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yjglj/2020-0075 公开日期: 2020-08-01 15:42
来源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联合防范、联合排查、联合调处、联合治理”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努力为全县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把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重要举措,建立长效机制,集中力量排查、深挖、调解一批本领域内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领域。聚焦行业部门、企业内安全生产劳务纠纷等各类问题及包联村脱贫攻坚领域,集中力量摸排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矛盾隐患和突出问题。

(二)重点人群。重点关注被执法对象,对社会不满、行为反常、长期上访等潜在矛盾纠纷人群。

(三)重点矛盾。围绕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脱贫攻坚包联村等方面,注重发现和就地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三、方法步骤

本次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专题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及时启动,稳步推进。

(二)全面摸排阶段(7月20日至8月1日)。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本领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联合公安、司法等政法单位密切配合打好“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组合拳,对安全生产领域现存的矛盾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不能化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稳控,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三)集中攻坚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矛盾纠纷或历史积案不能及时就地化解的,先由各股室组织调解,对不能调处化解的由局机关“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处,逐一制定化解方案或稳控措施,并上报石泉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提升巩固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完善稳控方案,确保不出问题。同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分流、调处等长效机制,积极上报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四、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高德铭

责任组长:徐元洪

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办股,由刘天天、纪宏超负责日常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联防控增量。一是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将安全生产企业作为重要领域,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生活和困难需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强做优法律保障,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要深入践行“三五三”工作法,充分发挥书记民情“三本账”作用,及时处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并按期报结。对不能化解的情形要加强于属地政府的衔接,掌握动态,稳控重点人员,防范重大风险,及时报告情况。

(二)联排摸总量。一是综合股、监管股要深入到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中去展开摸排,对排查出的全部矛盾纠纷逐一登记编号、逐一建立台账。二是认真落实“日排查、周分析、月研判”机制,在全面排查矛盾的同时,常态化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定解决措施,确保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坚持边排查边化解、清存量控增量稳变量的基本原则,对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积极与其他部门取得联系,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联调去存量。一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于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指导化解或者参与调处。二是按照“五个一”(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直至有效化解。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坚持开展“回头看”,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反弹或产生新的矛盾。三是强化联动协作,依托“三调联动”机制和“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充分运用调解、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解方式,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四)联治提质量。综合股、监管股要组织直管行业至少培育1名“法律明白人”,依靠企业员工解决企业内部自身的问题。要坚持法治思维、依据法律政策、运用法律手段,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对完全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且适用诉讼渠道解决的,积极引导进入诉讼程序,帮助群众依法维权,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将其与日常重要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二)努力整合资源。要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动员组织优秀党员、离退干部、企业中有影响力的员工参与到排查调处工作当中去。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运行机制,在活动中努力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格局,凸显活动的整体效应。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广播电视等载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成效,激发群众、企业员工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光荣、化解矛盾纠纷有功的良好氛围。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