:

石泉县城区内路边夜市多年以来存在“脏、乱、差、堵”的现象,经过多方面的协调,规定每天下午5点到晚上9点集中经营,此举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但是晚上九点到凌晨2点各路口夜市又恢复了经营,占道、噪音、油烟弥漫的现象十分突出,使得夜市周围居民夜间不敢开窗入睡,严重影响居民的夜间休息生活,更有甚者因为争抢摊位,打架斗殴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一些不稳定因素。这些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打造宜居城市的步伐,因此统一集中定点规划摊位、规范管理夜市已是刻不容缓。

建  议:

1.出台夜市管理办法细则,集中规范管理夜市,或根据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取缔。

2.加大宣传,争取市民的支持,共同参与到夜市管理工作中来,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类别:A


签发人:王发兵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6号建议的复函

石住建函〔2020〕315号

谭雪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夜市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夜市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亮点,夜市摊点既为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为下岗职工及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再就业机会,但也给城市管理带来挑战。为认真做好夜市管理工作,针对夜市摊点油烟污染、占道经营、噪声污染等问题,我局持续开展了专项治理,督促夜市摊点经营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未按照指定地点及规范要求经营的商贩,依法进行取缔。目前我县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夜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全县人民同心努力防控疫情,形势逐步好转,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扩大市场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石泉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适度放开马路市场经营活动若干措施的通告》,选定文化南北路、财政路、邮政宾馆路口、金桥路路口等区域作为临时夜市摊点经营区域;选定桃园市场、金州路、江南滨江大道、杨柳鬼谷庄作为夜市一条街,并对夜市经营要求,经营区域、允许范围、禁止事项作了明确规定。落实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与市场监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夜市联合执法,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每日安排专人巡查,要求各摊贩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摊经营、作业时开启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摊位周边环境整洁,向违规经营摊贩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引导夜市摊贩做到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以上答复意见,敬请批评指正。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多提意见、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 系 人:石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宋瑞峰
      联系电话:0915—6324986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