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wxlyj/2020-0037 公开日期: 2020-05-10 10:07
来源 石泉县林业局
内容概述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出方向)的通知》(石财扶贫〔2020〕7号)和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林发〔2020〕26号)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石泉县云雾山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森林抚育及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出方向)的通知》(石财扶贫〔2020〕7号)和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林发〔2020〕26号)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脱贫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有效激发国有林场经济发展活力,积极帮助林区周边贫困群众务工增收,巩固提升国有林场生态脱贫工作成果,全面促进林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有林区森林抚育及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  

2.建设地点:云雾山国有林场(云雾山镇官田村、池河镇良田村)

3.建设性质:森林抚育及林下中药材种植

4.项目资金文号:石财扶贫〔2020〕7号、石林发〔2020〕  26号

5.项目主管单位:石泉县林业局

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司额军  联系方式:13992577824

6.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石泉县云雾山国有林场

项目实施单位法人:李相前  联系方式:13992570180

7.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扶持农户规模

项目总投资3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覆盖农户20户60人,其中,受益贫困户10户30人。

8.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6月1日---2020年8月30日

三、项目建设目标、内容、规模及投资概算

(一)建设目标

一是在国有林场云雾山国有林区(云雾山镇官田村谭家屋场至八面坡高坎子梁梗)沿等高线进行森林抚育,建设森林防火缓冲隔离带,进一步提升鬼谷岭森林火灾防御减灾能力;二是在国有林场凤凰山国有林区(池河镇良田村西沟湾)种植林下中药材,有效激发国有林场经济发展活力;三是通过参与项目建设,带动林区周边贫困群众就近务工增收。项目建设拟覆盖农户20户60人,其中,受益贫困户10户30人,户均增收1000元,同时示范引领周边群众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是对云雾山2000亩国有森林进行割草、清灌、疏林等抚育管护作业;二是在国有林区发展种植林下中药材5亩。

(三)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3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布局

云雾山国有林场(云雾山镇官田村、池河镇良田村)

(二)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及标准

一是沿等高线区域清除拟抚育林区内藤本植物、杂草、幼树杂木,对过密灌木进行疏伐,对风倒木、枯死木、病虫木进行伐除,对霸王树、姊妹树等劣质林木进行修整,建设一条森林防火缓冲隔离带(详见国有林场云雾山国有林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图);二是在国有林区发展林下中药材,并进行种植管护作业。

(三)项目实施模式

根据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扶贫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扶办发〔2019〕10号)精神,结合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2018年第16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3年第74号)规定,该项目不在公开招标范围内。为保证项目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场成立国有林区森林抚育及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采购领导小组(由场长李相前任组长,项目负责人叶友刚、财务负责人郑州元、凤凰山管护站站长张明为成员),委托第三方公司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具有合法资质的施工单位,及时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作业设计、技术方案和标准进行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时间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跟踪检查,确保项目顺利竣工验收。

(四)项目建设进度及安排:

1.2020年5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2020年5月下旬前启动实施;

3.2020年8月上旬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完成竣工总结,项目初验及审计;

4.2020年8月中旬前完成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申请县级验收;

5.2020年8月下旬前完成资料归档装订及管理和上报。

五、项目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保证项目建设如期完成,特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相前   县云雾山国有林场场长

副组长:叶友刚   云雾山管护站站长(责任副组长)

张  明   凤凰山管护站站长

成  员:郑州元、陈 涛、黄 涛、梁尚喜、唐承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云雾山管护站。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动员、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有关问题;二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和技术服务;三是负责检查、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四是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及报账,监督管理和使用;五是负责自查初验及项目档案归档。

(二)项目管理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分包。坚决杜绝既往发生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参与项目招投标及施工。项目实施方案分别在云雾山镇、池河镇政府政务公示栏、官田村、良田村村务公示栏公示10天。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石办发〔2018〕35号)精神,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进行专帐核算,实行财务报账制,凭证和资料分类装订成册。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资金计划下达建设内容、规模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四)安全措施

一是经常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思想教育;二是实行安全责任制度;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物资及施工工具的管理;四是加大对作业安全隐患的排除,五是为一线作业人员购买必须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五)项目检查验收

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建设全程进行跟踪检查,项目竣工后,由国有林场及时组织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再按相关办法申请县级验收。

(七)风险管理和后续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经济原因如种苗费、人工成本变化导致项目成本变化,自然风险如极端天气等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在合同期间,经济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

六、项目实施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填补国有林场林下特色经济建设“零”空白,为积极探索国有林区中药材种植和推动国有林场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社会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受益农户20户60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30人,户均增收1000元,同时示范引领周边群众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

(三)生态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丰富国有林区生物多样性,改善国有林场云雾山片区林相质量,增加抚育林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量,综合提高云雾山鬼谷岭景区森林火灾安全防御能力。 



石泉县云雾山国有林场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