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29 发布日期: 2020-10-24 10:49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水上派出所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成立水上派出所的建议及复函

第47号

领衔代表:杨寿美

内  容:

石泉两水电站建成后,在境内形成烟波湖和莲花湖两个天然湖泊,两个湖泊流经曾溪、城关、后柳、喜河等镇,流域面积长,湖面宽广。河流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境内大小河流有300条,较大的有北岸的子午河、饶峰河、池河,南岸的中坝河、富水河。自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建立了三级“河湖长+警长+四员”组织体系,且采取了一切措施,全县河库整治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发现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河道排污、乱扔垃圾等造成环境污染,违法电鱼、网鱼、开采等造成水域生态环境破坏等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汉江野生鱼类是县域的资源,过度捕捞电鱼势必会造成域内灭绝。为了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上治安秩序和码头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给后辈留下宝贵自然资源。

建  议:

在我县辖区河流湖泊集中的城关、后柳、喜河、池河、饶峰、两河等乡镇,成立水上派出所,并配备适当的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


类别:A
签发人:王溪泉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石水函(2020)120号
杨寿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水上派出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河湖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加强河道执法整治力量、结合河长制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河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对水法规的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法律宣传活动及电视和其它方式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县境内发放宣传资源和宣传单三千多份,水资源保护深入人心。
      二、全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 全县新建成运行及在建共15个污水处理项目(含10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江南污水厂、红花沟污水提升泵站、城西污水提升泵站,以及已移交住建局的县城提标升级和改扩建工程),总占地面积93.33亩,污水处理总规模为近期(到2020年)2.99万吨/天,远期(到2030年)3.7万吨/天,概算总投资2.23亿元。
      三、河长制工作情况
      1、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将河湖长制纳入年度督查考核内容。夯实镇、村级河长责任,实行“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完成了河道管理保护、清洁治理、问题整改等任务。“河长+警长+四员”制持续发力,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迅速制定《石泉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河湖“清四乱”专项执法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开展了河湖采砂、水土保持、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3、着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一是持续开展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环保、住建和各镇河长办大力整顿非法采砂、河道内乱倒垃圾、弃土弃渣、侵占水岸线河道设障等涉河违法行为。全年出动人员280余人次,车辆90余次,巡查河道9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查处涉河违法案件16起,罚款5.94万元,调处水事纠纷3起,拆除涉河违法堆料厂2处,处理网络舆情3起、秦岭生态环保整改问题3个、水利部和省委督办问题3个,清除弃土弃渣3.1万立方米,清理覆平转移河道堆放砂石料2.8万立方米。
      四、下步水利执法工作的开展
下步我局会继续加强水利执法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借助河长+警长+四员联合工作机制,实现利用部门和社会的共同力量来加强对涉水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切实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河湖“清四乱”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从而达到保护好水资源、水环境的目的。
最后,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如既往的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 石泉县水利局   0915-6321715 
石泉县水利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