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号
领衔代表:朱明发
内 容:
由于当前村干部待遇不高,工作繁重,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基层普遍存在“后继无人”的问题,部分村干部认为,工作干得再好也只是村干部,下一届可能就换人了,所以,在工作中存在只要过得去就行,这些行为和想法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导致村干部观念落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现存村干部大部分已经适应不了当前高强度工作,导致村级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
建 议:
一是有一定集体经济积累的村,从大学生中选聘支部书记、村主任、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一肩挑人员,除预定的村干部务工补贴外,村集体还可拿住一部分资金以年薪制作为村干部的奖励性薪资,从而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村级组织。
二是进一步加快探索实施村“五职”干部“职业化”进程,并注重与村级自治的有关实际有机结合;设定用人条件及其所对应的薪资标准,使村干部“职业化”具有实质性吸引力,吸纳能够适应当前及今后高强度、高标准工作要求的人才进入村级组织,以提升村级组织整体素质。
类别:A
签发人:王波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复函
石组函〔2020〕22号
朱明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全县基层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和关注。县人大把您的《建议》转交给我部主办,我部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有一定集体经济积累的村,从大学生中选聘支部书记、村主任、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一肩挑人员,除预定的村干部务工补贴外,村集体还可拿出一部分资金以年薪制作为村干部的奖励性薪资,从而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村级组织”的建议。截至目前,我县164个村(社区)全部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建立了管理考核、监督约束、事
务决策、能力提升、后备选育等“五项制度”提升“一肩挑”工作质量机制;2016年,我县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经过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提高绩效补贴,目前村“一肩挑”干部达到3360元,社区“一肩挑”干部达到3640元,可以说我县目前村干部薪资待遇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同时为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营造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氛围,不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我部正在研究制定《石泉县村(社区)干部补贴发放暂行办法》,对集体经济收益较好的村(社区),拟拿出一定比例金额奖励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关于“进一步加快探索实施村‘五职’干部‘职业化’进程,并注重与村级自治的有关实际有机结合;设定用人条件及其所对应的薪资标准,使村干部‘职业化’具有实质性吸引力,吸纳能够适应当前及今后高强度、高标准工作要求的人才进入村级组织,以提升村级组织整体素质”的建议。为更好地发挥村级组织及带头人的作用,2016年,县委办印发了《石泉县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能力专业化、岗位职业化、待遇工薪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实行村党支部书记队伍职业化管理;同时我部正在积极探索构建村和社区干部职业体系,完善干部储备、培养、选用、激励、薪酬配套办法,建设基层组织的专职干部队伍,加快推进村“五职”干部“职业化”进程。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同时若上级有新的政策规定,我们将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组织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915—6311381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