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wxlyj/2020-0036 公开日期: 2020-05-08 10:12
来源 石泉县林业局
内容概述 按照《安康市林业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安林字〔2020〕90号)和《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出方向)的通知》(石财扶贫〔2020〕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有效促进国有林场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年度生态脱贫目标任务,现下达你场2020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0万元。请你场根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执行监控,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石泉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县云雾山国有林场:

按照《安康市林业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安林字〔2020〕90号)和《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出方向)的通知》(石财扶贫〔2020〕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有效促进国有林场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年度生态脱贫目标任务,现下达你场2020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0万元。请你场根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执行监控,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规范项目程序,确保公开透明。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建设要求,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成效,并根据《石泉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前将实施方案在县、镇、村三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料完善。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出,严禁随意调整资金使用计划,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认真收集完善项目建设资料,及时将相关印证资料装订成册,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核查验收。

三是强化日常指导,确保目标任务。要重点凸显带贫益贫工作成效,充分发动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项目实施,积极带动国有林区周边贫困群众务工增收。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可行措施。局生态脱贫办要加强项目跟踪督促指导,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兑付,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石泉县2020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建设项目计划.xls




石泉县林业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