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5 发布日期: 2020-10-26 11:35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加强城市社区老旧危房改造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老旧危房改造的建议及复函

第75号

领衔代表:沈桂荣

内  容:

近年来,脱贫攻坚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和修缮工程,让许多农村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梦”。但在县城区还有部分居民房屋由于年久失修、房屋漏水等问题成为危房,加之居民家庭成员过多,住房面积狭小,居住环境差,且多次求助社区请求进行房屋新修、改造,但因办理手续、城市规划等原因,问题一直未解决。解决好城市居民危房改造、安全住房问题,不仅是密切联系群众,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的重要体现,还是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建  议:

1.摸清城市危房的底数,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在城市危改集中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

2.未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还存在危房户的特殊个例,制定相适宜的新建、改造政策,简化新建、改造各类手续的办理程序,解决城市社区群众的安全住房问题。


类别:B

签发人:王发兵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5号建议的复函

石住建函〔2020〕326号

沈桂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老旧危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先后实施了一大批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群众居住条件,推进了县城建设发展。当前,按照中省市要求,又启动实施了第一批2000年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这将更加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居民群众居住条件和水平。由于现行棚改政策要求必须是集中连片区域且达到一定规模数量户数,因此造成城区内部分居住分散和零星住户危旧房屋无法得到改造和改善。对此,我局拟采取以下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一、继续向上申报争取棚改项目。目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已经向省市上报了“十四五”及2035年前我县需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争取列入中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库并分年度申报实施。

二、扎实做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在加快推进和完成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同时,积极筹划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15个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提升县城人居环境。

三、对城区部分居住分散和零星住户危旧房屋进行调查统计,确属危旧房屋无法居住且有改造意愿的居民户,可按照县政府有关县城规划区私人建房相关规定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改建或新建房屋,改善其住房条件。

联系人及电话:蔡荣强  13992513338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