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0-0032 公开日期: 2020-04-20 15:40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迎丰镇香炉沟村池河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

关于对《石泉县迎丰镇香炉沟村池河桥建设

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水字〔202056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局委托西安景天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3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迎丰镇香炉沟村池河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贵局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2048日经踏看现场后,对《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石泉县迎丰镇香炉沟村池河桥建设工程位于迎丰镇香炉沟村境内,跨越池河而建,桥梁起点与X224关池路相联,终点与池河右岸香炉沟村通村水泥道路相接,桥位距离迎丰镇政府所在地约8.5km。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地位和功能、未来交通量发展水平等因素,该桥梁等级为公路四级,设计速度为20km/h。桥梁全长85.04m,设计桥面宽度为7.5 m =6.5m+2×0.5m(防撞护栏);桥面横坡为双向2%,纵向坡度为3%;桥型方案上部结构为5×16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结合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所处位置、规模等级、使用功能、防洪安全重要程度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本桥梁工程设计洪水采用工程区池河河道5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进行防洪影响评价与分析。因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其它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灾害威胁,故本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分析仅考虑池河洪水的危害因素。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桥梁处池河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分析论证。依据实际量算核准的工程区河道断面以上控制流域面积及其相关水文要素,通过计算分析和综合论证比较,桥位处池河河道断面5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为1430m3s,推求出的相应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508.80m(相对高程系统)。此结论性成果可作为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和建设实施的基本依据。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建桥后防洪安全能力的分析计算结果和对桥梁底部高程及桥墩防冲刷深度的分析论证。①该桥梁断面处池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508.80m(相对高程系统),复核计算所得加风壅增高、波浪爬高、安全加高后的设计安全防洪高程为509.56m,而设计新建桥梁最低处桥梁底部高程则为509.27m,低于复核计算所需安全防洪标高0.29m,桥下无安全净空高度余量,故拟建桥梁最低处设计梁底高度不能满足行洪安全要求;②经计算,桥位断面处一般冲刷深为1.52m,局部冲刷深度为2.85m,一般冲刷与局部冲刷合计为4.35m,计算出的该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498.44m,而所设计最低桩底高程为490.95m,桩底处在最低冲刷线以下7.49m,远远大于《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要求的基底埋深安全参数值,故冲刷对桥墩基础没有任何影响。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所作的结论。①池河香炉沟村段现无跨河桥梁,仅在上游约210处有一漫水桥供两岸村民通行,雨洪季节经常受洪水淹没,车辆及人员出行极其不便,且存在很大的渡河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交通通行,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随着本桥梁工程的建成,必将有效地解决制约项目区发展的交通瓶颈问题,为两岸村民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交通条件和出行安全环境,推动全面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桥梁建设非常必要、迫在眉睫;②除本桥梁建设以外,近期池河香炉沟村段尚无其它水利规划安排,桥梁建设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产生影响;③拟建桥梁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桥梁全长80.04m,采用多跨方式跨越河道,起点(左岸)桥台设在X224关池公路外侧的台地上,不占用河道。终点(右岸)经引线与现有通村水泥路相接,桥台设在高漫滩的缓坡地带上,没有压缩河道断面。建桥后最大壅水长度49m,壅水高度0.10m,对两岸现状河岸防洪标准无影响,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河道管理的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④在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建桥后桥墩占用过水断面18.8m2,阻洪流量为82m3/s ,占设计流量的5.7﹪,对河道行洪能力影响不大。但是,桥梁设计纵坡为3﹪,桥梁左端最低梁底高程低于本次复核计算所需安全防洪标高0.29m,桥下无安全净空高度余量,故拟建桥梁最低处设计梁底高度不能满足河道安全泄洪要求;⑤桥梁轴线与河道主流线成正交,桥墩与水流方向一致,水流总体流态、流向都不会发生改变。工程河段顺直,河道主流稳定,两岸控制条件较好,河床为砂卵石组成,并受两岸山势控制,河道边界条件稳固,桥梁建设对河势稳定不会带来影响;⑥桥位河段左右两岸均为干砌石护岸,在桥梁施工期间因修建施工便道对现状干砌石护岸有短暂破坏影响。建桥后最大壅水长度49m,壅水高度仅0.10m,对上游107m处的人行吊桥和186m处的漫水桥均无影响。桥梁建设对下游左岸110千伏安变电站和庙梁电站引水坝也无任何影响;⑦桥梁起点(左岸)接X224关池路,桥台设在公路外侧的台地上,施工场地比较宽敞,施工基本不影响X224关池路的正常通行,对防汛抢险没有影响;⑧桥梁起点(左岸)低于终点(右岸)2.4m设计纵坡为3,在50年一遇设计洪水条件下,桥梁左端最低梁底高程低于本次复核计算所需安全防洪高程0.29m,桥下无安全净空高度余量,不能满足河道行洪安全要求,本拟建桥梁防御洪水的标准与措施不够适当;⑨桥梁建设对上游人行吊桥、漫水桥以及下游庙梁电站引水坝和110千伏安变电站均无影响;仅修建施工便道对现状干砌石护岸有短暂破坏影响;桥位河段没有跨越河道的管道、通讯线路等其它设施,故不会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综上所述,通过防洪综合评价,本桥梁工程建设对项目河段水利规划、河势稳定、现有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防汛抢险等都不会带来不利影响,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病险水库、塘坝、窖池等洪涝次生灾害威胁,对工程河段防洪保安无大的不利影响。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所提的建议。①桥梁左端设计最低梁底高程低于本次复核计算所需梁底高程0.29m,桥下无安全净空高度余量,不能满足河道行洪安全需要,建议施工中在工程措施上将起点桥梁及梁底高程抬高不小于0.30m高度,以满足河道行洪及桥梁自身防洪安全的要求;②对桥梁施工损毁的现有干砌石护岸,应在汛期到来前采取可靠的临时工程防护措施,以防洪水对河岸造成淘刷,桥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损毁的护岸进行永久性加固恢复;③要严格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在桥梁施工全部结束后,应及时对工程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原貌,并申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河道主管部门检查验收;④桥梁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度汛机构,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以确保顺利施工和安全度汛,并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减小对防洪和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建设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⑤施工期间应加强对上游雨、水情信息的收集掌握,当得知上游出现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做好重要物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撤离,确保施工度汛安全;⑥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以免引起河道水质污染和水环境的恶化;⑦在桥位河段划定保护区,设置警示标牌,禁止在保护河段范围内滥采滥挖、弃土弃渣和从事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一切非法活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况、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桥梁工程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桥梁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建设施工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标准和建议意见,开展其它各类配套导流及排雨洪工程设施建设,保障工程区雨水及山洪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工程受益群众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各类工程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路畅、人富、山清、水秀、天蓝、景美。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迎丰镇香炉沟村池河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20年4月20日


附件: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对2020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函.docx