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920 发布日期: 2020-09-27 11:01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关于提高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提高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及复函

第43号

领衔代表:王益清

附议代表:周育仕

内  容:

在现行大好形势下,县域经济事业发展持续向好,这也离不开农村干部的付出和努力。有一大批50年代在村任职的干部,在任职期间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现为了顺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和时代的需求,加之年龄、文化水平原因,基本全部离职,这些同志在任职期间,由于没有出台城镇养老保险政策,大部分没缴纳城镇养老保险。

县委、县政府也很重视这批退休农村干部,90年代出台了每月给予退休村干部补助5元生活费的政策,该政策至今一直延续使用。当前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物价也在不断地上涨,补助政策与现行经济发展水平已不相匹配,退休的农村干部也多为年老体弱,靠微薄的补贴生活十分困难。

建  议:

县委、县政府能出台新的农村退休干部的补助政策,提高补助标准。



类别:A


签发人:王波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43号建议的复函
石组函〔2020〕24号


王益清、周育仕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全县离任村干部的关心和关注,离任村、社区干部曾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新的农村退休干部的补助政策,提高补助标准”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但因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属于政策问题,在上级还没有出台提高补贴标准政策的情况下,目前暂时还无法解决。
      多年来,我们也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呼吁争取,一旦省、市有新的政策出台,我们一定按新的政策及时落实,尽最大努力解决离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如果离任村干部中出现特殊情况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办法予以解决。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组织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915—6311381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