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管委发〔2019〕28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01 08:25
内容概述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通知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通知

工业集中区各企业:

按照《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19]4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石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业园区实际,现就做好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持证情况;全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危险场所动火等作业规程执行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对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察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六)危废物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存放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并密闭。以防贮存、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长期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加盖,并密闭盖好;危险废物存放点、危险废物暂存处要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月统计登记,登记内容为日期、产生部门、危险废物种类、数量 或重量,处置情况及相关人员签名,并保持记录备查。

(七)有限空间排查整治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有限空间排查,有限空间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语;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审批制度。

二、高度重视,强化宣传教育   

各企业要定期集中开展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召开会议和开展节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企业职工宣传安全作业、消防、用电用火、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并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器材(如灭火器等)使用操作的培训,要加强值班值守、完善事故上报制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坚持定期对生产车间、工地、办公区域、职工宿舍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各类矛盾纠纷隐患。

三、认真组织,落实自查督查

各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须严格落实责任制度,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为督促各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提升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各企业务必对照上述要求自行排查问题并落实整改。同时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将对各企业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未在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将移交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