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104 发布日期: 2020-10-28 11:25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关于出台非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退复垦政策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出台非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退复垦政策的建议及复函

第35号

领衔代表:高安秀

附议代表:贺培建   胡培露  

内  容: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英明决策下,随着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实施落地,广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环境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新变化。今年已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复垦,而部分未享受扶贫搬迁政策的农户,搬迁至县城或更好的城市生活、工作,农村老宅因无人看管,部分破乱不堪,也存在断壁残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容面貌;尤其是处于景区周边的断壁残垣,更是有碍瞻,也与美丽乡村建设格格不入;加之一定数量的旧宅户主虽然要求腾退复垦,只因无相应政策配套,故而持观望态度。

建  议:

一是呼吁上级出台非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退复垦的相应配套政策,采取农户自愿,给予相应政策性补助,提高其旧宅腾退复垦的积极性。

二是可将非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退复垦耕地面积申请纳入“土地增减挂钩交易”项目,以此项目资金保障该配套政策的执行落实。



类别:B


签发人:朱学勇


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
第35号建议的复函



石自然资函〔2020〕254号
高安秀代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和移民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非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退复垦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呼吁上级出台非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退复垦的相应配套政策,采取农户自愿,给予相应政策性补助,提高其旧宅腾退复垦的积极性的建议。

为加快推进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确保全县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我县于2015年7月31日出台了《石泉县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15〕35号),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对列入全县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实施方案的20856户71159人移民搬迁群众,原使用的11289.7亩旧宅基地予以腾退,腾退对象包括自实施移民搬迁政策以来所有的移民搬迁户,即避灾移民搬迁户、生态移民搬迁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和其他搬迁户。制定了旧宅基地拆除复垦奖补政策:根据原住房结构情况进行补助,按土木结构住房50元/㎡、砖混结构住房80元/㎡的标准执行,圈舍等附属生产用房以及硬化的院场、晒谷场面积不计入补助范围。成立了全县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国土和扶贫搬迁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民法院、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扶贫局、农林科技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由县国土局具体负责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复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镇负责腾退工作的具体实施。

我县自2015年10月开始组织实施移民搬迁旧宅地基腾退工作,至2019年我县共实施了4个年度旧宅基地腾退项目。共腾退搬迁户旧宅基地8893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户4673户,非易地搬迁户4220户),复垦土地4408.1亩。项目共计投资18784.3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380.22万元,农户奖补资金12404.14万元。所有农户的奖补资金已全部兑付到已腾退的农户手中。
针对部分旧宅基地不在数据库图斑范围,不能纳入腾退范围的问题,全省曾要求在2018年将此问题上报,我县也做过专项调查,编制资料成果,但国家未批准调整。按照国家技术要求,只能在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中据实调查成建设用地后,方可列入腾退范围。目前第三次国土调查已形成初步成果,三调成果启用后县上将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腾退项目,解决此类问题。
因此,根据上述情况,你建议中的出台非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退复垦的相应配套政策,采取农户自愿,给予相应政策性补助,提高其旧宅腾退复垦的积极性。我县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并且严格按照政策正在实施。

二、可将非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退复垦耕地面积申请纳入“土地增减挂钩交易”项目,以此项目资金保障该配套政策的执行落实的建议。

我县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政策实施以来,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动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工作,凡是自愿腾退并可以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的非易地搬迁户的农村旧宅基地,通过工程实施复垦成耕地后统一打包上报。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始实施,共拆除农村旧宅基地2355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户1182户,非易地搬迁户1173户,复垦耕地1021亩,符合增减挂钩项目要求的823.7亩,成功与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达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流转交易793.8亩,交易金额2.2226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为石泉县的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2019年共拆除农村旧宅基地3477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户1925户,非易地搬迁户1552户,复垦耕地1053亩,符合增减挂钩项目要求的1024.1亩,其中耕地999.8亩,林地24.3亩,项目已通过省市验收。同时也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达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流转交易587.812亩,流转价款1.65亿元。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上就是我局对您提出建议的答复,是否满意,请指导。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军   13891508797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