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czj/2020-0185 | 公开日期: | 2020-07-27 16:41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关于进一步督促减免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公房房租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房房租的通知》(安财资〔2020〕4 号)、《关于再次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房房租的通知》(安财资〔2020〕8 号)转发给你们,请涉及单位再次核实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公房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并参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联系电话:0915-6321844
附件:
1.《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房房租的通知》
2.《关于再次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房房租的通知》
石泉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