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jtgyyqgwh/202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管委发〔2020〕1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5-07 10:49
内容概述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部室,各企业:

《陕西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并切实加强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培训演练,做好值班备勤、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有序高效应对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陕西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陕西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石泉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经开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影响范围,将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安全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三)较大安全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四)一般安全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下的事故。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经开区处置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切实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平战结合,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动态,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经开区应急指挥部”),下设3个应急工作组。

(一)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陈孝会    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王学平    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陈万里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冯  俊    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祥凤    项目招商部部长

晏  午    基础设施部部长

刘荣浩    经开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经开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1.迅速接受和执行县政府和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3.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安置。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5.组织协调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水、药品的调配供应。6.组织急救款物核定,保证事故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稳定。

(二)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组:组长为陈万里,副组长为晏午,成员为刘荣浩、陈烁、刘军成、方世佳、邱洪斌、刘鹏、李文霞、高珊、冯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企业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场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组长为冯俊,副组长为朱贵宏,成员为李相凤、陈雪、李虹霓。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管委会应急救援必要物资准备,安排应急抢险人员的生活;负责督促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

3.事故核实组:组长为王学平,副组长为刘祥凤,成员为伍佩、刘益洁、孔令花。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配合上级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六、应急信息报告

(一)迅速准确。一般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突发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值班电话:6312882)及当地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在接报核实后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首报时间在接报后30分钟之内,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达到上报标准的突发事件信息,超过首报时限2小时的视为迟报,超过12小时的视为漏报,超过24小时的视为瞒报,内容严重失实的视为谎报。

(二)报告形式。经开区应急指挥部接到企业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核实了解事故重要信息和情况,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事发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事发企业向上级政府监管部门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内容需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同意。情况紧急来不及书面呈报的,应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信息内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过程中,应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七、应急处理

(一)企业先期处理。发生事故或险情后,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避免人员伤亡。

(二)应急响应。接到事故报告后,经开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1.及时向县政府和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灾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情况。救治伤员,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把伤员运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根据灾情需求向分管领导请示,安排救灾款物。

3.突发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三)应急暂停。对于继续救援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经开区应急指挥部要请示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直至救援任务完成。

(四)救援结束。

1.救援结束的条件。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可能导致次生、衍生灾害的隐患得到彻底消除或控制,经开区应急指挥部要请示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发布救援行动结束指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决定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人员及装备物资的撤出。在对所有参加救援的人员、车辆及器材进行清点并清理干净后解除警戒,救援人员返回驻地。

3.救援资料的管理。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应对应急救援过程中产生的语音、视频、图片、文字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

八、后期处置

(一)恢复重建。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安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对附近公众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应及时组织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调查报告。经开区应急指挥部要对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处置情况专题报告1周内提交,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三)恢复重建。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组织专家科学评估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以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提出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各企业明确分工,落实信息报送人员责任,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和资金保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和各企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购置及储备应急物资,将应急资金纳入预算。保证做到应急物资专人负责、科学存储,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应急队伍保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设立相应的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并根据需要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交通运输保障。应保证应急情况中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经开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扑救,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天然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并在消防人员到达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做好配合扑救工作。

2.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工作。

3.转移重要财务,安排受灾人员安居问题,稳定人员情绪。尽力保护或封锁现场,以备方便事故原因调查。

4.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救治,经开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亲赴现场指挥组织救援,并视情况立即向县政府和应急主管部门报告。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天然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还要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2.迅速组织卫生室医生等抢救伤病员,同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援助。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救受困人员。

(三)危险品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事故企业及时向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立即设置污染隔离区。

2. 经开区应急指挥部接报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协同政府及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检验。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视程度轻重,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处置;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员工生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工人撤离。

5.危险或危害排除后,企业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企业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安定员工情绪,稳定车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立即联系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对中毒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亲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适当的范围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稳定员工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所有传染性或疑似传染性疾病病人有亲密接触者进行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

5.按照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企业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6.企业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在迅速采取抢救、控制措施的同时,要立即报告经开区应急指挥部和政府有关部门,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

7.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根据需要迅速决定要求上级部门派专家组进行救助指导。

8.及时通报信息,要及时部署未发生事件的企业采取预防控。

9.根据事件性质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10.组织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六)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经开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经开区各企业的应急工作,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逐级报上。立即执行上级部门救灾指挥,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经开区企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视情况组织力量到灾区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4.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企业在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非灾区企业对灾区进行援助。

5.视情况配合政府组织调配救灾物资。

6.积极做好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应急资金准备、协助公安和武警做好其他工作。

十一、应急管理

1.宣传。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面向公众和职工开展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

2.培训。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练。经开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三个阶段。通过演练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及决策、协调和处理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4.制定。本预案由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5.修订。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附件:

1.石泉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2.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人员名单









附件1


石泉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开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0915-6312882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0915-6321622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0915-6321716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0915-6311626

城关镇人民政府:0915-6526238

池河镇人民政府:0915-6611324

石泉公安局:110  

石泉消防队:119   

石泉县医院:120    



附件2

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1

陈孝会

总指挥

13992545444

2

王学平

副指挥

13891570167

3

陈万里

副指挥

13571438001

4

冯  俊

物资保障组组长

15929529168

5

刘祥凤

事故核实副组长

17709153258

6

晏  午

抢险救灾副组长

18991554343

7

朱贵宏

物资保障组副组长

13629255088

8

李相凤

物资保障组成员

15991317006

9

陈  雪

物资保障组成员

18717560267

10

李虹霓

物资保障组成员

13038921762

11

刘荣浩

抢险救灾组成员

18791584942

12

陈  烁

抢险救灾组成员

15336281885

13

刘军成

抢险救灾组成员

13474206637

14

方世佳

抢险救灾组成员

15809152537

15

刘  鹏

抢险救灾组成员

18829459799‬

16

邱洪彬

抢险救灾组成员

15691580775

17

李文霞

抢险救灾组成员

18691590186

18

高  珊

抢险救灾组成员

15291537278

19

冯  炜

抢险救灾组成员

13309412431

20

伍  佩

事故核实组成员

15332660690

21

刘益洁

事故核实组成员

15349159192

22

孔令花

事故核实组成员

1535392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