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0-28 15:29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县城区域内13个村(社区)行政区划分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调整县城区域内13个村(社区)行政区划分的建议及复函

第33号

领衔代表:张安拉

内  容:

2015年,石泉县行政区域划分将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划分为4个社区、8个转型社区、1个行政村。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易地移民搬迁项目的大力实施,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区面积和城市人口急剧扩张。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暴发,县城区域的13个村(社区)为疫情防控的重要管控区域,疫情管控中暴露出某些社区区域过大管理不到位、区域划分不合理存在盲区、社会治理存在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让群众诟病,也给社区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据了解,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现有常住人口26824户80182人,(其中:北街6758户20261人、老城2909户7381人、西街2531户7358人、向阳2960户9954人、二里594户1962人、城西389户1169人,江南2407户7041人,七里459户1523人,堡子3637户9504人,杨柳957户2968人,古堰1620户5133人,黄荆坝498户1723人,新桥1105户4205人)。从数据上看,最小的城西社区不到1200人,北街社区却多达2万多人。为解决社区之间区划不合理,导致社区服务管理不到位问题,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提高社区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三宜”石泉建设,合理调整社区规模、进一步改善社区布局非常必要。

建  议:

一、调整北街、向阳社区、新桥村部分区划范围,重新划分设立为5个社区:

(一)设立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东起新桥加油站,沿环城路向西至县人民法院转盘,再向北至东三角地十字向阳大街,再向东至新桥加油站所属区域。

(二)设立滨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行政区划:东起金江龙庭,沿向阳大街向西至东三角地十字路口育才路,沿育才路向北至滨江大道(至江边),沿滨江大道向东至金江龙庭东头。

(三)设立东门岭社区居委会

区划范围::东起东三角地十字育才路,沿向阳大道向西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向北至滨江大道(至江边),沿滨江大道向东至育才路南口,再向北至育才路北口。

(四)设立红花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东起东三角地十字,沿向阳大道向西至桃园路,沿桃园路向北至环城路,沿环城路向东至东三角地十字。

(五)保留原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东起桃园路南口,沿向阳大道向西至向北路,沿向北路向北至环城路,沿环城路向东至桃园路北口,再至桃园路南口。

二、调整向阳社区、堡子城镇社区部分区域范围,划分设立为2个社区:

(一)设立珍珠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东起环城路金元小区,沿环城路、210国道向西至汉水明珠前大门,西起汉水明珠后门(石云路),经泉水路向北至金元小区。

(二)保留原堡子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除珍珠社区区划以外堡子社区行政区划保持不变。

三、将原杨柳城镇社区划分设立为2个社区:

(一)设立红岩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东起小钢桥,沿杨柳大道至连心桥,沿连心桥河道向东至小钢桥。

(二)保留原杨柳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沿杨柳大道以南所有杨柳社区区域

四、将江南城镇社区划分设立为2个社区:

(一)设立长安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东起江南转盘路口,沿316国道向西至石泉县疾控中心西路口,沿疾控中心西路口向北至江南滨江大道,沿滨江大道向西至江南新桥头,沿新桥头向南至江南转盘。

(二)保留原江南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除长安社区区划以外原江南社区其他区域(含江南滨江公园)。

五、对老城、西街、向阳、城西、二里、新桥、七里、黄荆坝8个村(社区)行政区划进行明确,分别为:

(一)老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东起文化路北口,沿向阳大道向西至樱花广场十字,沿原人民武装部西头向南至滨江大道(至江边),沿滨江大道向东至文化路南口。

(二)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汉江以北行政区划保持不变,原汉江以南区划范围划转七里社区。

(三)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东起向北路南口,沿向阳大街至西三角地,沿环城路向东至向北路北口。

(四)城西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西起金元小区(不含),沿环城路向东至三里沟路口,该区域以北至北辰森林公园城西社区原辖区所有区域。

(五)二里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西起三里沟口(花园小区),沿环城路向东至鑫夫人影楼西侧,该地段以北原二里社区所有区域。

(六)新桥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行政区划:西起鑫夫人影楼向东至新桥污水处理厂,该区域以北原新桥村所有区域。

(七)七里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汉江以南原七里社区所属区域,含西街社区划转区划范围。

(八)古堰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现古堰社区所属区域。

(九)黄荆坝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划范围:现黄荆坝社区所属区域。


类别:A

签发人:方向刚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3号建议的复函

石民函〔2020〕68号

张安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县城区域13村(社区)行政区划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也是我们民政部门近年来反复调研将要下大力解决的现实问题。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变迁,我县城乡一体化不断推进,新建商品房小区和移民搬迁安置小区的数量不断增加,加之长期以来遗留的各社区之间区划设置不合理,导致社区管辖边界不清、管理出现真空地带、新建小区归属难以界定、服务管理不到位等系列问题,因此启动调整县城区域13村(社区)行政区划工作势在必行。
      按照省市调整划分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自治单元的相关要求,“建在城镇规划区的易地搬迁安置点,规模在500户以上且相对独立的,应单独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的规定,经过前期会同县委组织部、城关镇对拟调整或设立的20个社区区划(包括13个村及7个城镇社区)界限多次现场踏勘,并召集城区社区支部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方案初稿进行仔细讨论,形成了调整共识,于4月19日提交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研究,会议确定,考虑到今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决胜之年, 调整事宜暂缓进行,由民政局负责,组织相关镇、部门进一步调研论证后,完善县城村(社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定。我局与涉及的相关单位进一步调研论证后,县城区域村(社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确定,目前已完成3个(长安、红岩、珍珠)易地搬迁安置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区划调整,其它社区的调整工作待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实施。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府工作,为政府建言献策。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王  磊   0915—6321376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