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700 发布日期: 2020-10-28 11:16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关于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的建议及复函

第36号

领衔代表:刘姿姿

内  容:

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健全市场体系,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起到了推动性作用。目前我县在土地市场管理方面存在征地程序不规范、土地领域执法缺乏严肃性、拖延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不作为等问题,为促进我县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使各项土地法律法规政策落实落地,防范土地管理领域各类法律风险。

建  议:

一是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和出让程序,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

二是严肃查处未按时开竣工建设、闲置、故意囤地等违规行为,采取收取违约金、征收闲置费、收回土地、限制参与市场竞买等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记录纳入全国企业信用诚信系统。

三是及时查处临时用地使用不规范、随意占用耕地等行为。

四是加强土地市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土地执法人员编制与待遇问题,自然资源局要保证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岗位上工作,履行好土地执法职责。

五是着力解决部分土地市场遗留问题。对原来遗留的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开展的项目建设等行为进行补正和规范,防范法律风险。



类别:A


签发人:朱学勇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6号建议的复函


石自然资函〔2020〕255号

刘姿姿代表:

您提出关于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的五条建议,我局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监督。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一:关于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和出让程序,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的建议。

针对该建议,我局务会认真研究了您的建议,落实了1名领导和1个股室负责人专门办理。针对您提的建议,我局从规范执法、规范办事流程着手,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三定”方案,认真梳理了自然资源管理职责职责,做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出台了各项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制作了办事指南,并广泛宣传发布。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土地征地和出让程序。一是坚决执行土地统征政策,杜绝任何单位、个人私自征地、私自流转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等违法行为。我局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认真遵循土地征收工作法定程序,履行对拟征收土地进行现状调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登记、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等步骤征收土地。严格按照调查、告知、确认、补偿等程序,做到程序合法、主体合法。认真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标准,全力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土地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二是严格土地出让程序,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从土地出让工作的前期准备、出让活动的组织实施、土地供后监管、制度和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有效防范土地出让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隐患。

建议二:关于严肃查处未按时开竣工建设、闲置、故意囤地等违规行为,采取收取违约金、征收闲置费、收回土地、限制参与市场竞买等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记录纳入全国企业信用诚信系统的建议。

这个建议提的非常好。这个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了这几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用地资格准入,在企业申请用地预审时,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凡信用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预审,在用地招拍挂时,将企业的诚信信息作为申报的资格要件,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招拍挂。二是严把供地审批关,在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项目建设的开竣工时间、闲置、出让金的缴纳时间、违约金的收取比例依法进行严格约定,使违约责任查处有据可依。三是加强用地批后监管,建立台账,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开展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凡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未开竣工的,及时发出预警提醒函,督促企业及时开竣工,提醒后仍未开竣工的依法按照闲置土地认定处理。四是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系统信用信息管理,有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打击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闲置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履行土地复垦义务、非法转让建设用地等行为,我局已印发《石泉县自然资源系统信用信息“黑名单”制度》。

建议三:关于及时查处临时用地使用不规范随意占用耕地等行为的建议。

针对我县土地市场临时用地使用不规范问题我局已采取有关措施:一是对全县的临时用地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临时用地台账。二是严格审批,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从严把入口,严格程序,落实复垦责任和措施,足额缴纳复垦保证金,严格临时用地审批。三是加强监管,强化批前,严禁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随意扩大面积和改变用途,批后到期恢复监管。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到期后,不按期履行复垦义务的,从严从重查处,限期恢复。同时纳入信用体系。五是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有力震慑,联合制止,督促当事人履行复垦义务。

关于随意占用耕地等行为,我局多措施并举,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一是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控制。二是加强巡查,及时制止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三是强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乱占耕地建房宣传,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四是通过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坚决整治纠正乱占耕地行为。五是严厉查处乱占耕地行为。六是与公检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坚决遏制非农建设乱占耕地行为。

建议四:关于加强土地市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土地执法人员编制与待遇问题,自然资源局要保证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岗位上工作,履行好土地执法职责的建议。

基本情况: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承担对全县11个镇,163个村(社区),151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矿产利用和保护,规划、测绘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巡查,查处违法行为,以及处理相应的信访、诉讼案件等职责,但目前人员编制仅7名。由于原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设置不合理,工作占用事业编制人员,脱贫攻坚驻村和重点项目抽调人员等原因,执法监察大队目前实有工作人员3人。即使在人员满编的情况下,编制和人员都严重不足,执法力量配置捉襟见肘,疲于奔命。
采取措施:要保障土地执法人员编制与待遇问题,保证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岗位上工作,履行好土地执法职责方面,我局正在做了一些努力:一是积极和县编委和县委、县政府建议,借机构改革,将自然资源执法编制,争取扩大到20人,设立1个大队,2个中队。二是保障出勤补贴,三是购买工伤保险。四是夯实各镇执法监管责任。履行好土地执法职责。

建议五:关于着力解决部分土地市场遗留问题。对原来遗留的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开展的项目建设等行为进行补正和规范,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

土地市场遗留问题的原因:一是自然资源普法工作做得不够到位,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晓率低。二是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一些用地单位缺乏依法依规办事意识,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当意识到项目需要办手续的时候才发现用地不符合规划,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推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下一步我局主要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强化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办事流程印刷成册向全县居民大规模发放,现已,制定了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落实经费制作宣传资料、全面开展普法宣传。二是根据8月份,我局1次局务会议精神,先由我局自然资源利用股负责梳理排查全县未批先建项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负责依法查处,再与用地单位联系,依法完善用地手续,持续开展清查整治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邱洪军    13891507939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